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客
2013年4月4日,河南漯河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跟表妹通完电话的赵燕芳,出门后不久,竟被人强奸杀死在自家楼下的地下室里。而凶手竟是住同一小区、正读初二的14岁少年陈东!
父亲陈建业和母亲王娟离婚后又复婚,陈东意外出生。因为离婚后,母亲交过男朋友,陈东从小就被贴上了“野孩子”的标签。父亲的冷落、苛责,母亲为保守婚姻的委曲求全,让长期在破碎家庭夹缝中成长的陈东,最终决定以最决绝的姿态报复……而让人悲叹的是,案发后,警方通过亲子鉴定,发现陈东确实是陈建业的亲生儿子!陈东的悲剧,到底是怎样造成的?迟到的父爱,能挽救自甘堕落的少年吗?
小区惊现电梯奸杀案,凶手竟是14岁少年
2013年4月4日,河南漯河。下午2点多,正在打麻将的刘家俊突然接到小姨子赵燕妮的电话,说中午和姐姐赵燕芳约好一块逛街,姐姐的电话却突然打不通了。正在兴头上的刘家俊,以为妻子的电话出了点问题,也就没有在意。
谁知,当晚6点多,刘家俊打完麻将回到家里,仍然联系不上妻子,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听赵燕妮说,她中午给姐姐打最后一个电话时,手机开始是接通的,后来突然没信号了。刘家俊想到小区电梯和地下室。他先到电梯里找了一圈,没有发现可疑之处,然后拐进地下室。借着昏暗的灯光,他远远发现一个人躺在地上:下身赤裸,上衣上翻到脖颈处。他近前一看,正是妻子赵燕芳!刘家俊大惊,他摸了摸妻子,头和胸部冰凉,妻子已经死亡。他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
一个大活人大白天竟被杀死在自家楼下的地下室里!案情像长了翅膀,在小区里迅速弥漫开来。漯河市警方接到报案,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勘查,提取了现场陌生运动鞋的鞋印一个、被害人的钥匙串等物品以及DNA物证。由于被害人所在楼栋的电梯摄像头坏掉了,而小区大门的监控录像并未显示当天有可疑人员进出,警方将侦查方向锁定在熟人作案上,遂对该小区及附近小区居民展开拉网式排查。当排查到该小区居民陈建业家中时,发现其14岁的小儿子陈东的一双运动鞋,鞋底的花纹与现场遗留的花纹一致。经过搜查,在陈东的书包里发现了被害人失踪时携带的手机、玉坠等物品,陈东的作案嫌疑迅速上升。
年仅14周岁,父母眼中的乖孩子陈东,怎么会做出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当陈东涉嫌强奸杀人的消息传开时,不仅陈东的父母,连整个小区的住户都难以置信,纷纷质疑公安人员是不是搞错了!
然而,警方将陈东拘传后,他很快就交代了强奸并杀死赵燕芳的犯罪事实:2013年4月4日中午1点左右,陈东对母亲谎称外出修理自行车,来到小区同一栋楼西单元,寻找作案对象。陈东顺着楼梯从1楼步行到12楼,然后又从12楼往下走。当走到8楼的楼梯口时,他看到正在等电梯的赵燕芳,便尾随她进入电梯内。当电梯到1楼时,见门口无人,陈东便从后面一把搂住赵燕芳的脖子,捂住她的嘴,将她拖进了紧挨着电梯间的地下室。在地下室的走廊上,陈东将其按倒在地,用双手紧紧卡住她的脖子。几分钟后,见她还有呼吸,陈东抓住赵燕芳的头发对着地面猛磕,直到将其杀死。然后,陈东掀起赵燕芳的上衣,亲吻其乳房,并脱掉她的裤子奸尸。完事后,陈东将被害人的手机、脖子上的玉坠、钥匙等物品拿走,将其裤子和鞋子顺着电梯旁边的垃圾桶扔下去后逃离现场回家。
让警方震惊的是,此前,陈东和被害人赵燕芳并不认识,他杀人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发泄情绪、报复父母。他之所以选择这栋楼作为作案目标,是因为他知道这栋楼电梯里的摄像头坏了。
得知真相后,陈东的母亲王娟悲痛万分,她多次向警方申诉,陈东从小就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还出示了陈东获得的三好学生证书等多达38张,恳求有关部门从轻处罚。陈东所读的中学也出具材料和证言,证实陈东在校期间整体表现不错,请求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然而,令人疑惑的是,面对儿子的滔天罪行,陈东的父亲陈建业却很“淡定”。在警方多次传唤后,他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陈东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优秀换不来深情父爱,受伤少年自甘堕落
案发后,通过侦查机关的调查材料、审判阶段法院做出的关于陈东的“社会调查报告”,以及陈东的“悔过书”等众多材料,我们终于找到答案:
1992年,陈东的父亲陈建业和母亲王娟结婚,两年后,生下大儿子陈龙。陈龙5岁那年,因陈建业有了情人孙雅且对方怀孕了,王娟一气之下和陈建业离婚,带着陈龙远赴东北打工。其间,王娟交了一个叫郭川的男友并同居。
谁知不久,孙雅流产了,因想念儿子,陈建业借到东北探望王娟母子之机,要求与王娟复婚。为了孩子,王娟答应了。不久,王娟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了,这个孩子就是陈东。因为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陈建业曾要求王娟把孩子打掉,但王娟还是执意生下了。
陈东出生后,陈建业对他非常冷漠、苛责。陈建业在政府部门上班,又兼做小生意,收入不菲。但他不但不承担陈东的入托费、学费等,陈东日常的一切开支,都是王娟打工所赚。随着年岁渐长,陈东慢慢感觉到父亲的冷漠:哥哥陈龙的衣服大都是名牌,自己穿的则是亲戚给的旧衣服;陈龙拥有很多课外读物和玩具,自己什么也没有;每次节假日回到家里,哥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皇帝”,只知吃喝玩乐就行,而自己却得干家务,说话做事都得小心翼翼,以免父亲责骂……
最初,陈东只是单纯地认为,父亲不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不够好。于是,他开始发奋读书,在学校里积极表现。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陈东的努力下,整个小学阶段,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排在全班前三名,多次获得“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小学毕业后,陈东以优异成绩,考入漯河市最好的中学。然而,每当陈东小心翼翼、兴高采烈地将这些成绩捧到父亲面前时,陈建业总是冷眼相对。看到父亲眼神里的冷漠和嫌弃,陈东的心情一次次跌落谷底。
与此同时,正常孩子所拥有的母爱,对陈东来说也是一种“奢侈品”。为了维持这段破碎的婚姻,陈东不到3岁,王娟就把他送到了幼儿园,办了周托。“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我一直都是在各种‘托’中长大,1周甚至1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有时候我想妈妈了,就只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陈东在警方的询问笔录里如是说。
感觉对儿子亏欠,王涓曾恳求丈夫陈建业找关系,将陈东送进漯河市最好的幼儿园、小学。因为陈建业不愿意为陈东出钱,王娟不得不再次到东北打工赚钱。然而,陈建业和王娟复婚多半是为了孩子,王娟经常不在家,陈建业便又和情人孙雅在一起了。王娟得知后,和陈建业吵得不可开交。陈东变得越来越孤独、自闭。
初一刚入学时,全班60多人,陈东的学习成绩排在前15名,他还做了班干部。但是,由于缺乏完整的家庭关爱,陈东压抑的情绪无法释放,不久,他迷上了手机上网,经常没日没夜地看网络小说,还浏览一些宣扬色情和暴力的网站。到初一结束时,陈东的学习成绩已经倒退到班级40多名。
为了扭转儿子学习落后的局面,初二开始,王娟从外地回家,为儿子买了一辆自行车,让他走读学习。在王娟的约束和照顾下,陈东的学习成绩迅速上升,期中考试进步了20多名,不仅获得了班级“进步最快奖”和“优秀干部奖”,还上了学校的光荣榜。
案发后陈东供述:“初二上半学期,是我中学里最愉快的一段时光,有妈妈经常陪在身边,我也有了学习的劲头,可惜这段时间太短了!”
2013年初,陈建业做生意赔了,欠了一屁股外债。为此,他与王娟经常为家庭开销等事吵架,有时还当着陈东的面大打出手,夫妻关系更加恶化。父母的争吵,让陈东越来越感到恐惧、不安。
2013年2月的一个周日,陈建业夫妇又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陈建业再次提到陈东是别人的“野种”。以前他也提过多次,但都是背着陈东,这一次却被正在隔壁写作业的陈东听了个真切。更让陈东无法接受的是,在父母的争吵声中,他得知:自己在户口本上又名“陈朝阳”,竟然是陈建业当初给情人怀的孩子取的名字。本来就痛恨父亲有外遇的陈东,敏感脆弱的神经一下子崩溃了!他想到了自杀。可他拿小刀在自己手腕上划了两下后,发现很疼,就放弃了。自此,陈东便沉浸在悲惨身世中不能自拔。为排遣心中的痛苦、压抑,他又回到了网络小说中,再也无法专心学习了。
4月1日,同学张鑫的苹果手机丢了,因为陈东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便成了怀疑对象。当晚,班主任杜群和张鑫先后找他谈话,虽是询问情况,但言谈中显然把他当贼看了。张鑫还威胁说:“你要识相的话,赶紧把手机还给我,否则我就送你进公安局!”没有偷手机却背上了“小偷”的恶名,陈东万分委屈,一时间压力巨大。
4月4日,清明节放假。中午,陈东在家里写作业,一想起自己无辜成了“小偷”,就精神恍惚。见他心不在焉,父亲陈建业冷言批评了几句,陈东心中更加郁闷。反复思量中,多年来积攒的怨气在陈东心底爆发,他想做一件出格的事报复、发泄一下……惨案就此发生。
“野孩子”秒变亲生子,这场“乌龙”代价惨重
案发后,据陈东交代,自己起初尾随赵燕芳进了电梯,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想多看一眼。然而,她无意的一句话,却点燃了他原本已经失控的情绪。
也许是发现了陈东尾随自己,也许不习惯陌生人紧盯着自己看,在电梯内,赵燕芳突然问陈东:“你是这个小区的小孩吗?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最近这里经常丢电动车和自行车,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一句无心之语,让陈东以为对方也像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一样,把他当贼看了。陈东怒不可遏,多日来压抑的情绪瞬间被点燃了!
将人奸杀后,陈东跑回家中,若无其事地继续写作业。陈东的父母怎么也想不到,外出“修自行车”不到1个小时的儿子,居然制造了一起惊天血案。案发后,自知罪孽深重的陈东,写下了一封“万言悔过书”。这封悔过书里,写的是一个14岁少年曾经对温暖亲情的渴望、无奈,却在对父母婚姻的绝望中,决定以最决绝的姿态报复……
婚姻的悲剧导致了孩子的悲剧,陈东的母亲深感对不起儿子,案发后,她想方设法为儿子寻找可以从轻处罚的条件。而陈东的父亲却很被动,他并没有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以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时,警方委托有关部门为陈东和陈建业做了亲子鉴定。DNA鉴定结论证实:陈东确实是王娟和陈建业的孩子!拿到鉴定结果那一刻,陈建业当场悔泪长流,他猛扇了自己几个耳光,嗫嚅着说:“爸爸对不起你,是爸爸害了你啊……”
为争取儿子从轻判处,陈建业一改最初的“淡定”,开始积极为陈东奔走。经咨询律师,陈建业获悉,法律规定,不满14岁的孩子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为此,他找到一张当初王娟在怀陈东时上蔡县开出的计划外生育的罚款单,并不辞辛苦顺着罚款单,找到了十多年前开具该罚单的人——当地计生委主任出庭作证,以证明陈东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与此同时,陈建业先后筹集赔偿款20多万元,主动联系受害人家属,积极要求赔偿对方,以获得对方谅解,为陈东的从轻判处创造条件。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由于陈东户籍上的年龄清晰地表明,陈东已满14周岁,而陈建业提供的证据,由于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能必然证明陈东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因此没被法院采信;受害人亲属也不愿意接受赔偿而谅解陈东。所以,尽管陈东是未成年人,但他已满14周岁,依法应对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2014年7月22日,此案经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陈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建业不服判决,委托律师再次上诉,并要求公安机关对陈东进行骨龄鉴定。该案被重新移送漯河市公安局,漯河市公安局委托相关医生对陈东进行骨骼鉴定。
然而,根据送检陈东的X光片所显示的骨骼骨骺愈合情况综合评定,其年龄应在16.5±1.0周岁范围内,也就是说,骨龄鉴定结果显示,陈东年龄已满14周岁,陈建业希望儿子从轻处罚的愿望再次落空。2014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系未成年人,文中罪犯陈东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