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消费税
1998年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累烟25%
2001年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2009年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调整为36%,雪茄烟税率调整为36%
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中国证券期货201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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