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东升
近几年,中国电子商务狂潮持续升温,在网购消费者不断增多的同时,中国电商领域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4万亿元,增幅10.9%,其中网上零售2.79万亿元,增幅49.7%,占比10.63%。而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2014年1—9月的工作报告中显示,在我国电子商务商品销售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率达到了26%。
网络购物已成为大部分年轻人的重要购物渠道,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普及,网络购物还将保持长期、快速的增长。但错综复杂的采购渠道、电商本身的监管力度不足和制度不到位、消费者贪便宜心理等原因导致了电商平台假货事件的络绎不绝,假货的出现深深困扰着每一位消费者,进而引发的网购维权更是令许多消费者头疼的事情,收到的是商品与网上介绍不符、电子商品是“山寨货”、退换货障碍重重……购物容易维权难的现状伤透了网购者的心。
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增加了一些有关网络购物的条款,使得网购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得以理顺。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针对网购领域维权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这项将于3月15日起执行的新办法细化了消费者行使“网购后悔权”时可能遇到的阻碍,商家不得再以包装已拆为由阻止退货,否则将面临处罚。
法律的不断完善在客观上推动着电商平台的改变,网购维权也变得越来越有操作性。消费者普遍常用的直接与网络卖家联系、联系网站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协商调处、拨打网络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12315”举报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咨询这三种维权渠道也有了法律上的保障。然而,网络热潮不断冲击下出现的网购乱象却不仅仅只是法律所能解决的。
网购迅速发展,但相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却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在统一的利益出发点基础上,议定一个有效的制度并确保实施,从而使利益相关方均有效并切实得到利益,这才是最理想的结构。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中国要解决假货横行、市场混乱的状况,必须要转变观念。法律方面,应该想尽办法去增加网店违法成本。同时也要严格执法,统一执法。实现对网络交易平台乱象的规范,需要全国工商机关一盘棋,达到执法的统一。
而对于网购平台来说,应加强自律,强化对假货的清理和对消费维权的保障。消费者也需自觉拒绝购假并对消费更加警惕。同时提高维权意识,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对消费环节中的欺诈和虚假状况进行反馈。
三月,被我们称为315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来说,是这个平台能够为他们提供最大保障,而即便放眼全社会,也极少见到如此大力度打假维权的地方。当每年一度的315来袭,电商平台上的假货与维权事件再次袭击我们的眼球,但打假和维权却并非只是这一天应该关注的,假货和维权难现象也不止存在于网路上。对我们而言,消费者权益日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我们要做的就是将打假进行到底,让每天都是31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