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彬
摘 要:贮木场是林业木材生产最终生产、贮存、保管和调拨供应原木商品的场所,是林业企业的“聚宝盆”。要提高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贮木场缴库、支拨、地拨及商品化管理,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目的。該文结合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乌尔旗汉森工公司的实际,就如何对贮木场支拨、地拨及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管理谈一些经验。只有如此,才能不断强化广大职工质量效益意识,努力实现现场管理程序化,楞位摆放商品化、产品质量标准化、产品结构市场化,从而实现木材生产效益化管理。
关键词:贮木场 质量管理 责任范围 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S7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3(b)-0191-01
对贮木场支拨、地拨及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必须将缴库检验员(标号员)和出库检验员(支拨员)分级分类管理,互相制约。缴库检验员仍归小队管理,出库检验员归大队直接管理。按小队及架杆划分责任区,分清责任范围,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1 缴库管理
(1)缴库检验员必须认真执行林业局对贮木场管理奖罚办法,对抚育伐材进场缴库的质量、数量如实反映,逐根两面准确检尺标号、分车记帐。检尺大队及小队领导发现原木质量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单车实际数量和帐面不符的,随时发现及时汇报场领导,以会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对生产单位提出意见,扣罚不符的数量和产量,减少国库损失。
(2)缴库检验员必须坚持两头标号,字迹标准、清晰,等径准确,缴库数字准确,库存准确。如:发现因支拨、地拨造成库存数不符直接向场主管领导汇报。帐货相符必须达到99.8%,按单楞计算,质量误差不得超过2%,数量误差不得超过1%。检尺大队及小队领导必须在停产前做好停产后的点库工作安排,分队、分架杆逐楞清点,产生库亏的,小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追究大队长的领导责任。
(3)每个区段的标号员要负责该段的产品质量,数量和商品化管理,发现串楞有权制止和直接向生产技术组反映或向场主管领导汇报。发现混楞作出标记,及时通知上楞组、架杆及队长将混楞材归回相应的楞位。
(4)每个检验员、卸车工、检尺队长、工队长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不得串通一气报假车、假记录、假野帐,履行假手续为少运多检、多装少检开绿灯,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互相包庇,一经发现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追究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各小队、区段的检验员必须当日工作当日完成,准确计算,及时上报,清楚下卡,积极配合技术员的检查。坚决杜绝用铅笔下卡和涂改的现象,为逃避检查将楞卡带回家的现象。发现一个按违纪检验员调离一个。
2 清装外运管理
(1)联办配车员要每日了解库存情况,所配材种是否相符、够车,有没有因挑选或串楞出现优中选优、普中选优、次中选好、以好充次现象,方可配车,以保证清装外运。
(2)各平台队长、书记应指导归装组必须按林业局有关规定和所配材种保质保量装好车,不得发生混装。因挑选随意设楞堆放或串楞串等串材种等现象,造成人为混楞混装事实,而支拨检尺员、稽查员、队长、书记没有及时到位制止的,按单楞、单车分别计算,误差率不得超过2%。
(3)严禁多装少检。装车检尺准确率99%,数量误差超过1%或连续利用数量正误差(+1%)的,视为多装少检。全场每一位职工,既是本质工作的责任人,又是多装少检的监督员,有权检举揭发和制止地拨、支拨拨交中的不正常现象,随时上报有关股室直至主任。经查实认定后给予一定奖励。
(4)装车后甩出的混楞材各平台架杆组要组织人力及时清理,归回相应的楞位,否则按再次混楞加倍罚款。
3 出库管理
(1)地拨员、拨交员做好检尺记录。木材整楞出库时(进加工厂及其它)必须经主管主任批示,生产技术负责人履行手续,查该整楞木材是否与楞卡数相符,将亏盈数上报主管主任、企管备案方可出库。出现人为少报数量,弄虚作假者,按清装外运管理第三条处理。
(2)地拨材必须履行签批手续,凭林业局调令换本场内部付货令。以内部付货令为唯一付货凭证,其它任何批条均不能作为付货依据,特殊情况付货由生产技术组管理人员出具手续经主管主任和检尺队长签字方可付货,手续不全按盗窃木材论处,由地拨检尺员负责。
地拨检尺员必须使用经技术员、主管主任统一编号盖章一式三份的出门凭证,司机一份,当日交运输队长,检尺员的存根上交检尺大队长核查并由企管保存,大队随时累计计算,主管主任及有关技术员以便掌握当日出库情况,不得超付。出门证由稽查员检查无误,当日收回由企管保存。发生中途停付及待保管,终结或退货、换令要经主管主任签字,企管盖章备案方可上报木材销售部。
(3)一切地拨材,拨交材必须经贮木场运输队承运;地拨、支拨、拨交检尺员不得将未缴库的木材(没标号的木材)检尺出库。出库时要根据准确的楞号、令号、材种、材长、径级细致检验做好准确的检尺野帐记录,一式三份填写付货出门证。做到材种准确、材长准确、材质准确、付货楞位准确、时间准确、根数、材积准确、令号准确(八个准确)不得漏项、漏标、错报。稽查员要认真核对出门证与实际付货的数量、质量、材种和以上“八个准确”无误、无漏项、漏标、错报现象方可放行。发现误差扣留车辆,稽查员不负责任的卸车或合伙作弊者视情节予以从重处罚。
4 造材生产管理
(1)平台队长、书记为本队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
(2)量材设计上,量材员必须遵守效益造材的原则,做到优材不劣造、长材不短造、坏材不带好材,按照“五步法”逐根设计造材,坚决杜绝造人情材、按车皮造材(凑车)三锯半造材、长材短造、优材劣造的现象。一经发现,扣罚当月质量奖、售价奖。情节严重的要在当月工资中扣罚量材员造材员不按规程造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造材质量上,如:锯伤、偏劈不得发生。造材工必须按技术规程操作,做到按线下锯,无三伤,每个造材工必须达到“林业局质量奖罚办法”要求。检查员随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月末汇总,当月扣罚。
(4)台上区分员水平的高低,责任心的程度和量材员一样决定着效益造材的提高和降低,必须熟练掌握林业局制定的贮木场年度生产的各种规格质量标准和国家标准,准确评定划号。发现每错一根扣罚奖金1元,以促进及时回归相应楞位。选材工造成的混楞,累计全月数量,在工资验收单中扣出。
(5)队长、书记、检尺员要督导选材工必须熟练各种符号。上楞工必须先看好符号后上楞,并做到按检尺符号准确选、卸、归、上,不得发生错选或为客户选材,如发现有意错选不听劝告,没将错选材归回相应楞位的,已上楞或造成装车事实的,技术员要准确记录,按有关规定罚款,由技术组下罚款单,由财务在当月工资中扣出。
只有按照本文所述,才能不断强化广大职工质量效益意识,努力实现现场管理程序化,楞位摆放商品化、产品质量标准化、产品结构市场化,从而实现木材生产效益化管理。
参考文献
[1] 曹玉华.贮木场库存管理系统的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4.
[2] 刘晋浩,李英瑞.小兴安岭林区贮木场(原木)木材库存分布规律的研究[J].森林工程,1995(1):13-15,22.
[3] 刘娜翠,邱荣祖.供应链环境下木材库存问题研究[J].西南林学院学报,2010(2):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