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放
摘 要:国内外审计失败事件的频繁曝出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有文献对审计师具体惩戒效果尚缺乏充分的证据。通过回顾审计师惩戒后果研究的文献,总结审计师惩戒与声誉机制、审计定价、审计意见及审计质量四个方面的影响研究,以期对进一步推动我国相关研究有所借鉴。
关键词:审计师惩戒;经济后果;审计行为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6-0201-02
引言
审计失败案件的频有发生,如震惊全球的安然事件、国内的东方锅炉事件、红光实业事件等,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国内外的证券监管机构纷纷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制定相关法案、政策以及加强对CPA的执业质量检查,以规范事务所的审计行为。然而,监管措施的出台是否能保证信息披露的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否起能到显著效果?基于此,本文以审计师(包括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际所受惩戒(无论是来自投资者的民事诉讼还是监管部门的行政惩戒或者行业组织的自律性惩戒)作为研究对象,从以下四个不同方面对国内外有关审计师惩戒后果作一综述研究。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1.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声誉机制的研究
Wilson & Grimlund(1990)研究表明,有效的惩戒监管可以导致事务所的声誉直接受损,表现为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处罚的事务所在受惩年份以后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Firth(1990)以受英国贸工部(DoT)批评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对象,发现受处罚事务所更容易失去客户。2001年10月安然事件爆发,作为当时世界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被迫解散。Chaney & Philipich(2002)通过检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除安然公司之外的284家公司的股票价格,发现在安达信宣告其存在审计过失的三个相互关联的事件日后三天内,其累积市场异常回报(CAR)显著为负。随后在此基础上,很多学者以安达信客户为样本进行研究(Asthana,Balsam & Krishnan,2003,Rauterkus & Song,2005,Krishnamurthy,Zhou & Zhou,2006,Cahan,Emanual & Sun 2009),并指出安达信声誉存在负向的市场效应。
2.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审计定价的研究
现有文献较多地关注于诉讼风险对审计定价的影响(Beaty,1993,Pratt & Stice,1994,Simunic & Stein,1996,Seetharaman,Gul & Lynn,2002),却较少考察审计师实际所受惩戒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早期有学者发现(Wilson & Grimlund,1990,Firth,1990,Davis & Simon,1992),审计师惩戒并未对审计收费产生显著影响或仅有短期的负面影响。然而Eu-Jin & Houghton(2000)利用1987—1999年间澳大利亚针对审计师的过失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例,考察聘请以前年度是否被提起过诉讼的审计师所在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否存在差异,结果发现,被提起诉讼的审计师收费明显更低,且这一结果在考虑审计师的地域和行业专长因素后更加显著。
3.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审计意见的研究
很多研究表明,审计师惩戒会影响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Bremser,Licata& Rollins,1991,Defond,Wong & Li,2000,Wong & Raymond,2005,Firth,Mo & Wong,2005),即审计师受处罚之后比受处罚之前更倾向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Defond,Wong & Li(2000)和Wong & Raymond(2005)以审计意见类型衡量审计质量,进而说明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对审计质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Firth,Mo & Wong(2005)研究表明,更多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审计师处罚有利于审计独立性的提高。
4.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审计质量的研究
审计质量的有效衡量一直是审计研究的关键领域,总结已有的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主要有:审计费用(Palmrose,1986,Magee & Tseng,1990)、审计意见(Francis & Krishnan,1999,Lennox,1999)及盈余管理(Teoh & Wong,1993,Becker et al.,1998,Krishnan,2003)。用盈余管理来替代审计质量时,多是考察操控性应计利润的高低。Bannister & Wiest(2001)研究发现,当审计师接受SEC调查时,其客户的操控性应计为负,表明此时审计师有动力约束客户的激进性会计选择,以提高自身审计的可信性。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1.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声誉机制的研究
国内的相关研究证实了我国也存在审计师受惩戒后其职业声誉损害的负面影响。朱红军、夏立军等(2004)通过对中国审计市场的研究发现,受过监管部门处罚的CPA,在IPO市场中获得的市场份额显著低于其他CPA。基于银广夏事件,黄宇明、刘峰(2005)发现受到处罚的审计师声誉损害较大,股票市场上其他客户的价格反应明显,方军雄、许平等(2006)也发现银广夏造假公开日和中天勤被中注协通告日前后,其审计的其他上市公司异常报酬率显著为负。同样,朱红军、何贤杰等(2008)从科龙电器事件出发,发现市场对经德勤和其他“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都做出了负面的市场反应。
2.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审计定价的研究
方军雄(2009,2011)选取1999—2005 年期间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师惩戒样本,采用配对组的设计,发现受处罚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和审计收费显著更低。刘爱松(2011)运用描述性统计表明,对于不同规模的事务所而言,是否受过处罚对审计收费都没有影响,但并没有进行统计检验。刘笑霞(2013)却发现审计师受惩戒后会显著提高其审计收费,这是因为审计师在受罚后会努力重塑声誉,因审计成本提高带来审计收费的相应提高。endprint
3.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审计意见的研究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证监会开始加大对会计师的惩处力度,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类型、结构和行为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朱春艳、伍利娜(2009)研究发现,审计师在上市公司被处罚当年及之后的年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更高,但是审计意见的类型对处罚程度并不敏感。尚兆燕(2009、2010)发现随着法律惩戒力度增强,CPA会更多地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增加变通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4.关于审计师惩戒与审计质量的研究
国内关于审计师被提起诉讼或受到惩戒之后是否会提高审计质量的结论并不一致,可能与研究设计的科学性、样本所处制度环境、处罚方式的不同有关(吴溪,2008)。方军雄(2011)发现事务所在受罚之后,其客户的操控性应计额绝对值显著下降,审计质量得到改善。但王兵、李晶等(2011)结论相反,研究发现两者审计客户的操控性应计利润没有显著降低,会计盈余稳健性也没有显著提高。郑杲娉、徐永新(2011)发现论用可操控应计项还是非标意见比例衡量审计质量,处罚带来的执业质量的提升均不显著。
结论与展望
审计师的有效惩戒,对于加强我国审计市场政府监管、完善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基于前述文献回顾可得出以下结论:(1)国外研究起步较早,而我国研究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这是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建立较晚,尚不具备实现市场半强式有效的条件;(2)国内外关于审计师惩戒后果的研究文献并不多,甚至在某些影响后果方面的研究结论尚未取得一致;(3)相对于国外研究而言,我国学者关于审计师法律惩戒的研究大都着眼于法律制度层面,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且较少进行实证检验。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审计师惩戒机制研究,在研究思路、研究路径和方法选择上有所突破或创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审计师惩戒的示范效应和传染效应需关注
审计师受到行政处罚后不仅对受惩戒的审计师行为产生影响,同时对其他审计师也会产生震慑作用,这就是审计师惩戒的示范效应。那其他审计师是否会提高审计决策的谨慎性,进而提高整个审计市场的稳健性? 同样地,传染效应是指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审计师的行政处罚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即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对审计师惩戒又会做出何种反应?
2.审计师惩戒的潜在威胁及影响后果需探究
在既定的法律威胁下,审计师能感知到潜在的惩戒风险,因而会预先做好防范措施甚至会改变其审计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考虑到会受到行政处罚,因而是否会更换风险较大的客户或者会对风险较大的客户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为维持原有的审计市场份额,又是否会更换受过行政处罚的注册会计师?
3.地区法律环境差异对审计师行为影响需考察
我国特有的国情使得我国各地区的法律政策、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对审计师的有效惩戒及审计行为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与高诉讼风险的美国相比,我国审计师的诉讼风险以及惩戒力度仍不明显。因此,我国各地区不同的法规条例会对审计师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审计师惩戒后果会因此呈现出怎样不同的特点?这些都是未来研究值得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兵,李晶,苏文兵,唐逸凡.行政处罚能改进审计质量吗——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的证据[J].会计研究,2011,(12): 86-92.
[2] 刘笑霞.审计师惩戒与审计定价——基于中国证监会2008—2010年行政处罚案的研究[J].审计研究,2013,(2):90-98.
[3] 刘笑霞.审计师法律惩戒的影响因素与后果研究评述[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2):38-46.
[责任编辑 安世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