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宫廷里“发工资”有着非常细致的等级划分,“工龄”、受宠程序、贡献大小都有讲究。
以汉朝公职人员的薪酬制度为例:
丞相居百官之首(类似现代的国务院总理),帮佐天子,助理万机,俸禄最高,为“金印紫绶,秩俸万石”。后宫昭仪等同丞相,但实际上,昭仪拿的年俸并没有丞相多,仅粮食一项为4200斛。
中国古代常用的计量单位有龠、合、升、斗、斛等,“石”与“斛”,是古代同一级别计量单位的不同叫法。10斗为1斛(石)。汉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各个朝代“斤”的具体重量并不相同,与现代的“斤”也不一致。汉昭仪的实际年俸折合到现代约为11.34万斤,这在古代是相当可观的。
就拿汉代最低一级的宫女来说,年俸也有192斛,以人均一天一斤粮来算,一个宫女一年便可以养活14口人。而昭仪一年则可养活310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