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富海 武 勐 杨槐青
社会治理创新的智慧盛宴
——首届中国社会治理50人论坛综述
徐富海 武 勐 杨槐青
2015年6月6日,“首届中国社会治理50人论坛”在武汉举行。论坛主题是“‘四个全面’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创新”。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全国民政部门的专家和学者、来自全国社区建设领域实践工作者共200多人参加。论坛分为一个主论坛与四个分论坛,氛围热烈,成果丰富。
论坛践行跨学科研讨的方式,汇集重要的研究成果,围绕“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三社联动与城市社会治理创新”“大数据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等社会亟需的重大议题,探讨了社会治理创新理念、制度、方法、方式和途径,创造了社会治理跨学科研究的良好氛围。
论坛汇集了国内社会治理领域著名专家,营造了热烈交流、深入讨论、相互切磋的互动氛围,共享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思想和智力支持,为深化治理创新发挥积极作用。
论坛理论研究顶层,视野推及到基层,覆盖了社区,取得了数量多、质量高的研究成果,形成理论研究与政策互动,实践探索与方法创新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当前,社会体制改革高潮迭起,社会治理创新也渐入佳境。论坛专家学者敏锐把握实际问题,回应社会发展需求,推动了社会治理内容、主体、能力、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战略部署,社会治理就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特别是随着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这次论坛的及时召开,有助于扩大思路、广开言路,总结社会治理的发展规律,破解社会治理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的政策举措,共同勾画社会治理大格局。
清华大学教授李强结合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变化,提出加强和创新中国社会治理、基层社会组织再造和社区提升的重要思路。当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时,实际上有一个参照系,参照了国际经济建设的一般规律,建立了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但当中央提出现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时,我们却找不到明显的参照系,这需要中国人民在实践中进行创新。通过北京海淀区清河街道3个实验点,李强教授进行了基层社会的再组织实验和社区提升实验。他认为,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社会最弱,中国社会改革核心在于通过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
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学者研究的热点。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洪大用梳理了治理概念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一些误区,着重阐述了贫困治理、发展型贫困的概念、内涵、特点及应对策略。他认为,与传统的统治和管理理念不同,治理强调政府放权和向社会授权,实现多主体、多中心治理等主张。但在不同的生态条件、文化历史和社会发展阶段下,治理又具有不同的特点。无论何种模式的治理,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摆脱贫困的问题,就称不上是有效的治理。中国摆脱贫困的实践取得了巨大成绩,举世瞩目,但贫困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在一定程度上,中国解决了“仓廪实”“衣食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知礼节”“知荣辱”的问题;解决了“不患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患不均”的问题。应对发展型贫困的社会变革,关键在于让所有参与发展的人都有可能受益,让贫困成为一种流动的状态。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总结了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和存在问题,分析了社会组织管理正在发生的变革。他提出,社会组织是多元治理的一个主体,能够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助力行政体制改革、参与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并有利于开展民间外交和参与全球治理。十八大确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国家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移。今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趋势,一是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三是健全法制,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造制度环境;四是完善政策,加大政府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力度;五是拓展渠道,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平台;六是加强引导,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面对我国社会治理的新机遇、新形势、新挑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郁建兴基于经济新常态视角,提出“社会治理的新常态”。社会治理不应该仅仅被看作是中国应对社会问题的策略和政策工具,它已不再是抽象的价值目标,而已经部分成为现实。他认为,原有的管控维稳的管理模式难以为继,需要构建社会治理新常态,一是转变理念,构建网络,二是简政放权,释放空间,三是要素下沉,权责匹配,四是“三社”合一,内敛发展。
社会治理涉及到各个方面,专家从不同视角,多层次、多领域地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策略。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童星分析了社会治理与现代民政的关系,提出了推动现代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以互联网“专车”为例,论述了互联网带来的挑战和问题,提出了互联网时代如何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课题。复旦大学梁鸿教授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分析社会治理,认为中国是超大规模化社会,有巨大的人口,随着我国发展,这个超大规模的社会使得我们快速地变动,新型城镇化、老龄化、科技化、信息化、互联网、高速化、国际化的特点以及贫富差距拉大,都提示我们加强社会治理。未来中国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公平的度量,要明白到底要走到哪里,什么是真正的社会治理。
“用社会的办法解决社会问题。”上海市政协常委马伊里说。她认为,社会治理是以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为核心,以激活社会自身代谢活力为目的,是建立在相互认同基础上,扁平结构中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她建议政府要加强转型,在激活社会机制上下功夫,提高“三社联动”,进行跨界合作。与“用社会的办法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相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曼提出借鉴商业模式创新,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她认为,社会治理针对的是公共领域,运用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会遇到公地悲剧、搭便车等问题,导致政府失灵。现代社会最具有震撼性的是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企业通过参与社会治理赚钱,在商业模式中引入社会治理元素,在社会治理中引入商业模式,从而使商业模式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百步亭社区就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
论坛专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指引作用、创新作用,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的功能,为奠定我国社会治理大格局,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供科学指引。
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面临不同的问题,两者社会治理方式、重点很不相同,所以,这次论坛把农村和城市治理分开。城市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融合问题,回归社区的本源、本意,使社区真正成为生活的共同体,而不是原子化个人简单的聚集;农村首要解决的是当前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的衰落问题,其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村的产业振兴。
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推动下,农村的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组织体系、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基层治理方式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具有多年地方治理经验的河南省南阳市政协主席刘朝瑞,介绍了他在邓州工作期间创建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两公开”是一种基层民主管理机制,是指涉及群众基本权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
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利益分配问题,而利益分配的基础又在于产权明晰。华中财经政法大学龚天平教授重点关注“社会治理视域下的产权正义”。他认为,社会治理实际上就是为了形成一种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最关键的就是产权制度安排。产权是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力,而产权正义则指产权制度设计和权利安排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它不仅要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也要符合产权主体的利益需要。具体到我国社会如何培育和构建产权正义,龚教授提出,我国应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巩固公有产权主体地位,尊重和保护私有产权。同时也要保护正当产权的利益,保证产权的正当流转。
“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就在于自治权下沉。”清华大学教授邓国胜从基层研究出发,提出这样的见解。他认为,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着部分农村缺乏凝聚力、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难以满足新的多元化的需求等一系列问题。以自然村为基础的自治权下沉,可以让村民自治单元由建制村回归到自然村,实现村民自治。自然村治理的核心就在于形成农村集体的公共资产,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建立农村社区发展基金。
“社会组织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教授杨团认为。她以社会组织为核心,从历史着手梳理了社会组织的由来和政策,创造性地从“语义文本”的角度分析了社会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强调了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位置关系——自治性、准自治性、准政府性、政府性等。具体说,民间社会组织为自治性,离政府最远。社会组织工作在政社联动的过程中,扩大了公民自组织、自选择的集体权利,开始构建融合性的社会权力。而江汉大学教授赵立新从民办社工机构的视角,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策略与路径。他认为,社工机构的参与优势主要是专业化程度高、社会参与面广、组织动员方式多样以及居民接纳度高等,但社工组织也面临造血能力不足、专业特色不足两大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将是社工机构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点,也是它未来发挥重大社会作用的基础。
“三社联动”是近年来我国地方社区工作者,从具体实践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种社区治理创新模式,推进“三社联动”既可以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又可以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和社工的发展,有利于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学术界、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区工作者针对“三社联动”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积极地开展热烈讨论。
在宏观方面,江西师范大学教授张艳国梳理了我国十八大以来社区治理的新动态,提出统筹城乡社区发展、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树立社区治理与善治的新理念。在基层社区建设方面,南开大学教授唐忠新认为,“三社联动”主要是指社区建设与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三者之间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功能互补,共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过程。因此,瞄准复合地带、复合领域推进“三社联动”应该成为基本思路之一。这就需要着力增强社区支撑“三社联动”的基础功能,积极培育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发展面向社区的社工人才队伍和社工机构,其中包括加快推进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社工化”和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社工化”进程,以及培育民办社工机构,构建“社工带义工”机制。在社会需求方面,北京大学教授刘继同分析了社会治理概念。他认为,“三社联动”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是一场革命。社会问题的背后是社会需求,进行社会建设,推动三社联动,要做到政府对社会问题及时有效地回应。
不同学科和理论,具有不同的分析角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国营从博弈论出发,分析了纳什均衡与平台建设,强调了平台不是硬件,更重要是关系和功能。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席恒从合作收益的视角,讨论了社会治理的逻辑与分析框架。他认为,合作治理的关键是社会事务的多元利益相关者的自愿、平等、共识与共享。在合作治理中,基于分工、分权的内部结构性治理与基于参与、共享的外部功能性治理的双向互动(内外兼修),和建立在分权、社会教化基础上的自上而下与建立在参与、合作收益基础上的自下而上的相互作用(上下互动),构成社会事务合作治理的基本框架。针对不同社会事务的特征,设计不同的合作治理机制,实现社会事务的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收益,是公共治理的趋势。
参会专家认为,“三社联动”是一个事实,而不是一个假设,其萌发于实践。在现实生活中,各地情况不同,因此社区治理中也会形成不同的模式。“三社联动”应因地制宜,按照社区居民不同需求和所面临问题,形成自己的特色。社区怎么建设,社工怎么参与,社会组织怎么发挥作用,最根本的还是居民的参与。居民应通过社会自治组织,有序化、个性化参与。社会组织解决的是社区面临的个性化问题,不是社区总体的问题,社区总体问题还需依靠社区党委、居委会来解决。“三社联动”需要把“三社”做强,特别是提供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做大社工专业化服务,激活居民的参与。
“我们正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而大数据手段的运用十分重要。”2015年6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大数据及其分析,将会在未来10年改变几乎每一个行业的业务功能。当前,全球社会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不仅是一种海量的数据状态及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快速收集与挖掘、及时研判与共享,成为支持社会治理科学决策和准确预判的有力手段,为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机遇。论坛专家对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应用的研究和讨论,对推动我国建设高效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涉及到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社会和谐、增强社会活力等问题。要达到这些追求,首先需要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分析了社会治理的有效性,认为社会治理的目标就是大社会之治。有效的治理需要有效的社会参与,有效的社会参与需要社会的成长,社会的成长需要公权力让渡空间。扩大社会空间需要政府空间定位要准确,不是政社不分,而是政社合作;党委空间定位要恰当,不是党社不分,而是以党助社;社会立法要体现法治,不是依法治社,而是依法护社。激发社会活力,需用社会改革激活,用政策支持激活,用自治参与激活。
“没有健康,哪有小康?”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是牵动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议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提出了构建政府主导两维五圈医疗服务治理机制。她通过分析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成效,提出医疗服务治理的理念。医疗服务治理是医患、医院、医药、医保等利益相关人之间长期合作(协议管理)与共赢(定价与补偿)的过程。医疗保障即指人人享有可及的、买得起的、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可及即指人人走出家门可以找到值得信任的医生,这是国家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大数据的运用与发展不仅有利于就业创业,也有利于社区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邓汉慧,通过分析三波创业潮,提出成功创业逐步从“基于关系”的市场垄断结构转向“基于规则”的竞争结构;这不仅意味着创业依赖主导资源的优化,更意味着新商业时代的到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罗家德认为,转型期社会建设应该包括三项议题:一是引导鼓励由下而上的社会自治力量,二是创造民生导向的由上而下的管理力量,三是让两股力量共存共生,相辅相成,而非相克。社区营造的手段正是在社区中培育由下而上自治理、自发展力量的方式。
对照组神经外科患者中男性23例,女性17例,年龄范围在38-72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5.28±2.16岁,其中颅脑损伤患者19例,脑出血患者8例,脑肿瘤患者1例,脑积水患者9例,其他患者3例;
上海一门式政务研发中心主任赵海然,结合广东佛山一门式受理的案例,介绍了大数据时代之现代治理。他提出,提升治理水平,信息化建设有三个层次:信息服务、信息化应用和信息技术。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一门式系统)是建立在街道(乡镇)层级,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标准化建设,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应用窗口服务、电话服务和网络服务等形式,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社区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点环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法治的基本规则。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法治既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论坛专家从多个角度展开了思考,对“社会治理法治化”这个崭新命题进行了有益的分析和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钧认为,社会治理应该是一个过程,以调和为基础,涉及多元领域,有赖于持续的互动和相互作用。因此,好的社会治理必须要强调过程,而不能搞以不变应万变的“一刀切”或是大嗡大轰的“运动式”; 必须倡导调和,而不能靠蛮力去强行支配;必须兼顾多元,让各个阶层和多个群体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必须注重互动,重视共同交流,协商一致;最终达成一种能够维持社会正常运行,满足个人和社会的基本需求的良性治理。
以生活里常见的小区用地纠纷为例,上海大学教授顾骏提出三点:首先,法治的社会治理应该关注的是治理客体与公权,因为社会治理只能治理公共事务而不能干涉私人事务;其次,法治的社会治理应该要充分体现出法律的特点,要做到保证公平正义,权利和义务对等;最后,法治的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应该来自于法律的授权,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要体现出法律思维,尊重法律,运用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这才是法治的社会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从学理的视角入手,分析了从古至今多种不同的社会模型,探讨了不同社会模型所对应的社会治理办法,提出应对现代复杂多变的社会要求,需要创新的多样化社会治理方法,通过村民和社区居民的创新和自我治理,达到良性的社会治理。
拒绝“用人民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波提出的一个观点,他基于实地调研,通过拖欠农民工薪资这一普遍化的现象,介绍了一个把法治手段运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实例,主张通过法律手段全面加强治理。
湖北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俊提出,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中,律师作为法律运作中最活跃的要素,可以成为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他建议可以通过立法或者订立规章制度等手段,促使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逐步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张润君分析了社会风险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风险的主要特征,即人为性、不可预测性、复杂性、全球性和高风险性。为了应对社会风险,社会治理必须要现代化。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可以最大程度上规避社会风险,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良性协调发展。
“保险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政策工具,保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抓手。”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说。他认为,一方面,保险能辅助社会管理,帮助政府“管到位”,另一方面,保险能够承接公共事务,帮助政府“放到位”。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支柱,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方式,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新举措,是完善灾害治理的新机制。
此次论坛是由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武昌区人民政府和武汉百步亭社区协办。论坛之后,参会人员还参观了武汉市百步亭社区,实地了解我国社区治理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