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研究文献综述

2015-06-16 11:31吴伟亚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14期
关键词:文献综述农村金融信贷

吴伟亚

摘 要: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出现农村资金合作社试点,直至2007年3月9日,在银监会的审核批准下,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榆树台镇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挂牌,成立了我国第一家正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它由32 户发起人组成,运营资本金为10.18 万元。其间,四大国有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逐渐从农村撤资,农村信用社也逐渐走向商业化的发展道路,农村金融体系已经难以解决自身发展的资金需要。由此,产生了本土化的农村资金合作社,有效地解决了这一资金供需矛盾。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政策和自身缺陷的阻滞,这一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也是漏洞百出。如何解决这些漏洞,使其走向健康的发展之路,在这一时期就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资金互助社;农村金融;信贷;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4-0024-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速,在我国出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这种新型的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在相对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下,农村的金融改革也在不断推行。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产物,农村资金互助社得到了国内学者的高度关注,有关其研究也非常丰富。相比目前学术界将目光积聚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因、机制及自身缺陷而言,本文则更多地关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未来发展。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因和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并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农村资金互助社该如何突破自身限制,从而真正发挥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的作用。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产生的社会原因

农村资金不足表现主要是农村生产建设资金匮乏。国家金融机构及商业金融机构纷纷从农村撤资,这导致农村的发展资金匮乏,本属农村金融体系的农村信用社也转向商业化发展道路,现今已改革成农商银行,其资金未能用于农村的生产建设上。尽管国务院和央行不断从政策层面要求,要通过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及拓宽担保渠道等措施增加对农户的资金支持,但是依然缓解不了农村实际可使用资金的匮乏现状。

其实深究这一问题,不难发现在农村金融需求与正规金融体系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形成了目前农村资金匮乏的现状:农民难以满足正规金融的抵押和担保条件。具体矛盾可大体归纳为如下两点。

(一)农民资金需求的特点与正规金融的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韩媛媛(2008)结合调研情况提出,由于农事活动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所以,农民对资金的需求也是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满足正规金融系统的需求[1] ;孙立明(2006)认为农事活动周期较长,农业经营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借贷周期一般比较长,甚至不能保证按时还款[2]。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即便有能力贷款,经过如此冗长的贷款审批周期,农民拿到资金的时候,农时也已耽误了。韩媛媛指出,除了生产性资金的贷款外,农民也需要生活性贷款,主要是指婚丧嫁娶以及医疗费用、教育支出等等。但是,正规金融机构不提供这一类的贷款,农民超额的生活性资金主要来自于亲朋好友的帮助。这就是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矛盾。

(二)正规金融的供给规模与成本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孙立明认为,正规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的时候,往往要求抵押和担保,农民可供抵押的财产无非是房屋,但是银行一般不接受,而担保人需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况且一般人是宁愿借钱也不愿意做担保,一般农民很难满足这一信贷条件,导致无法从银行贷款;而且,邓玲(2009)认为,农村收入一般要低于城市,尤其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其本身的生产能力并不能满足高额的信贷利率,因此,大多农户不会选择金融机构贷款这一方式。

其次是农村浓厚的地域观念和血缘观念,是这一金融互助组织得以实现的现实土壤。我国古代漫长的小农经济导致了农村人重地域、重血缘,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人们相互之间靠血缘和地域的纽带相互扶持,才能生存下来。蒋一凡、钱冰清、王晶(2013)对江苏沭阳县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进行研究,发现这一机构的特点是自愿自发、互助共济、非营利性,目的是为了满足成员的金融需求,而非借机牟利。这就借助了农村的血缘和地域关系,降低了农民获取金融借贷的经济压力,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蔡玲(2010)提到,按2007年银监会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社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也就是说,农民资金互助社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再向社员提供贷款,这既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交易成本和运行风险,又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农民资金互助社还可以接受财政支农资金和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再转贷给农民,这可以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保证农民的基本信贷需求。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接受财政支农资金以及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都为资金回流到农村提供了渠道,有效解决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

二、农村资金互助运行机制的优势与劣势

(一)优势

农村资金互助是亲戚朋友、邻居好友之间以无息或者低息的方式发生的短期资金流转。形式为两个关系密切的人,其中一人向另一人发起资金借用请求,担保方式是口头协议。

罗荷花(2008)、胡秋灵(2009)认为,这种方式解决了贷款利率高的问题,而且管理也非常民主;曹力群(2001)、张胜林(2002)王静、(2014)则认为,这种借贷方式期限灵活、手续简单,而且,受到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的约束,充分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偿还;马九杰将其表述为社会资本这一信用基础设施对于风险的防范起到了重要作用。王玮(2008)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违约率要比正常的信贷社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则相对较高;邓玲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最大的优势就是这一组织具有适应农村社会的服务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产生于农村,因此,非常适应农村的生产方式,程序简便,信息传递迅速,可以实现一对一服务,在时效性上远胜正规金融机构,而且它的抵押物品范围也比较宽泛,入社门槛低,农民可以实实在在享受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金融扶持[3];何广文(2009)、段飞(2010)注意到了农村资金互助很好地满足了农户的金融需求,具有制度上的优势。

(二)劣势

首先是人员素质问题,这不仅是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而且关系着农村资金互助社未来发展的成败。其次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问题,这关系到农村资金互助社究竟能走多远。靠血缘和地域来使人们遵守信贷规则毕竟没有强硬的约束力和统一必须遵守的规范,所以很容易出现信贷被动违约现象(李中华、姜柏林、王苇航、应兰秋、彭建刚等,2008;王亦平、何广文,2009)[4]。最后是农村资金互助社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为参与者都是农民,对市场缺少的前瞻性把握,因此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其参与者又都是亲朋好友,在具体经营管理中可能受到人情约束,增加被动违约的风险。这种运营机制脱离科学规划与强制实施,因此也存在体制性风险(赵艳莉,张庆亮,2010)[5]。

三、农村金融互助社的未来发展

农村金融互助社符合未来经济发展的潮流,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极大发展潜力和空间。但是,由于其外在环境恶劣,本身机制亦存在较大问题,因此,目前的重点工作是要完善这一金融机制,使其在新形势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该如何化解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劣势,从而保证其为农村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呢?马九杰(2005)认为,降低被动违约风险应着力完善当前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信贷保险制度[6];而罗荷花、李明贤(2013)则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合作制的原则,保证全体社员能充分发挥监视作用,同时,进行内部整顿,加强内控力度,这样才能尽可能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7];蔡玲指出,正确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同时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产权制度,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是解决当前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瓶颈的必要手段。

众多学者对此问题见解诸多,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学术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逐步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内部运作机制

良好的内部运作机制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史至关重要的,因此,重中之重就是要完善内部管理(张德元,2008),加强内部运作机制的建设。运作机制的建设,邓玲认为,主要从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风险管理、创新金融管理和服务方面入手。民主管理主要是指法人治理,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风险管理主要是指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平时要预留资金抵御一系列的自然和人为风险。内部运作机制不仅能够降低运营风险,而且能够降低运营成本,因此,必须予以足够重视。

(二)建立健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外部支撑体系

外部支撑体系能够为其发展壮大提供肥沃的土壤,所以,农村资金互助社要想走得更为长远,就必须重视外部支撑体系的建设。外部支撑体系主要分为宽松的金融政策、完善的法律制度、国家的经济监管和引导、融资渠道的畅通、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中国农村经济相对落后,而且农民的资产属于集体财产,这些特殊性都要求政府参与其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央行系统明令各个商业银行对农村生产建设给予资金倾斜,保证农村融资渠道畅通。同时,开展相应培训,提升互助社内部成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素质,这是农村资金互助社长远发展的战略保障。

(三)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

首先,应该倡导多样化的地区模式。国外许多合作金融机构都是生发于本土,有着浓厚的地域色彩,不同的地理气候和风土人情的环境,都对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和气候条件都不相同,发展方向应有所不同,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金融机构就可以往商业化方向发展,这样才能适应农村资金需求的多样性,真正满足农村的经济发展需求。

目前,国内学者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比较广泛,对其运营机制和发展模式的研究可谓深入。就现今的经济发展而言,重要的是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一机制的劣势做深入分析探究,从而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 韩媛媛.京郊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规范运行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5):126-128.

[2] 孙立明.关于发展新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6.

[3] 何广文.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模式探析[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9,(3):26-28.

[4] 李中华,姜柏林.资金来源渠道不畅严重制约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对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组织情况的调查[J].

中国金融,2008,(4):70-71.

[5] 赵艳莉,张庆亮.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监管探讨[J].农村金融研究,2010,(6):76-78.

[6] 马九杰,周向阳.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所有权结构、治理机制与金融服务[J].江汉论坛,2013,(5):59-65.

[7] 李明贤,罗荷花.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4):110-115,123.

[责任编辑 杜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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