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宁
最近几年,“媒介素养”逐渐热了起来。与之相呼应,媒介素养课进入中小学的呼声也高涨起来。在一些省市,媒介素养课已经走进了中小学课堂,有些专家甚至喊出了“将信息技术课改为媒介素养课”的口号。虽然,这更多的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情绪表达,却也给了我们些许提示:随着中小学生媒介素养重要性的日益凸显,信息技术课有必要借鉴媒介素养课中的有益成分,完善自身的课程体系。
要借鉴媒介素养课中的有益成分,不外乎两个问题:能借鉴吗?怎么借鉴?第一个问题很简单,当然可以!因为,若把媒介看作信息,媒介素养课和信息技术课的目标并无根本矛盾,而道路呢?不过是通往罗马的两条大路而已。至于怎么借鉴,我们不妨先拿一个信息处理中的环节——信息获取为例,来看看两门课程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美国小学生的媒介素养课上,针对媒介信息获取的相关内容是这样要求的:首先,学生要阅读网络中获取的信息,然后分析作者提供这些信息的目的是什么,或传播这些信息的意图是什么。接下来,学生要对文字、图片进行认真阅读、分析,提出批判性的问题。比如,这些信息是真实的吗?它们是否提供了真相?在信息中,谁在说话,谁又在保持沉默?这些信息是不是客观的,是否有偏见?等等。最后,制作幻灯片来详尽分析这些媒介信息。在整个过程中,教师会引导学生换位思考。比如,在学生遇到困难时,教师会让学生们想象这篇文章是他们自己写的。然后问学生:“你们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加深学生对媒介信息的理解,有时候还需要让学生扮演相应的角色,并表演出来。
现在,我们不妨设想,如果是在信息技术课上,“信息获取”又会如何上?显然,我们会着重讲解如何通过网络检索到需要的信息,检索信息有哪些技巧?如何确保网络信息的合法性?等等。
通过上面的对比,二者的差异可谓一目了然:对于“信息获取”,信息技术课重在如何获得信息,媒介素养课重在得到信息后如何理解信息。信息技术课培养的是技术能力,媒介素养课培养的是思维能力。对于课程定位不同的二者来说,这自然无可厚非。但若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有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的意识,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媒介素养课的做法就有很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首先,今天的学生在信息获取上已经没有什么技术障碍了,课程若还是一味地停留在教技术上,其存在价值恐怕要大打折扣。相反,学生在如何鉴别、评价、正确的理解信息上倒还真需要补上一课。去年北师大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生网络生活方式蓝皮书”中显示,22.1%的学生无法判断信息正误,遇到带有“不转发就会遭遇厄运”的信息,有23.2%的学生不能理性对待,更有6.5%的学生经常被骗,这都说明学生的媒介素养亟待提高,而信息技术课显然责无旁贷。
其实,我们的信息技术课标上就明确列出了“掌握信息价值判断的基本方法,学会鉴别与评价信息”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内容往往被淡化。淡化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鉴别与评价信息,主要靠人的思维,而非技术工具。但需要我们反思的恰恰是,在信息技术课中,到底是谁在处理信息?是技术工具还是人?难道不应该是人通过技术来处理信息吗?毕竟,说到底,课程最终的指向还是人的发展。
面对媒介素养的强势来袭,信息技术课应及时“查缺补漏”。我们应该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把媒介素养中有价值的内容补充进来,如是,信息处理的全过程才能更加完善,信息技术课所追求的学生信息能力也才能更好地得以提升,这才是我们面对媒介素养课所应采取的积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