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南岚
摘 要:农药连锁通过统一品牌、统一配送的模式可实现多店铺经营和盈利。农药连锁对于降低农民采购成本,提高农药使用效率,保证农业安全有重要意义。文章分析了湖北省宜昌市农药连锁经营中存在的软硬件资源不足、伪劣农药或高剧毒农药扰乱农村市场等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宜昌市农药连锁经营模式,即积极发展农药经营用户自主结盟模式,发挥农技人员的技术引导作用,实行农药登记备案,为农药连锁经营创造环境及农技单位市场化。
关键词:湖北宜昌 农药 连锁经营 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F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3(b)-0103-01
连锁经营在医药、电器、服装、超市等诸多行业都有成功案例,但农药连锁一直处于摸索之中。农药有其固定和较为稳定的市场,在国家重视农业、强调农药安全的背景下,农药连锁通过统一品牌、统一配送的模式可实现多店铺经营和盈利。
1 农药连锁经营的优势
连锁经营的优势就在于联合化、标准化、专业化,如采购联合、分区配送,但最核心的优势应该还是专业化。
(1)知识的专业性。农药本身就有很强的专业性,同一药品是否具有使用效果,因不同地区、不同环境而有别,而这些是农业生产者不识别的,他们只会依据使用效果来决定下次是否购买。连锁经营者则会通过科技、试验以及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来决定农药的联合采购,并向农民传授技术并销售农药。
(2)配送的专业性。农药的使用者具有较强的分散性,且农药的使用又有其固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这使得农药的配送专业性得以体现。通过专业的包装、集中储存、现场分发,有利于农药的安全发放、勾兑及使用,提高药品的使用质量。
(3)管理的专业性。连锁经营非常注重购销职能的分离,强化连锁总部和经营单位的信息联系,有效监督农药运输、入库、出库销售及相关信息反馈,有利于连锁经营单位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甚至可以根据其知识的专业性来引导农民消费。
2 湖北省宜昌市农药连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软硬件资源不足,终端网点建设难。宜昌有人口400多万,地形地貌多样,人口分散,各地对农药需求相差较大。而连锁经营需要建立多个终端,并通过强大的网络和软件系统作为桥梁进行沟通,这需要较大的资本投入,宜昌有11县市需要至少配置一个连锁经营店,由这些连锁店再向镇村一级覆盖。另外,人力资源覆盖和管理也是掣肘宜昌农药连锁经营的障碍。当前宜昌市专业的农技人员较少,懂得现代连锁经营模式以及信息化工具的人员则更少。况且农药连锁还要求经营者具备一定的管理、营销策划与财务能力。
(2)伪劣农药或高剧毒农药扰乱农村市场。如高剧毒农药可能带来高产量从而使得农民对其产生偏好,这使得非连锁经营机构有空子可钻。连锁经营机构必须兼顾社会效益,正确引导农民使用农药与化肥,但在产量利益面前又使得农民无法兼顾,其结果就是连锁经营机构无法有效经营。
(3)宜昌地区农作物多样化,使得对农药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地域偏向性,客观上影响了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农药品种的多样化,必然分散农药的采购、配送与监管,增加经营成本,最终难以实现统一配送。这要求连锁经营者合理利用资金,否则只能加大采购量,但这容易导致农药的沉淀、过期销毁。
3 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农药连锁经营的思路
(1)积极发展农药经营用户自主结盟模式。宜昌市现有近500家农业经营用户,这些经营户实力参差不齐,经营品种多样化。对此农业管理部门需对其进行市场清理与专项整治,对商户进行规范,条件允许的基础之上各区县评选放心示范店,对这些示范店进行扶持,先做到连而不锁,逐渐形成聚合效应。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监管,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保留一定优质数量的农药经营用户。优质经营用户通过信息共享模式分享农药资源,降低各个经营用户的库存和成本。各区县定时分享库存与发货信息,其他区县可进行库存预警,防止药品积压。
(2)以连锁店为桥梁,发挥农技人员的技术引导作用。我国农技人员覆盖县乡两级,且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就宜昌市而言大部分农技人员实践经历有限,并存在知识体系陈旧等问题。因此可以效仿药品连锁店需有执业医师的做法,即农技人员作为农药连锁店的技术指导员,他们可以被连锁经营店聘任,部分收入与连锁店的经济效益挂钩。为防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农技单位需禁止农技人员频繁在不同的连锁店驻点。连锁经营者从商业模式上加强管理、创新,而农技人员则从技术上保证农药销售的安全性、长期性、稳定性,促进农药连锁店的高效经营。
(3)实行农药登记备案,为农药连锁经营创造环境。当前农药市场混杂,受气候、地域、农作物品种等因素影响,农药品牌具有较强的地方特性。首先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核单位资质,坚决淘汰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商家。其次实行农药的信息化可追踪管理,做到产品可以追查流向、有样本、可追溯和追责的管理体系。对农药采取条码编码的方式,任何经营单位只需扫描就可确认产品来源与真伪。
(4)农技单位市场化。传统的农业合作社在乡镇一级目前已经部分市场化,基层的农技单位有技术作为背景,可以采取部分市场化的方式成立农药经营单位。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农技单位通过加盟、成立公司的模式经营农药,以自身良好的信誉作为保障,也可以采取和外部单位合作的方式进行。宜昌市每个区县都可以成立类似的具有农药经营的单位,并通过协议谈判采购药品、共享分货与物流渠道的方式进行农药销售。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这些经营农药的单位也逐步会走向连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
4 结语
农药连锁经营在农资流通领域已成为了最具活力的经营方式之一。农药具有的品种多、具有毒性、季节性强等特点,及市场发展现状使得农药连锁经营与管理变得更加困难。要发展农药连锁经营,在具备品牌、资金、技术服务、营销渠道、仓储与配送等情况下,还应具备行业内生产企业的大力支持或者合作,以及现有营销渠道成员的支持。政府农业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农药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修伟.实施农药登记备案 发展连锁配送经营[J].农业科学与管理,2011(32).
[2] 李文星.我国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研究[J].中国植保导刊,2014(9).
[3] 凃俊明.农药配送 大可推进[J].农药市场信息,2014(13).
[4] 罗瑞.四川省农药经营状况调查与思考[J].四川农业科技,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