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峰
2014年,全区种植业系统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了全年农业生产再获丰收。粮食总产达到550.6亿斤, 连续3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粮食产量位居全国第10位,为国家粮食安全和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准确把握新常态,深入谋划新思路
(一)农业发展方式进入新常态
农业发展方式由数量增长为主真正转到数量、质量、安全、效益并重上来;由依靠物质投入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消耗资源追求高产转到推广绿色增产模式,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上来。今年国家将启动实施《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力争2020年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施用总量减少,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种植业要提前谋划,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发展的新常态。
(二)粮食增长方式进入新常态
在我区粮食生产获得“十一连丰”的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因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面积增加,另一个是结构调整。2014年粮食总产量较2003年增加278.4亿斤,增长了102.2%。其中,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和玉米产量增加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分别达到了38.6%和142.9%。目前,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受限,水浇地面积逼近6000万亩上限,盲目追逐经济效益导致结构调整的空间受到挤压,这种倒逼机制必然要求粮食增长方式回归到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这也预示着农业科技人员将有广阔天地,现在需要蓄积能量、提升水平。
(三)农民增收方式进入新常态
随着市场化和信息化程度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的价格逐渐趋于平稳和统一,依靠农产品的季节差、地域差、供需差而实现农业较高收益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充分利用生态优势、环境优势,建特色基地、创名优品牌,通过标准化绿色栽培技术生产优质安全生态健康产品,提高种植效益成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常态。
(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新常态
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部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加强监管,确保农民成为国家涉农投资受益主体,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确保耕地用途不发生改变。要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进一步开放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落实优惠政策,技术服务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新型经营主体要以适度规模经营,提质增效,节本降耗,获得最大收益。
(五)防灾减损保增产成为农业生产新常态
自然灾害仍然是影响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主要的因素,生物灾害也呈逐年加重的态势,防灾减灾要作为农业生产常态化的工作来抓,防灾减灾工作要前置,重点要加强灾害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程度;加强轮作倒茬研究,减少病原体积累;加强防灾减灾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加强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提高突发灾害应急水平。
(六)转变工作方式进入新常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快转变农业工作方式也进入了新常态。要从过去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转向更加重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要从对农业生产的刚性指导转到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和培育典型上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建立,将使农业科技人员面临企业技术人员和社会服务组织的双重竞争压力。
虽然农业生产进入发展的新常态,但必须要科学理解、准确把握。当前我区农业生产还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规模化程度较低、农村劳动力短缺素质偏低、新技术新农机融合度不高等问题,但绝不能把这些问题等同于我区农业发展的新常态,这些是需要我们着力解决的问题。
二、明确思路,创新方式,扎实抓好2015年种植业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惠农政策落实
总体看,我区惠农政策的落实比较规范,也发挥了预期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区良种补贴项目存在虚报多报、不按实际上报、宣传公示不到位、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二是部分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项目旗县存在指定供种企业、全价补贴、对象不轮换、资金到位不及时、票据不规范、供种企业套取补贴等问题,还有的项目旗县出现项目资金大量结余与农民广泛需求不足同时存在的奇怪现象。
(二)进一步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要把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体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种子管理体系,明确执法单位的职能职责,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三)重点抓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耕地质量提升既是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前提,又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耕地质量提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种植业的重点工作,主要内容是做好“一守两保三提”:配合永久性农田划定工作,坚决守住我区耕地红线;确保不发生耕地“非农化”和功能区“非粮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盐碱地改造、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土地产出率。
(四)科学调整种植业结构
一是区域结构。牢固树立比较优势理念,重点推进“两带四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和集中度,即以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为主的东部玉米优势产业带和西部沿黄灌区玉米优势产业带,稳定沿黄灌区优质小麦优势区、阴山北麓马铃薯优势区、东北非转基因高油大豆优势区、东四盟市优质粳稻优势区。这五大作物优势明显、品质过硬,属于重点支持领域。但高寒地区种植玉米,成熟不好、品质较差、霉变严重,沙漠水稻不符合自然规律,虽然当前有利可图,也应限制其发展。
二是品种结构。在玉米上,要强化全程机械化理念,大力推广活秆成熟、适合秸秆还田、机械化收获的品种。在马铃薯上,树立市场需求理念,提高优质专用品种种植比重。在杂粮杂豆上,要落实质量效益理念,积极开发我区绿色有机杂粮杂豆,创品牌、增效益。
三是功能结构。一个思路是我区具有光温资源适宜、生态区域多样、地形地貌丰富、自然隔离条件优越的特点。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加强制种基地建设,努力开发农民增收途径。另一个思路是加快设施蔬菜发展,重点从面积扩张向提高利用率、增加效益上转变,增强冬春淡季蔬菜自给能力。在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发设施蔬菜观光、休闲、采摘、定点配送、私家菜地等多种功能,提高增收能力。
(五)转变技术推广理念
在技术推广布局上,要科学设计。各地要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制约因素,突出重点技术,如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要重点在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典型丘陵旱作区推广,而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以及沿黄灌区等雨水比较丰沛、热量条件较好的地区要慎重推广,不能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眼前利益。在技术服务重点上,要有针对性。要把技术服务的重点逐渐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结合万名科技人员下基层,继续开展种植业“千家万户”科技服务行动,要对选定的新型经营主体跟进服务,力争“一年了解情况定制服务、两年见到成效完善方案、三年经营上一新水平”,确保服务见到真正效果。在关键技术的选择上,要有战略眼光。树立资源节约和环保优先的绿色生产理念,重点组装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地、控药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研究开发秸秆综合利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注重推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在技术服务方式上,要有新转变。各级技术推广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蹲点示范工作。调查研究要深入乡村、深入农户,对一个地区的农业发展方向把脉会诊,要勤于、善于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短板,要直面问题提出切实可行和长远发展的意见建议;蹲点活动要长期坚持下去,各盟市、旗县要积极支持并开展好当地的建点示范活动。
(六)进一步抓好高产创建、模式攻关和蔬菜标准园工作
一是创建方式上。要积极引进新型经营主体,每个高产创建示范片必须有一个农机合作社提供服务,要促进农机农艺的深度融合,每一套综合高产栽培技术要有成熟的机械化设备完成作业;二是在资金使用上。要规范资金补贴方向,物化补贴的“物”是涉及关键技术的,补贴是用于推动关键技术落实的,不能随意补贴到常规投入品上。三是在增产模式攻关上。攻关的技术要有针对性,水地玉米模式攻关重点解决玉米机械化精准种植的问题,旱地玉米重点解决机械化全覆膜集雨增墒的问题,马铃薯重点解决高效节水灌溉和土传病害防治的问题,成熟的技术要尽快形成标准化的技术规程,对同一区域类型的玉米和马铃薯生产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四是蔬菜标准园建设上。重点在标准化生产、绿色防控、生态栽培、品质提升、增加效益和扩大示范带动上下功夫。
(七)切实把防灾减灾措施落到实处
要继续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病虫数字化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发,努力做到监测预警到位、信息传递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扩大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面积。继续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提高准确性、时效性。
(八)合法合规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种植业保险工作重点要从扩大承保面积逐步转到规范管理上来,要切实加强对保险理赔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严查保险经办机构不按条款签单、理赔和虚保骗保、拖赔少赔、无理拒赔、协议赔付等行为,农牧业部门要作为保险工作的监督者,不能成为保险机构的保护神,要把维护农牧民的合法利益作为我们的应尽责任。
(九)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加强重点项目管理
近几年,种植业项目实施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实施中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标准,建设进度较慢,“四制”执行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项目整体功能效益发挥,而且影响我区向国家争取投资。各级农业部门要树立法规至上理念,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十三五”规划要重点关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牧区改革等关键问题。规划要充分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一要求,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导资源配置方向,政府履行公共职责重点放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环境保护等领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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