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创新适应经济新常态

2015-07-15 05:26管爱琴
中国对外贸易 2015年4期
关键词:国际经贸商事服务平台

管爱琴

近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苏州调解中心、中国贸促会(苏州)商事法律咨询与投诉中心揭牌暨“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是由三大服务载体和六大联合服务工作机制组成,集合了苏州相关涉外涉法部门以及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通过整合资源和集成创新,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政策法规研究、法律投诉与咨询、商事纠纷调解、贸易摩擦应对、资信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宣讲和代言工商诉求等多项服务。

服务于开放型经济

平台启动后,将围绕为开放型经济保驾护航,“更加关注前沿发展”、“更加关注纠纷化解”、“更加关注企业需求”、“更加关注政企互动”。

2014年,苏州进出口、出口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大中城市第四、第三位;实际使用外资81.2亿美元,质量和结构继续优化;完成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17亿美元,实现全省“十一连冠”。苏州有着数量众多的外商和外资企业和高效、透明、务实的营商环境。苏州各级政府为苏州的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工作。目前,苏州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3个、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8个以及众多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荣膺落实CEPA示范城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获批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苏州工业园区获准开展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创新业务领域率先开展试点。

经济新常态对于从事国际经贸的中国企业而言,意味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企业产品、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各类不同范围、不同标准的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将对全球产业结构、企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企业对贸易摩擦、贸易政策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加深。经济新常态对于从事国际经贸服务的政府部门而言,意味着自身职能必须加快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强化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政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找准新常态下服务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苏州市贸促会结合自身职能和企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了符合苏州经济和苏州企业发展特点的“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平台集相关涉外部门、涉法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力量为一体,将中国贸促会及相关涉外涉法部门分别拥有的、相对分散独立行使的服务职能与服务手段在市域范围内加以整合。通过涉外商事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进,逐步形成贸促会搭台、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服务品牌。

三大服务载体和六大联合服务工作机制

“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由三大服务载体和六大联合服务工作机制组成。三大服务载体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苏州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苏州)商事法律咨询与投诉中心和苏州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六大联合服务工作机制是国际企业资信管理体系、诉调对接中心、中国国际商会苏州商会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心苏州中心和贸促政策法规大讲坛。“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在全国属首创,平台今后将主要开展国际贸易政策法规研究、法律投诉与咨询、商事纠纷调解、贸易摩擦应对、资信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宣讲和代言工商诉求等多项服务。

平台实现了企业需求与专业服务机构的对接,从企业角度而言,部分企业对国际贸易规则不熟悉、不精通,进口国贸易政策不了解,不知晓,风险防控不重视,不规避,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遭遇的国际经贸壁垒和纠纷日益增多,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渠道、能力、信心去维权。而国际经贸争议的跨国性决定了其单纯依靠企业自身或单个法律顾问已经难以很好解决。由政府部门牵头整合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资源,提供更专业、更便捷、更全面的法律服务,是苏州涉外企业在新常态下的新期盼。

从专业服务机构角度来看,越来越多的知名涉外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选择落户苏州,但在主动介入、提前介入相关案件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平台构建的外经贸领域纠纷处理机制,为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搭建了专门桥梁,实现了供需双向良性互动。

另外,平台实现了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和贸促系统资源整合,平台集聚了政府相关涉外、涉法部门,尝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平台上的诉调对接中心是苏州市贸促会与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进行的有益尝试;平台上的贸促政策法规大讲坛是商务局、出口信保、国税局等政策制定、解读、操作部门与苏州市贸促会合作进行的系列政策宣讲制度;平台上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是苏州大学与苏州市贸促会合作进行经贸领域产学研融合的创新举措。这些,进一步放大了涉外经贸法律服务1+1>2的资源集聚效应和水平倍增效应。

再者,平台也争取到了贸促系统的优质资源。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苏州调解中心,依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在商事调解人才、网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为苏州企业提供专业化、国际化、高效化的商事争议解决方案;中国贸促会苏州商事法律咨询与投诉中心,让苏州企业在贸易政策审定、贸易摩擦应对、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等方面拥有更多的发声机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心苏州中心的优质资源,帮助更多的企业了解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最新动态,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

我们将致力从以下四个方面,谋划未来平台的发展方向,努力形成特色、扩大影响、打造品牌。一是更加关注发展前沿,加大涉外商事法律研究与宣传。平台将紧扣国际贸易发展动态,着重研究我国已签署或正在谈判的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协定,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协定所带来的优惠条件,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入研究国内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法律问题、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等新领域,为地方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建言献策;通过贸促讲坛等载体向企业提供外经贸领域的最新信息,加大对相关政策以及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

二是更加关注纠纷化解,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利用平台各参与主体在国际和国内商事领域的公信力与影响力,通过商事敦促履约、商事调解、诉调对接等方式,公平公正、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涉外商事纠纷。针对当前中国遭遇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不断增多的态势,加强对国际经贸新形势、新问题的研判与预警,帮助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防范和规避经贸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贸易秩序。

三是更加关注企业需求,加快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升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的需求是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根本出发点。我们要注重法律服务理念的创新,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平台各载体功能,搭建网络与实体并重的服务平台。要注重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努力建成横向相连、纵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要注重法律服务产品的创新,集中资源设计开发企业意愿强烈、服务需求旺盛、受众群体广泛的法律服务产品,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四是更加关注沟通协调,加深政府和企业间的交流合作。着力畅通政企互动渠道, 把政府服务与企业需求在平台上进行有效衔接。主动收集、梳理和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主动将政府的相关政策及时准确的传递给企业,协助政府政策的宣传、贯彻与落实,搭建好政府与企业沟通的平台。

(作者系苏州贸促会会长、苏州市商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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