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涛
由“京A”车牌号引发的系列腐败案件,目前已经陆续进入司法程序,随着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及其秘书、司机、下属民警、号牌掮客、行贿人或被提起公诉或被判刑,一个以特殊车牌号为核心载体的腐败利益链条呈现出盘根错节的复杂轮廓
6月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了王如宁行贿罪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因行贿37万元违规办理京A车牌,车主王如宁在上诉后,被北京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中他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如宁行贿的对象,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的秘书王飞。
法院认定,京A号段的机动车号牌不能通过自编或者摇号以外的其他形式发放给社会上的私营单位或个人,而王如宁在明知上述情况,仍然于2009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王飞违规办理机动车牌照3副,号牌分别为京A7XX05、京A6XX83、京A9XX25,并先后三次给予王飞人民币共计37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行贿罪,应依法惩处。
“物以稀为贵”,在首都北京,因城市承载压力日益加大,在汽车限购政策出台后,车牌号已经成为比房产还稀缺的资源,而具有身份象征意义的京A车牌,更是“稀缺中的稀缺”,广大车主趋之若鹜,普通民众更是遥望不可及。
《方圆》记者获悉,从2014年年底至今年6月,由京A车牌号引发的系列腐败案件,目前已经陆续进入司法程序,随着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及其秘书、司机、下属民警、号牌掮客、行贿人或被提起公诉或被判刑,一个以特殊车牌号为核心载体的腐败利益链条呈现出盘根错节的复杂轮廓。
位于利益链末端的,是王如宁等靠行贿获得京A号牌的车主,而整个链条的“最上游”,无疑是几天前刚刚站上审判席的交管局长宋建国。
从警生涯中交下的“友情”
5月25日,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和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今年61岁的宋建国,1977年12月开始从警,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下称北京市保安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2006年11月,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
“我不加约束无原则的乱交友,既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在忏悔书中,宋建国曾如此反思。漫长的从警生涯中,宋建国与翟玉堂、刘长青和刘长江兄弟等人交下了深厚的“友谊”。
宋建国与翟玉堂的认识要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据宋建国交代,1997年,北京保安总公司想在马驹桥镇征地建培训中心,因附近的村民反对征地,时任北京保安总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国找到马驹桥镇一街村党支部书记翟玉堂帮忙。最终,北京市保安总公司以远远低于市场行情的100万余元征到了十几亩地,在随后几年,这块地升值了近2亿元。
从此,宋建国交上了翟玉堂这个既“讲义气”又支持公安工作的朋友。只要是翟玉堂的事,宋建国都会尽力帮忙。
2003年10月,宋建国调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翟玉堂则在马驹桥建筑公司(集体企业)任经理。在企业经营中,翟玉堂的企业总被一名当地人骚扰,因报警后出警不力,翟玉堂找到宋建国解决此事,在宋建国的过问下,骚扰者后来获刑入狱。
2006年,宋建国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翟玉堂找宋建国办理“京A”车牌,宋建国利用职权为翟玉堂和他的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多副京A号牌。
2010年,翟玉堂的公司受到北京市地税局稽查局的调查,需要补缴数千万元税款及罚款,宋建国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进行协调,虽然最终只是缓缴罚款,但翟玉堂对宋建国很是感激。作为“回报”,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购买了翟玉堂公司开发的通州区马驹桥镇潼关三区房屋两套,送给了情人王非(化名)。之后,宋建国还收受翟玉堂公司开发的驹桥镇潼关二区商铺2套,价值人民币486万余元。
与此相似,宋建国与新月公司刘长青、刘长江两兄弟也是在工作中相识、相交。2003年,新月公司为丰台保安分公司赞助了一台办公联系车,时任北京保安总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国被下属安排陪刘氏兄弟进餐答谢。
转任交管局局长后,新月公司每年都为全国“两会”提供车辆保障服务,而宋建国领导的北京市交管局每年也负责着“两会”等重大国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面对刘氏兄弟的请托,宋建国为新月公司办理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
2009年,刘长青找宋建国希望恢复原新月公司下属驾校的营业,宋建国把此事交给分管的副局长办理。最终,新月驾校顺利恢复营业。
检方指控,从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先后涉嫌索取、收受刘长青、刘长江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金条1800克,折合人民币共计228万余元。
交集郭文贵
相比于工作中的交往,宋建国与盘古七星酒店的幕后大佬郭文贵的相识,则较为隐秘。
至今,在北四环外盘古大观楼体上,依然矗立着一块巨大的室外LED显示屏。这块起初被认定为违规建筑的显示屏,之所以能够保留,得益于宋建国的帮忙。
2008年2月14日,北京朝阳区市政管委向该区城管监察大队送达《关于拆除亚运村地区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函》,要求城管将摩根大厦东侧墙体新设置的一块户外广告电子屏于当年2月23日前拆除完毕。
同年3月3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向朝阳区市政管委下发了《北京市市政管委关于拆除北四环路摩根大厦墙体违规设置电子显示屏的通知》,认定属于违规设置,要求尽快依法查处。4月2日,朝阳区市政管委再次向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送达新的《关于拆除亚运村地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函》,要求城管大队将盘古大观B座、C座、D座违规设置的三块广告牌于2008年4月6日前拆除完毕。
据悉,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市政管委、北京市城管局先后九次以通知书、函、情况报告、告诫单等形式向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但最终违规设置的广告屏依然未能拆除。
之后,诡异的“风向标”出现了。这一年的11月,北京市市政管委向市交管局送达《关于征询盘古大观墙体设置电子显示屏交通安全评价的函》,请求对盘古大观的电子显示屏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不久后,北京市交管局就向市政管委回复了意见——“北京盘古氏投资公司在北四环路盘古大观建筑群上设置的七块电子屏,对交通安全没有影响,同意设置”。
在交管局内部,曾有人议论盘古大观电子显示屏太大、离主干道太近会干扰司机的注意力,影响行车安全,但被宋建国以支持其他部门工作为名否决。而法庭上,宋建国称,关于盘古大观电子显示屏通过交通安全影响评估一事,有国家部委出具了公函,通过评估是为了配合该部门的工作。
宋建国案发前,郭文贵在2012年9月向有关部门书写情况说明交代了二人相识过程。
奥运会前后,二人的交往逐渐密集,宋建国经常带着他的朋友和家人到盘古酒店吃饭,而宋建国也为郭文贵和他的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了多副京A8和京A牌照。
曲线受贿“术”
宋建国有一个“雅好”,喜好画。
2009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宋建国认识了油画家董栋华,之后,二人成为朋友。2011年,一次到艺术馆看画展,董栋华向宋建国提出,自己买了一辆奥迪A8轿车,想上个好点的牌照。大约10天后,宋建国帮助董栋华办了一个开头为京A88的车牌。
京A88引起了圈内画家的羡慕,再次一同看画展时,董栋华告诉宋建国,画家们看到“京A88”后都想办,宋建国说他回去想想办法。一个月后,宋建国给董栋华打电话,让他以艺术馆的名义向北京市交管局打报告。艺术馆递交报告一个月后,宋建国又为画家们办理了多副京A牌照。
拿着京A车牌大肆“做人情”,宋建国考虑到直接收钱风险太大,所以并不着急索取现金财物等“回报”,而是想要一种更加隐蔽的方法。
孙士平是北京融德画廊的经理,上世纪90年代初,他认识了当时还是派出所副所长的宋建国。因为宋建国喜欢画,孙士平有画廊,两人日常来往较多。据宋建国交代,担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后,孙士平找宋建国为自己和他人办理了9副汽车牌照。
十多年交往下来,宋建国对孙士平很信任。孙士平的融德画廊代理经营了中国美术协会某副主席的作品销售,从2009年开始,宋建国陆续介绍一些客户去画廊买画,孙士平向宋建国承诺,挣得的钱二人平分。
上文中提到的刘氏兄弟和郭文贵等人均有收藏字画的爱好,而通过宋建国之口向他们介绍,孙士平代理的书画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因而,双方“心领神会”,一拍即合。
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让刘氏兄弟、郭文贵、董栋华等人多次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分得1530万元人民币。
买卖画费中的“1530万”,检方认定本质上依然是“受贿”,庭审中,宋建国则辩称1530万元不属于受贿性质,而是介绍购买字画时的“中介费”,属于“违纪”问题。宋建国的辩护律师赵运恒也从这个方向作了“罪轻辩护”,他认为,宋建国介绍他人购买的字画没有高于市场价,这是平等的交易,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属于“利润”。
另外,庭审中,检方还指控,2004年至2008年9月期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无业人员谭峰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共计价值人民币47万元。
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请托,为该集团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前,宋建国收受张某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人民币4.5万元。
对于上述两项指控,宋建国当庭表示“没有异议”。截至记者发稿前,北京一中院未对宋建国案作出判决。
“中、下游”的京A牌生意
与宋建国曲线受贿“术”形成鲜明的对比,位于腐败链条“中游”的宋建国的秘书、司机、下属警员与“下游”的掮客、行贿人之间的权钱交易表现得更为“赤裸裸”。
2014年4月9日,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宋海燕因办理京A车牌照受贿,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
比宋海燕案早半个月宣判的,是宋建国的替班司机管某。2010年起,交管局“临时工”管某成为宋建国的替班司机。2012年,管某接受他人请托,利用宋建国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分管副局长的审批,在车管所副所长宋海燕的帮助下,办理了一副京A号段车牌,获利5万元,法院以管某构成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
今年5月,宋建国的另一名司机杨常明,因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分别为多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共计43.8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刑5年,罪名同样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系列犯罪中,除宋建国外,依靠京A车牌非法牟利金额最多的,当属“秘书”王飞。王飞既是宋建国的秘书,同时兼任着北京市交管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王飞的京A牌生意中,直接的“下线”有四人:白晓东、陈牧、余峰和小宋。
早在1994年,白晓东开出租车时,因违章罚款与交通警察王飞认识,后来二人成为朋友。在王飞成为宋建国秘书后,白晓东也成为某投资公司董事长专职司机。2011年,因一个亲戚的朋友买了一辆路虎越野车想上京A牌照,白晓东收了15万元,给了王飞12万元现金后,王飞帮助白晓东亲戚的朋友办理了京AAXX72车牌。
2012年,某奥迪Q7越野车车主委托奥迪4S店销售人员张某办理一副好号牌,张某找白晓东帮忙并支付了15万元费用,白晓东给了王飞12万元后,王飞帮助车主办理了京A1XX22车牌号。
通过奥迪4S店销售人员张某的介绍,白晓东还找王飞帮助两辆奥迪A8型轿车分别上了京A11XX7和京A10XX7两副号牌,其每副号牌给王飞获利10万元。白晓东通过王飞共办理四副车牌,先后四次给予王飞共计人民币42万元。2014年12月17日,白晓东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白晓冬并不是围绕在王飞身边唯一的掮客,在其被抓归案的当天,从事拆迁行业的陈牧与另外一名掮客余峰也被抓获。
据陈牧的供述,为了感谢卢某对自己业务上的关照,在2010年年底至2012年期间,陈牧找到王飞帮忙,为卢某公司办理了4副京A车牌,共给予王飞85万元。此外,为感谢北京某公司总经理林某在拆迁工作中的帮助,经余峰提议,陈牧、余峰商议后由陈牧出面请托王飞违规为林某办理京A80XXX号牌一副,为此,两人共同给予王飞人民币35万元。
2014年的12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以行贿罪,判处陈牧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判处余峰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司法材料显示,小宋和王飞原是中专同学。1993年,两人毕业后一起到北京市交管局工作。小宋后来担任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京朝分所的警长,而王飞成为领导秘书。
2010年,小宋找到王飞为一个朋友办理一副京A车牌。出于朋友关系,这副车牌王飞没有收钱。此后,这个朋友又通过小宋找到王飞,办理与此前号牌尾号相连的号牌,给予王飞8万元费用。
2011年,通过小宋介绍,车主王如宁先后三次给予王飞人民币共计37万元,违规办理三副京A牌照,2014年12月17日,王如宁因犯行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
在上述过程中,尽管小宋分文未“捞”,但因介绍贿赂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秘书涉案金额成“谜”
即便是顶头上司介绍的朋友,身为秘书的王飞有时照“贪”不误。
2009年,宋建国将迟某介绍给王飞认识,称迟某是“中办警卫局”的(案发后,据司法机关查证,迟某系某公司员工)。之后,宋建国单独对王飞说,迟某要是找他要号牌,不用提前向自己汇报,照办即可。
2011年,迟某“干妈”家有一孩子系某航空公司的乘务长,她买了一辆斯巴鲁车,想让迟某帮忙办一个京A号段的牌照,迟某找到王飞,称自己有个朋友想上一个尾号13的京A牌照,由于宋建国之前交代过,王飞直接找分管车牌号的副局长特批了京AUXX13号牌。事后,其为了感谢王飞,迟某在交管局门口交给王飞一提海参,里面放了5万元人民币。
2001年年底,迟某所在公司的老板女儿买了辆宝马,想要尾号是69的牌照,迟某答应帮忙。迟某再次找到王飞,称一“大哥”家的孩子想要一个尾号是69的车牌号,并承诺事后一定感谢。过了段时间,王飞给了迟某两个车牌号让其选,迟某挑了京AAXX69这副号牌给了老板女儿。过了一段时间,在交管局门口,迟某给王飞送了一箱樱桃,并附上人民币5万元。
2015年4月14日,迟某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京A车牌号系列腐败案的多数嫌疑人已经获刑,也有报道称,王飞已经因受贿罪获刑,但《方圆》记者通过公开渠道,依然无法查询到与王飞相关的司法文书。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的司法材料显示,早期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京A牌照)被抓获的社会闲杂人士程雷、李翼翔与王飞在案情上亦存在“深度交集”。据程雷供述,2008年奥运会后,他陆续委托王飞为社会人员办理机动车号牌(包括京A)80副,其中互换车牌10余副,“共给王飞好处费七八百万元”;而据王飞交代,2008年至2012年7月,其共为程雷办理了约150副号牌和20副互换车牌,每副号牌收取程雷15万元至18万元左右,其“只能回忆起部分车牌的办理过程”。
知情人士透露,程雷与王飞两人的口供既有“相互印证”的一面,同时,数量上也存在一定的“出入”,因作案次数较多,购买车牌的车主在现实中又难以找到和确认,一些涉嫌犯罪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查证和认定。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后能够认定的涉案车牌共计有13副,其中,陈雷单独通过王飞违规办理的京A 、京C牌照9副,为此,程雷先后9次给予王飞人民币104万元;程雷伙同李翼翔通过王飞办理京A牌照有4副,为此,程雷、李翼翔先后四次给予王飞人民币61万元。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一中院以行贿罪分别判处程雷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判处李翼翔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目前,关于王飞的涉案的金额和作案的具体次数,司法机关未作披露。对此,本刊将继续关注案件有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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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从300万辆增长到400万辆用了2年零6个月,而日本的东京却整整用了12年的时间。为了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机动车总量规划达到500万辆),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北京市对小客车的增量进行调控,并于2011年开始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并且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社会团体法人和个人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