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巍
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陈来在《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一书中说:“轴心时代中华文明形成的基本价值成为主导中华文明后来发展的核心价值。经过轴心时代以后两千年的发展,中华文明确定地形成了自己的价值偏好,举其大者有四: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社群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
陈来介绍说,他在向海外学生、向非学院派介绍中华文明的价值观时,渐渐发觉通过比较来显示中华文明在价值观上的偏好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但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等这些讲法也都是有来历的。
首先,“我们现在讲责任,是因为这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话语。我们反思当代问题的时候,从伦理学的角度讲,突出责任已经变成了一种共识”。上世纪90年代,德国神学家孔汉思做了一个“世界伦理宣言”,寻找世界各宗教在伦理方面最低限度的共同之处,寻找的结果就是道德的金规则,“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个基础上又形成了一个“责任宣言”,想让它在联合国通过,跟《人权宣言》并列。陈来先生认为,孔汉思的责任宣言老拿《人权宣言》说事,把《人权宣言》讲的自由、权利当作最重要的东西,把责任宣言当作《人权宣言》的论证和补充。但责任思维跟权利、自由思维不是一种思维,真正的责任宣言不应该以《人权宣言》为基础。虽然承认《人权宣言》的合理性,但是在表达责任伦理时,不应该把权利、自由作为基础。陈来在书中说:“在伦理问题上,权利话语和权利思维是有局限的,是远远不够的,权利中心的思维的泛化甚至是当今众多问题的根源之一。”
其次,关于义务先于权利,新儒家的代表梁漱溟先生就说这是中国伦理的特点(梁漱溟说,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父母有照顾小孩的义务。小孩不能对父母说,我有权利要求你照顾我,这不是中国人的思想。中国人的思想,父母就是有责任、有义务来照顾子女)。
关于社群高于个人,新加坡的亚洲价值的第一条就是国家和社会比个人重要。关于第四条,中国人比较趋向于和平,而在西方文化里有一种内在的冲突意识,西方也看到了(对立与和谐)的辩证法,但是强调对立,不惧怕对立,在对立中解决问题,这是西方对辩证法的理解。总是想用自己的力量,以自我为中心,克服非我、宰制他者、占有别人。中国的辩证法则是“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终归是倾向于和平解决,和谐发展。这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强调和平解决并不是软弱,不然中华文明不能成为历史上延续最久的文明。
陈来说,责任先于自由等这四条结论是跟西方近代价值观的比较的结果,而且这个比较更多的是侧重于社会层面的比较。比较的结果是:“中西价值观的对立是不能回避、不可避免的,但对立是客观表达其性质,还要看从中引申出什么结论,我的结论不是整体替代西方近代价值观,而是形成多元互补。我是结构论的,在一定的结构中互补,这是多元论,而不是一元论的看法。虽然呈现对立,但是要让它们在现代社会形成紧张、互补。”
另外,他强调,中国传统价值观也要发展,要与现实结合,也要调适。“比如儒家认为民生比民主更重要。李泽厚讲吃饭哲学也是一样,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但民生问题解决后还有更进一步的要求。儒家价值观也接受民主意识,只不过不把民主当作终极关怀,但会接受不断扩大民主。”
近日,本刊专访了陈来。
三联生活周刊:您在一次演讲中说:“古代思想家里面,老子和庄子还好讲一点儿,老庄的思想比较另类,它刺激你从一些你想不到的地方想问题。儒家思想不是这样,它可以说是平淡无奇的。儒学为什么又好讲又难讲,就是我们要把平淡的东西不断地加以分析,这是不容易的。”而王小波说:孔、孟所言的仁义、中庸,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
陈来:我那次之所以说老子、庄子好讲一点,是因为在我前面演讲的是王蒙,他讲的是老子。儒家对中庸有一个理解,平常的东西才能永恒,不平常的是不能永恒的。这是朱熹对“庸”字的一个解释。
三联生活周刊:您说:“与西方机械论宇宙观不同,中国哲学的宇宙观强调生生的宇宙观,以易经为代表的宇宙观始终把宇宙看成一个生生不息的运动过程。”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国古代思想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所以它是经验论的、循环论的、没有新的东西生成的。
陈来:循环并不排斥变异。《周易》中包含大的循环,就是“元、亨、利、贞”(万物从生长到成熟经历四个阶段: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这四个阶段周而复始)。循环不是完全的重复,循环是大的结构、模式,但在每个新的环节有新的发展,这就是“生生日新”。这种循环并不是不好的哲学,近代以来受到进化论的影响,持一种直线发展的观点。对于很大的循环,你从局部是看不到重复的,它是可以日新发展的。
另外,我经常说不要小看农业社会,人类文明绝大部分在现代以前都是农业养育的,农业社会是非常伟大的。农业文明内在地包含了早期的城市发展和知识积累,有文明就有城市,有城市就有分工,有分工就有知识人、就有哲学家,而哲学家思考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跟文明的基础是不是农业文明没有直接关系。产生城市、产生知识分子、产生哲学家后,这些哲学家的思想会受到农业文明的一些影响,但哲学家也有可能会突破。比如对一神教的信仰就不一定跟农业文明有关系,也可以是多神教,这里面有一些偶然性。欧洲文明从罗马到中世纪结束,也是农业为主的,只不过它人少、地方多,地方又好,畜牧业占得多一些。
三联生活周刊:在李泽厚、刘悦笛关于情本体的对谈中,刘悦笛说“朝鲜人本来就重激情”,您认为韩国人还是重礼?
陈来:说韩国人重情还是有问题的,韩国整个社会文化都是强调礼。韩国人讲四端七情之辩(仁、义、礼、智的发端和喜、怒、哀、惧、爱、恶、欲),这是韩国的理学家对朱熹哲学比较深入的一种讨论。朱熹讲“四端理之发,七情气之发”,四端和七情都是已发,不是未发,是已经发作出来的情感的形态,没发作的是你内在的本性,已发的是现成的情感。宋明理学认为人性有两种,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天命之性就是义理之性,气质之性就是气所导致的性。四端是道德情感,发于义理之性,七情发于气质之性。这个不能作为韩国理学重情的依据,不是重情不重理。韩国最著名的理学家李退溪还是一个纯粹的朱子学家。
三联生活周刊:您在书中说:“就人不是上帝所创造这一点来说,这使得在中华文明中人的地位必然高于基督教文明中人的地位。”但有一种说法是,在西方,人是上帝创造的,但所有人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
陈来:西方在近代以前,也不是人人平等,西方封建制是典型的等级制,有国王、有贵族、有骑士、有农民,俄国还有农奴。虽然理论上说人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但这不等于在现实中人们在国王面前是平等的,那个社会结构还要进化发展,不能直接从这儿推导出来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也一样,虽然说人很尊贵,但现实中是君主制。但中国到了唐宋以后,已经不是贵族制。贵族制等级很森严,流动是不可能的,除了发生战争的时候。中国唐宋以来已经不是贵族制,此后,平等、流动的因素就多了,宋代以来开始平民化的社会文化发展,包括科举制,在科举面前人人平等。
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