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做法、困难与对策

2015-06-15 01:07邹陈勇杨基楼
安徽农学通报 2015年10期
关键词:经营主体对策建议问题

邹陈勇 杨基楼

摘 要:近几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文通过对浦口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做法进行总结,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下一步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经营主体;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0-03-03

近几年来,浦口区以创新经营机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鼓励引导农民开展专业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特色种养植(殖)村,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发展。

1 发展现状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典型示范、“五好”创建等措施,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4年末,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30家,专业合作社成员5.57万人,农户入社率达到75%。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根据《江苏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实施办法》规定,我区采取逐一审查合作社依法登记、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依法进行盈余返还、使用财务管理软件等要件,确定初步名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审核结果。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14年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我区南京龙霸茶叶专业合作社、南京十里清峰茶叶专业合作社、南京恒基苗木专业作合作社榜上有名,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此次入选的3家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强,被称为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排头兵”。

1.2 家庭农场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多元投入等措施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家庭农场,壮大了产业规模,促进了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生产有规模、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业规模经营的各类主体进行指导服务,培育一批产业龙头型家庭农场。截止2014年末,全区经农业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农场达250家,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134家。生产总规模达2 800hm2,示范性农场家庭从业人员人均收入10万~15万元。

1.3 农业龙头企业 为提高产品的档次,完善企业质量体系,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截止2014年末,全区农业龙头企业达79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市级20家、区级54家。2013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6:1,全区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99.9亿元,同比增长55%;完成利税总额达3.6亿元,同比增长56%;完成出口创汇4亿美元,同比增长54%,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能力不断增强,全区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达11.9万户,同比增长23%。与此同时强化龙头企业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标准体系的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注重对生产原料、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监测。我区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是全球自动化程度最高的工厂,有万级、十万级净化间,高速自动切片系统,自动扫描定量,自动包装等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设备。自2014年5月份开始正式投产,产后年生产鲜肉分拨销售量达210 000kg,精深加工产能100 000kg,年销售收入约50亿元,年利税约5亿元。

2 经验与做法

2.1 强化扶持,推动发展 积极整合项目资源,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申报的农业项目优先给予立项,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推进集约化经营:支持农业农头企业提升加工流通能力。2014年,出台了《浦口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实施工作,通过财政货款贴息的形式,探索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新路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区政府还出台了《浦口区设施农用地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附属配套用地给予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发展所需的管理用房建设难题。

2.2 培育典型,带动发展

2.2.1 根据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和不同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工作 下发《关于开展区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引导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通过示范社的培育工作,涌现出一批有规模、有水平、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先进合作社典型,我区有市级以上“五好”合作社34家。如南京褚洛山茶叶专业合作社在档案管理上,专门设立了40m2的独立档案室,合作社从创建至今所有的图片、视频、音频、文字及其它电子版档案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档和管理,该社的做法受到了市档案局的高度肯定,被作为示范典型并以现场会的形式向全市推广。

2.2.2 深入开展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一个基地、致富一方农民、振兴一个产业、对接一个农民合作组织、打造一个优势品牌),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共赢的新型合作关系,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为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灵活发展模式,培育合作带动能力。我区探索出以“龙头企业+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为主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采取订单生产、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户建立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江苏润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净菜加工配送为主的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带动农户。2014年,该公司与我区及溧水、江宁、六合等周边的农业合作社建立了166hm2蔬菜瓜果基地,与230家种植养殖户保持合作关系,共带动农户660户。全区农业龙头企业联系带动农户数达8.2万户,户均增收8 000元,实现了企业与农户的双赢。为了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集聚和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水平和质量效益,我区加快农产品加工区建设,集中区内,农业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21亿元,带动农户数3.5万户,2013年“南京浦口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被成功认定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已成为浦口区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2.2.3 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出台“关于印发浦口区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标准,推行“五有四化三效益”目标管理,即农场建设“有规模、有人员、有标牌、有场所、有效益”,经营管理中实施“生产组织化、管理科学化、技术标准化、销售网络化”,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同步。

2.3 深化服务,促进发展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经营主体发展服务指导工作,派出技术人员深入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为提高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水平,分期分批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和业务骨干及农业大户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对家庭农场主量身制定培训计划,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为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资金困难,探索合作社在缺少有效质押物情况下取得便捷贷款的有效途径,解决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融资需求。我区还与南京平安银行合作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截止2014年末,放款合作社数达14家,放贷额1 540万元。南京盘龙禽业专业合作社贷款160万元建设冷藏保鲜库200m3、仓库700m2等解决了合作社产品高温季节保存难题。

2.4 加强领导,引导发展 为了加快新型主体培育力度,我区建立健全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相关指标作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措施,强化检查,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各级对农业主体发展工作的领导,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

3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浦口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看好,但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发展水平不高:一是在现有经营主体中,有相当部分仅仅是经营规模较大,但集约化经营水平较低。如家庭农场发展规范化程度还不高;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带动能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数量增加较快,但部分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凝聚力和带动力。二是专业人才队伍迫切需要改观,现有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层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等还比较缺乏,难以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农业生产特点有关,也与发展阶段有关。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3.1 土地流转困难,制约发展规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别于传统农户的显著特征就是规模经营,而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农村普遍存在土地成片流转较难。

3.2 政策扶持不够,影响发展活力 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支持农业发展和农业经营组织创新,但是一些政策由于操作困难,落实不到位,资金问题仍然是困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一大难题。

3.3 服务体系薄弱,限制发展壮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对农业技术和信息、市场流通等诸多方面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需求尤为强烈。目前,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由于设施落后、人才断层,公益性农业服务力不从心,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需求。

4 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对策

当前,应在加快发展、规范建设、深化服务上做文章,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4.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各级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等,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引导更多农民加入和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强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以及一批管理规范、健康运作、能切实带动农民发展致富的“五好”(服务成员好、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好、民主管理好、示范带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五个一”示范创建农业龙头企业。

4.2 加强典型示范,激发发展活力 以市场为导向,围绕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选择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化创建示范,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经营组织。同时,积极创建外出考察学习平台,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借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功经验,做好学以致用。

4.3 突出优势产业,挖掘发展潜力 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要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农业、优化产业布局出发,围绕主导产业,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与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经营,利用龙头企业具有的资金技术优势帮助克服发展难题,最终实现规模发展。在发展方式上可以实行“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等联合运作模式,走双赢发展道路。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培育工作,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不断提高参合率;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大力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

4.4 强化内部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 创建一批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带动能力强、经营业绩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规范化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内部活力,提高凝聚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针对种植、养殖等不同生产类型的家庭农场,分别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推行“五有”(有规模、有人员、有标牌、、有场所、有效益)目标管理,推动规范健康发展,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运行模式,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带动农户增收。

4.5 加快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销售 为降低流通成本,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近年来,我区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目前发展势头良好。2014年我区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达2 738万元,其中南京汇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制品、禽类及其附产品在天猫商城、1号店等平台销售额达600万元,占企业总额的15%。2015年我区将大力推行“企业+基地+网店”、“合作社+基地+网店”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作用,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努力提高电商销售比重,增加农民收入。

(责编:吴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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