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礼昌
2015年步入经济新常态的中国经济遭遇诸多挑战:从宏观上看,经济增速下滑,地方财政收支也不乐观;从微观上看,传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仅没有得到好转,反而继续承压。总体上讲,目前经济增长虽然步履艰难,但结构调整逐步好转,并且动力不减。这种喜忧参半的经济现状,让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运”)也深刻感觉到市场的冷暖变化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福建海运成立于1950年,系福建省大型国有航运企业,拥有各类运输船舶近50艘139万载重吨,是福建省内注册的船种最全、运力规模最大的海运企业。福建海运集团公司主要经营大宗散货、件杂货运输、集装箱运输、原油和成品油贸易与运输、海上客运、对台客滚以及海上加油、船员培训、劳务外派、船舶代管、船货代理、船舶维修、码头装卸仓储、船舶物资供应等配套业务。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海运公司、为运输主业配套服务的公司以及境内外的合资合营公司等40多家。福建海运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船舶大型化、航区远洋化、业务国际化、管理智能化”的企业发展战略,不断适时扩张运力规模。面对喜忧参半的宏观经济形势,如何强化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为集团发展战略保驾护航就成为福建海运集团公司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目前我国许多集团公司随着规模的逐渐扩大,多数开始使用多级法人制,造成管理链条相对较长、组织层次较为复杂,从而导致集团公司总部难以掌握内部的各项经济活动,再加上在资金管理方法较为落后,诱发了诸多的风险因素。因此,将资金集中管理的现代管理理念逐步得到大多数集团公司管理层的重视与认可。实施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后,在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的基础之上使用集团整体发展优势,从而帮助集团公司解决资金分散带来的各种问题,强化资金管理力度,规避各种财务风险,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集团公司是由母公司、各个下属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共同构成的企业联合体,并成为现阶段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1]。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影响下,集团公司开始成为当前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目前我国很多集团公司因为下属机构相对较多、地域分布较为广泛,从而导致其管理链条相对较长、难以在短时间内掌握成员企业资金状况、资金使用效率相对低下等问题,从而导致风险控制受到严重影响。
所谓的资金集中管理也是当前集团公司常用的资金管理方式,通过将集团所有资金集中到总部,然后由总部进行统一调配、管理以及运用,包括集中管理资金、融资以及支付结算等相关内容[2]。资金集中属于基础,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这一基础,利用资金集中管理能够发挥出集团公司所具有的整体资源优势,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集团公司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
为了能够保证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功效得以发挥,集团公司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协同原则。所谓的协同原则就是结合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所具有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选择正确积极的方式来对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从而实现利益均沾、成果共享的发展效果,保证集团公司实现协调发展。协同性原则包括正确处理不同产品、不同职能、不同类型的资金投入关系,并对集团公司内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协调好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以及外部相关单位的利益关系,保证集团公司协同管理的优势能够得到发挥;(2)集中原则。集中管理属于集权管理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对集团公司信息进行统一监控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实现企业集团内部资源的运营、配置都能够达到最佳的状态[3];(3)收益原则。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就是为了能够帮助集团公司获得更多的利益,并期望通过较少的资金占用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保证集团公司实现更大的整体价值。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就是要能够发挥出集团整体所具有的资源优势,顺利对其资源配置加以优化,保证资金收支均衡,并且能够有效进行运营,从而让集团能够获得最大化的整体价值。在集团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需要能够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也就是其资金流需要满足阶段性的资金支付需求。当集团公司资金流难以满足资金支付需求时,企业则无法顺利进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到期的债务,往往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诱发企业破产。当集团公司资金流入能够满足资金支付需求并出现结余时,集团公司就需要寻找到合适的投资机会,降低闲置资产的占用率,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的资金利用率,为集团公司创造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因此,集团公司在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时,除了要能够实时监控成员单位资金收支情况,还要能够对集团公司的所有资金进行有效控制,优化配置集团内部成员的资源,强化对成员单位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控,保证资金存量达到最优标准,降低闲置资金占有率。在集团公司内部合理资金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通过有效方法来增加闲置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保证集团公司获得更大的企业价值。
相对而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有其独特之处,主要表现为:(1)管理主体较为特殊。集团公司是由子公司、母公司、参股公司、其他成员机构或者企业构成,并将资金作为主要的纽带,属于企业法人联合体,这个联合体所有的成员企业在法律上属于独立法人,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编制会计报表,并拥有独立进行支配资金的权利;(2)管理关系较为复杂。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大都能够利用资金纽带,往往是通过控股、全资、参股等不同形式连接在一起,这种关系就让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相对复杂。集团公司在进行资金管理时,除了要管理自身的资金之外,还要对企业成员的资金加以管理与控制并要处理好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剂关系及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保证资金能够实现通畅安全的流动[5]。为了能够保证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就需要对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和其他成员企业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各自的财务目标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有些集团公司受业务地域性广、产权结构复杂性等因素影响,导致集团公司很难全面准确地对集团公司整体资金的流动进行控制和预测;(3)管理战略全局性。在企业集团组织架构中,母公司处在这个架构的最高层次,要能够对集团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还要能够对其自身加以管理。集团公司除了要能在对其面临的内外环境进行分析时,还要做出资金规划以及战略调整,从而更好地指导集团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集团的长远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这种战略是全局性的,也是对企业集团资金进行长远性、全局性以及决策性的谋划。集团公司在进行资金管理时,要能够综合处理好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在保证成员企业日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及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使用效率[6]。
集团公司作为拥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其母公司以及成员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资格,都能够独立对银行相关业务加以办理。为了能够保证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往往需要保持一定量的资金余额。另外,由于集团公司各个成员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存在差异,从而导致集团公司内部的有些成员单位虽然产品市场较为稳定、产品销售收入的资金富足,也可能因为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需要开发更多的新项目,从而导致其资金较为紧张[7]。所以,集团公司内部往往会出现:一方面集团公司内部个别企业资金紧张,要通过外部融资来实现自己发展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内部有些公司又存有富余的资金,这些资金又大多数处于闲置状态,从而导致集团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相对较低。另外,集团公司成员单位都是在外部银行帮助下完成结算,结算效率相对较低、程序较为复杂,从而导致很多资金处在体外循环的状态,在途成本相对较大,让资金使用效率相对低下。
集团公司资金分散管理往往会导致资金所有者容易出现缺位现象,无法对集团公司内部的全部资金进行统一完善的管理,降低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资金运营的监管力度,出现成员单位资金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在集团公司资金分散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都要和银行开展业务,多头开户现象较为普遍,成员单位之间存在的资金分布不均衡、集团公司存在资金使用成本高、效率低下的现象,从而导致集团公司财务风险逐渐加大,长期发展下去必然会影响集团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因为资金集中程度相对较低,很多集团公司都没有把融资职能进行上收,造成集团公司无法统一进行融资管理,也就更无法实施对成员单位所制定的各种融资计划进行审批。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只能在各自的融资额度内进行融资,各个银行在对各成员单位授信评级时,也只是对各成员单位本身进行评估,其评估等级相对较低[8]。所以,不同单位对外融资时确定的利率相对较高,同时还受到担保等一些限制条件,无法达到集团公司统一进行融资所带来的整体优势。也正因为集团公司无法实现集中融资,也就无法将成员单位中富余的资金调剂给需要资金的成员单位。特别是集团公司本部或内部成员产生基建工程、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资金需求时,集团公司无法实现对成员单位资金的统一调度与全面规划,从而导致集团公司难以将资金运用到主要的领域和关键工作之上,无法发挥出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增值效益。
集团公司的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让代理双方的信息出现显著的不对称现象,这就可能诱发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从根本上增加代理成本[9],大大降低集团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工作中,如何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而导致代理成本增加的问题,就逐渐成为集团公司进行资金管理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而只有资金集中管理才能够让集团母公司站在出资者的角度掌握成员公司资金存量、流向以及流量等相关信息,从而保证资金能够在集团内部更加高效地调配,强化对成员单位进行资金的监控力度,从根本上降低代理所用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逐渐成为解决集团公司委托代理问题的主要措施。
资金集中管理能够保证集团公司内部资本市场更加快速的形成和发展,从而保证集团公司减少交易成本、获取更大的融资竞争和资源配置优势。内部资本市场聚集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内源融资,这也是集团公司能够实现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之后,能将分散在每一个成员企业手中的资金更好地进行集中,形成一种资金合力,将资金从出现盈余的公司手中调配给出现赤字的公司使用,保证资金能够在集团公司内部之间实现有效、均衡的流动,不断提升资源配置工作效率。内部资本市场作为整体,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从外部市场获得融资,从而大大降低集团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另外,集团母公司或者总部可以通过内部资本市场来实施对成员企业的激励或监督的功能。在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之后,集团母公司或者总部可以加强对成员单位资金的监控,减少单个投资出现的投资失误现象[10],避免财务风险的出现,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所带来的风险分散的作用。资金集中管理后,集团公司就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调控来避免财务风险。
集团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之后,在集团母公司协调和控制的作用下,把成员单位所具有的自由资金集中进行配置,从而保证资金能够实现有效和均衡流动,不断提升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成本。当某个成员单位需要融资时,集团公司总部完全可以先行使用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只有整个集团公司内部资金不足时,才会通过股权或债权在外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以满足内部成员单位的需要。这与单一性的内源融资相比,集团公司的紧密层、中核心层、半紧密层公司创造的内源资金不再仅供单个公司使用,而是为了能实现整体集团的最大效益、提升内部投资效率[12]。另外,集团公司开展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需要合作的金融机构,集团母公司需要强化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力度,清理与整理成员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对冗余账户进行注销;成员单位需要新设银行账户时要得到集团公司的审批。这就能够从根本上减少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多头开户的现象,避免资金分散管理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还能够提升资金的周转速度,实现对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的流量、存量、流向实时跟踪反馈,保证资金信息传递通道的通畅,树立集团公司在进行资金管理中所需要达到的权威性形象,保证通过制度来对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行为加以规范管理。
总之,资金集中管理作为我国现阶段集团公司发展要求的全新管理创新模式之一,也是福建海运集团公司完善资金管理的主要途径。资金集中管理除了能够降低福建海运资金成本,保证内部资本市场功能得到发挥外,还能够让内源融资的优势得以发挥,从而促进福建海运集团公司充分利用资金集中管理所带来的优势,为我国航运事业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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