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伟英
民政部门肩负着社会建设、服务和管理的重要职责,是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工作部门。政风、行风、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政府的声誉和群众的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加大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工作力度,才能保持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中的地位,提升民政部门“民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近几年工作经验,笔着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要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适应民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必须着眼于“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使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更加显著;婚姻登记、敬老院、光荣院等基层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更加到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二、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政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履职能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火车头”,领导班子要带头做团结干事的模范、民主集中制的模范、执行政策制度的模范、勤政廉政的模范、改革创新的模范、创先争优的模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支持,要摈弃小团体思想,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背后琢磨人,不背后无事生非,不背后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依个人的好恶评价他人。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指挥有力,团结干事、干事必成,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的一流领导班子。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党委会议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纪检监察的监督。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处事办事能力。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随着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大家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严,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廉政风险越来越高,没有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就很难适应民政事业大发展、快发展,就不能成承担起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重任。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学习型、干事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创先型”的人才。做到对上政策要清,对下情况要明,要做一个明白人,做一个有心人。切忌工作疲沓、马虎从事、应付差事、大错不出、小错不断,好事就上,难事就让,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朝三暮四,业绩平平。
3、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民政部门承担着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民间组织管理等大量的社会事务管理的工作,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多项重要行政权力,这些权力行使的好,就能为民政对象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真正明白手中掌握权力的份量和责任,要做到依法行政、以权为公。每项权力都要有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行使的长效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使权力始终为民政对象谋利益。切忌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坚决杜绝部门权力领导化、科室化和个人化,要及时公示重要权力动态公开运行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将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二)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把行风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长期的要事来抓。行风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工程,涉及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群众满意度”高低是社会各界评价民政工作好坏的具体反映。实践证明,某项工作、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严重影响民政部门在社会中的声誉,群众的满意度就会大幅度降低。我们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行风领导体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下包一级、“一岗双责”的行风责任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一手抓民政业务,一手抓行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对分管部门、下包单位要定期调度、检查、督导,对行风评议结果落后的要拿出整改措施。对行风评议出了严重问题,给民政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为先进,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把政策资金落实作为重点来抓。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多项维护群众利益的民生政策,民政专项资金投入逐年提高,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风险。通过纪检、司法部门查处的案件来看,民政系统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出现,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违规招投标、收受贿赂,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等等;在政策资金方面,不按政策规定办事、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滞留、冒领、截留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比较严重,给民政部门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要想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健全和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审计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从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环节上下功夫;严格依法行政,从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款物、孤儿救助生活费等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的管理,守护好民政资金的安全“低线”和防腐“线做”,既护群众利益,又保护好我们的民政干部。
3、把纠正不正之风作为关键来抓。一是要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规范婚姻收养登记行为,严禁搭车收费。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防止侵害服务对象权益和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规范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单位、企业和公众的垄断服务,违规强制入会、收取高额会费、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建设。
4、把基层窗口建设作为基础来抓。我们民政系统的婚姻登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乡镇民政所等窗口单位是党和政府、民政部门直接联系民政对象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大量民政事务工作,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事关民政事业的发展,事关民政部门的形象。我们必须强本固基,下大力加强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三)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民政服务环境。
1、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着力加强民政干部尤其是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通过覆盖全县的民生联络站,深入到农村、社区和民政对象家中,面对面了解实情,摸清要求,找准问题,因地制宜,不断优化民政服务和发展环境。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专项资金管理,基层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改进服务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责任到位工作机制的落实,完善过错追究,切实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不到位、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效率低等问题,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和办事的效率和质量,实实在在地为全市大局服务,为民政发展服务,为保障对象服务。
2、提高工作效能,严肃工作纪律。机关效能和严明纪律,是机关正常运转的保障。一是在机关效能方面有违反下列规定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局领导班子决定的事情执行不力,消极对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对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或对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办理不力,消极应付,影响工作质量的; 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推拖敷衍、不认真处理或处置不当,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的;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是在工作纪律方面违反下列规定的实施责任追究: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的; 工作时间睡觉、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看电视、看电影、听音乐、聚众闲扯等,或其他时间在机关打麻将、打扑克的; 除必要接待之外,工作日午餐饮酒,影响正常工作的; 利用工作或岗位之便,吃、拿、卡、要、报的。对上述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
3、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整体上水平。以“三严三实”专题活动为依托,以民生联系站为平台,通过专题党课、专题学习、专题为民实践、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真正将“ 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这一历史时期赋予民政部门的神圣职责落到实处。全力打造“行唐民政”服务品牌。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要树立创先争优意识,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埋头苦干,比成绩,比贡献,事争第一,惟旗誓夺。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艰苦努力,实现“整体工作有推进,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创新”的目标,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三、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要成立政风行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才能确保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督察,解决问题。建立健全督察制度,要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政策资金落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创建行风示范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机关效能、工作纪律等方面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培树正面典型,通报反面典型,把我局的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推向一个新高潮。
(三)抓好信访,有诉必查。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面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必须畅通信访渠道,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进行举报和投诉,信访举报接受工作由监察室具体负责。对投诉举报的,经查证属实的,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做到“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通过信访投诉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