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0期崔新健 催志新
区域创新体系(RIS)是经济、政治和制度关系的集合,发生在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生成一个集体学习过程以便知识的快速扩散。
RIS协同发展已逐渐成为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学术界关于RIS协同发展的研究,集中于战略联盟、三螺旋与四螺旋、创新网络和开放式创新等几种模式。实证研究则聚集于相关行为者协同的基本特征及方法论问题。
政府作为RIS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外部环境建设的政策制定者,以及协同中发挥导航者、服务者、协调者与监管者等职能,实现RIS良性运行。在RIS协同发展中,稳定的制度和地方政府结构能有效促进协同,政府主要从宏观上为区域创新创造制度上的条件,在内起着桥梁作用。
本文依据创新主体之间协同关系由简单到复杂,更能反映发展的趋势,将区域创新体系协同发展模式依次分为战略联盟、三螺旋、创新网络和开放式创新4种主流模式。针对不同的发展模式政府有不同的作用,其角色定位也各异;为了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协同发展,政府需要基于各种模式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