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神
“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这套说辞,无论放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都令人无法接受。仁、义、礼、智、信……这些基本的道德标准放之四海而皆准。但这样的道德标尺是否应超越法律,在一桩刑事案件中成为人们排除异己的工具?
我们常以为,置身事外,才能准确而客观地审时度势,但在审判别人时,又时常在法律之外,赋予太多个人的情感、好恶以及道德的标准,为其增减砝码。
《局外人》中,主人公的离经叛道让他在触犯法律之后,背负起更多额外的骂名,但他并非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正是因为完全遵从自己的内心,让他脱离了他人认同的轨道。而这一切,是他认识到生命的无可选择而选择的真实。“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他的一切罪名根源于此。
其实,人们都在戴着有色眼镜审视彼此,每个人的处境其实又瓜田李下。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谁也无法置身事外,成为真正自由的局外人。一个人之所以是多面体,不仅仅在于他是否善于道德“伪装”,也在于外人怎么看待他。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