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文
妻子惊悉丈夫出轨
今年36岁的杨凤,出生于吉林省梨树县一个普通农家,1999年进入四平师范学院读书,并与大她两岁的老乡黄强确定了恋爱关系。杨凤一毕业,便与黄强“裸婚”。两人省吃俭用,在婚后第三年开办了课外培训学校。怕牵扯精力,黄强一直不让杨凤要孩子,为此,杨凤先后做了两次流产。
转眼又过去了四年,杨凤已30岁,家里生意不错,有车有房,此时,他们想要一个孩子。可杨凤到医院一检查,查出两侧输卵管堵塞,不能受孕。为了要孩子,杨凤放弃学校的事情,往返于各大医院之间。她在沈阳做了两次试管婴儿手术,先后失败不说,还严重损伤了身体。
从2010年春节开始,杨凤明显感到丈夫对自己冷淡了许多,回到家里不是一言不发,就是唉声叹气。由于自己不能生孩子,杨凤认为自己有愧于丈夫,于是只能暗自垂泪。本以为忍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没想到,黄强却以睡眠不好为由与杨凤分床睡,并经常整夜不归。
杨凤认为丈夫是因为没有孩子才对自己不满的,因此,为了拉回丈夫的心,她不顾自身的痛苦,又到沈阳进行了第三次试管婴儿手术。2010年12月4日,当听到医生说“胚胎成活,移植成功”时,杨凤喜极而泣。杨凤不顾医生“不能劳累”的劝阻,迫不及待地坐车回家,想当面告诉丈夫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可当她兴奋地打开家门时,却看到黄强和一个女人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杨凤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医院,黄强一脸内疚地告诉她孩子没了。接连的打击,让杨凤大病一场。这期间,黄强一直细心照顾着她。杨凤浑浑噩噩地度过10多天后,被黄强接回家。
当晚,黄强向杨凤坦白了一切。那个女人叫赵漫,30岁,未婚,是公司不久前招来的外语老师。面对低头认错的丈夫,杨凤又气又恨,可是,在丈夫的再三保证下,她选择了原谅。
丈夫阴谋夺财
黄强的出轨让杨凤对丈夫的行踪留意起来,身体刚一好,她便不顾黄强的劝阻到学校上班,每天与他同进同出。时间久了,黄强不耐烦了,指责杨凤一点自由都不给他。怕物极必反,杨凤表面放松了看管。三个月后,她发现黄强和赵漫仍有联系,一气之下,她提出离婚,并主张分割财产。黄强不同意,称是赵漫纠缠自己,求杨凤给他时间。哭闹之后,杨凤仍然原谅了黄强。
2012年8月6日,正在学校安排工作的杨凤,看见一个男人挨个教室找黄强,上前询问,竟得知一个令她崩溃的消息:黄强把学校的所有房产抵押出去,从高中同学田谢处借款90万元。经过再三询问,杨凤才得知,一次高中同学聚会,黄强带着一个自称是他妻子杨凤的女人参加,在与田谢交谈时,黄强以想扩大学校规模、资金紧张为由,向田谢借款。田谢看他态度诚恳,又主动提出以房产为抵押,便答应帮忙。通过田谢的描述,杨凤判断冒充自己的女人是赵漫。她非常气愤,给黄强打电话核实。黄强沉默几秒后,让她回家详谈。在家里,当着来追款的田谢的面,黄强承认让赵漫冒充杨凤,自己与田谢签了借款90万元的合同。不过,他说借的钱被人偷走了。杨凤不相信黄强的话,逼他把钱拿出来。
在黄强坚称不能还钱的情况下,田谢要求收取抵押房产,限黄强和杨凤一个月内腾出房子。杨凤不承认借款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拒绝腾房。谁知,一个月后,杨凤发现黄强已背着自己腾出房子,并以赵漫的名义在离原房不远处租了几个房间,继续开办培训学校。直到这时,杨凤才明白,黄强是想通过抵押将房产变现私吞。
2012年9月6日,杨凤将黄强和田谢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经过司法鉴定,抵押合同上妻子签名和指纹确实不是杨凤的,但这不能推翻抵押的有效性,因此,田谢取得抵押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杨凤所受的损失只能向黄强主张。这一结果让杨凤很失望,却只能接受。
2012年11月,杨凤远离伤心地,到哈尔滨打工。
小三一同获刑
2013年3月27日,杨凤接到黄强的电话,要她回家协议离婚。在电话中,黄强表示,非常后悔对杨凤的伤害,会在经济上对她进行补偿。杨凤连夜赶了回去。其后的几天,黄强对她一直很体贴,并求她再给他一次机会,两人从头再来。杨凤被他的话打动,放松了警惕,对两人的未来又有了几分期待。可她并没注意到,这几天,她的身份证曾被黄强拿走过。
三天后,赵漫找上门来,让杨凤成全她与黄强。杨凤逼问黄强如何处理三人的关系,黄强提出离婚。“你们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成全你们。”扔下这句话,杨凤哭着返回哈尔滨。
2013年9月8日,杨凤接到朋友的电话:“你和黄强离婚了?他说你们离婚了!”听到这个消息,杨凤立刻赶回家。谁知,她的钥匙却打不开自己家的门。通过询问邻居,杨凤得知,黄强已将房子卖了。
杨凤千方百计找到黄强。面对她的追问,黄强回答:“咱们已经离婚了,你还想反悔不成?”第二天,杨凤到婚姻登记处查询,结果令她大怒。原来,2013年3月29日,黄强与自称杨凤的女人拿着结婚证、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两人的离婚协议规定,家庭所有财产归黄强所有。直到此时,杨凤才明白,上次黄强骗自己回来,是为了偷自己的身份证。他费尽心机,就是想独吞财产。
通过四处打听,杨凤了解到,黄强已于2013年6月6日与赵漫结婚,两人的孩子刚出生不久。他们在未办结婚手续前,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
2013年9月25日,杨凤以黄强和赵漫重婚为由,将他们告上法庭。2013年11月5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黄强蓄意重婚,且不知悔改,判有期徒刑两年;赵漫认罪态度良好,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刑事判决生效后,杨凤以黄强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和黄强离婚,要求黄强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将他们的共同财产判给自己所有。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黄强坚称因经营失误其名下已没有任何财产。数次交锋后,黄强同意赔偿杨凤精神抚慰金4万元,并补偿杨凤30万元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