王胜利 赵延飞
摘要:文化资源是民族和国家的根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经过时代的更替所形成的文化资源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保护与管理文化资源,是国家,甚至是世界的共同责任。陕西省经过历史的积淀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文化资源,是国内民族文化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以知识产权为视角,研究陕西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对于提高陕西民族文化的整体保护水平,防止文化资源流失,促进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文化资源保护;文化资源管理;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114-02
作者简介:王胜利(1968-),男,陕西富平人,硕士,陕西科技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环境保护;赵延飞(1989-),男,山东梁山人,陕西科技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学。
陕西省作为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这里有着丰厚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同时,陕西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的根基和我国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源泉,保护和利用好文化资源是增强社会凝聚力,增强文化认同感,维护民族团结的需要,也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中国梦的需要。随着知识财富地位的不断提升,但原有的一些文化资源或被掠夺或逐渐被遗失,严峻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以避免陕西文化资源的无秩序开发和流失。
一、陕西文化资源概况
陕西省土地广袤、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资源丰富而独特。不但有丰富多样的自然文化资源,还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与红色文化资源,在知识产权框架下研究文化资源,才能保持原有文化的特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1]陕西历史发展道路曲折而独特,内容博大而宏富。千百年来,无论其中包含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发展过程,思想文化及其价值观念,还是其中所包含的制度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科技文明,都成为传播与弘扬民族精神的不竭源泉。
陕西作为统一王朝的中心地,历史文化资源在这里有着丰厚的沉淀。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雄伟壮阔的明城墙,独具特色的钟楼、鼓楼,以及西安碑林为特色的内涵丰富的古代碑石和石刻艺术,大慈恩寺,大兴善寺等著名的佛教寺院,同时还保留着大量的近代革命历史遗迹和革命纪念馆。作为行衔接之便,承通道之责的西部核心地,在这里有着鬼斧神工的自然景色,巍峨挺拔的西岳华山,风景如画的秦岭。作为文学艺术的昌盛地,这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文艺术,高亢激昂的秦腔,独具特色的皮影戏,铿锵有力的安塞腰鼓。还有独具特色的各类陕西小吃,肉夹馍、羊肉泡馍、荞麦饸饹、陕西凉皮等等都组成了特色的陕西文化资源。
陕西以其独有的、丰富的文化资源为依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是陕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基础。文化资源作为一项宝贵的精神财富,需要运用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对其保护。研究陕西文化资源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对于提高陕西文化资源的整体保护水平,促进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是十分必要的。
二、陕西文化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是传承中华文明的一种有效方式,其保护与管理离不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是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重要保障。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介入,可以保障文化资源健康持续发展、有序开发与利用。
所谓的知识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或者商业标志所享有的专有性权利。[2]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与知识产权存在着密切联系,可以说知识产权是文化资源安身立命之本。对文化资源进行全面协调的法律保护,这不论是在保护文化多样性,民族身份认同方面,还是在提升国家软实力,增强创新能力方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目前,我国文化资源保护还处于发展阶段,面临着许多实际的难题。例如,我国文化资源种类繁多,分布不均,要想每次都申报知识产权,往往顾此失彼。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现有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还不能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
陕西虽然作为文化资源大省,但是也存在着大量的文化资源被破坏和消失的现象,例如,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手段;保护文化资源立法工作滞后;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侵权较为普遍;比如盗版、商标抢注、域名抢注等侵权行为较为普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引导。由此可见,加强知识产权在陕西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知识产权是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强有力的手段,必须加强知识产权在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中的作用。
三、陕西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战略是防止文化资源破坏流失的关键所在,所谓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以管理战略、创造战略、运用战略、保护战略、人才战略为内容,以构建合理、公平、公正的知识产权制度为理念。以保证国家综合国力稳步提高、科技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更加和谐为目标的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总体规划。[3]
构建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核心。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是增强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的迫切需要、是合理开发文化资源的迫切需要、是文化资源传承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文化资源进行版权登记、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域名注册等知识产权方式的保护,是促使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的必要手段。同时,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确保不同阶层的人们认识到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光大的重要性。
探索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中的知识产权新机制。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后的背景下,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大知识产权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明确文化资源法律保护的根本原则和具体的措施,创新管理体制,将不同类型的文化资源分门别类纳入到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范畴,为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提供科学保证。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在文化资源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要通过国家立法建立适合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利益分配制度、文化传承人保护与激励制度等相关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其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达到高效率办公机制。
目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文化资源的法律保护问题,在当前法律制度框架下,通过知识产权方式对文化资源进行保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文化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不仅需要加强对权利主体私权利的保护,还需要权衡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更需要平衡文化资源创造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做到使文化资源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成为知识产权法律和各种知识产权条约保护的对象,从而保护文化资源的正当利用。当然,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应建立健全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但不能局限于此,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更加适合文化资源的法律保护新机制。
[参考文献]
[1]孙守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N].人民日报,2014-5-21(7).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06.
[3]乔永忠.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经济与法,2007(1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