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承赞
从巫溪县果园村产业发展看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郑承赞
自2013年起,重庆市巫溪县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初步形成了以山羊、马铃薯、中药材、烤烟为主导,以蔬菜、大宁河鸡、特色渔业、林特、乡村旅游为特色的农业产业新格局,着力培育了一批特色产业专业村,其中以胜利乡果园村的组织形式最具特色。
胜利乡果园村位于巫溪县县城西部,幅员面积约6平方公里,现有农户380户,人口1520人,可用耕地近2000亩。全村交通便捷,基本实现户户通,其中硬化主干道10公里,其余路为泥接碎石路。2014年前,农业产业以传统的巫溪“三大坨”为主,即玉米、红薯、马铃薯,主要经济来源为村民外出务工。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为摆脱贫穷面貌,果园村确立了“一个中心、二个作为、三个转变、四个促进”的发展口号。一个中心即坚持走土地集约化经营为中心,二个作为即“村委要为果园村的经济发展有作为、支委要在党建、思想观念、发展有作为”,三个转变即“思想观念要转变、发展上思路要转变、产业结构要转变”,四个促进即“促进全体村民整体素质的提升、促进全体村民增收致富、促进全体基础设施的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在县农委和胜利乡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果园村引进了巫溪县德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来村里发展果蔬产业。
巫溪县德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果园村采取了两种合作社模式,共流转土地1000亩。一是传统的公司租赁土地的方式,共租赁100亩土地作为核心示范展示区,其成本、利润、管理等一切属于公司管理。二是村民以土地入股,与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有900亩土地入股了果园村果蔬专业合作社参与合作。在利润分配上,公司提供一切生产资料,农民按土地300元/亩、劳动工资按60元/天计算生产成本,劳动工时数按作物栽培的常用工时数计算,公司在种植前与农民先期约定。销售收入在先偿还公司生产资料成本、兑付农民土地及劳动费用的剩余部分即为利润,公司和合作社约定利润按蔬菜1:9、果树2:8的模式分成。在运行模式上,实现“统一项目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物资配套,统一收购销售”。在种植模式上,当前采用林上清脆李、林下“两季马铃薯+早熟儿菜”的模式,当李树成林后,林下种植魔芋等喜阴作物或其他适宜的中药材。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此模式在运行过程中类似传统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模式,只是管理者由传统的合作社管理层变更成公司,但由公司垫付生产物资成本,有效解决了传统的合作社运行过程中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专业的农业公司为合作社带来了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种植形式,解决了传统合作社管理层眼界不开阔造成的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此种方式减少了人工和土地租金成本,运营风险大幅度下降;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避免了传统聘用农民做工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同时,这种模式还拥有几个特点:
(一)有利于先进种植技术推广。当前,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薄弱,年龄结构偏大,学习农业新技术、新方法机遇少,加之从业农户因农业比较效益低下,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全县农业技术水平仍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科技驱动未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动力。此种模式实现了技术的统一指导,如在耕地、播种等环节实现机械化,在病虫害防治上实现统防统治,为农民提供了先进种植技术的学习机会,摆脱了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束缚,实现了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有利于解决农业技术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有利于土地经营效益提升。据统计,2014年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2.87万亩,仅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0.07%,低于全市32.6%的平均水平,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果园村选择的这种种植模式充分利用了现有土地资源,形成了规模化的清脆李及马铃薯种薯、商品薯生产基地,预期的批量产品吸引了多个客商签订了销售协议。按协议最低价计算,土地经营效益比传统种植模式高出了50%以上。另外,物资的批量购置降低了生产成本,预计降低10%以上。此种模式一旦形成示范效果,将加大全县土地流转速度,提升农业产值。
(三)有利于降低农业种植风险。该模式通过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降低了气候、病虫害带来的农业减产风险;同时,统一的销售为农民解决了种植的后顾之忧,降低了销售风险;另外,生产资料由公司组织,成本先行垫付,农民只付出了土地和人工成本,大部分风险转嫁给了公司。当前,劳务经济仍然是全县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发达的劳务经济造成全县从事农业的人员结构偏老,而土地经营效益偏低、种植风险大又使年轻一代从事农业的意愿偏低,农业的发展前景堪忧。“果园村”模式的成功,可吸引一大批农民工回乡发展农业产业,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种现象的加剧。
(四)有利于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在传统的的“公司+农户”的模式中,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农民都处于弱势地位。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联系在一起,整体与公司合作,提升了合作地位与话语权。一旦产生经营纠纷,合作社也可整体与公司进行各种方式的调解。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明显改变了目前存在较多的农业经营纠纷中农民处于弱势地位的现象。
(五)有利于改变农民的收入结构。传统的农民收入主要为农产品的销售收入,收入结构单一且劳动时间长。此模式运行后,传统的农业生产形成了工资性收入,先进的农业技术也解放了农民的双手,只需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在种植用工旺季回到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其余时间农民可短期进城务工或发展其他产业,如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在土地本身收入不降低的情况下,获得了其他收入。
“果园村”模式的成功证明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随着巫溪县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在生态效益补偿、连片扶贫开发、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等诸多政策的支撑下,巫溪县农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当前,正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巫溪县应抓住对未来五年种植结构调整规划的时间节点,在产业结构、经营主体、技术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突破,科学规划全县农业发展布局。
(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规模化基地。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科学规划布局我县重点发展的马铃薯、山羊、中药材、烤烟产业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产业基地园(带)。发展专业农户,引导农户将种植目的向产出商品农产品转变,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通过市场的力量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农业整体效益。
(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产业发展的关键一环,巫溪县要深入贯彻国家、市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合作,发挥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整合现有支持政策,强化招商引资,重点扶持一批加工型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发展一批新型股份合作社;加大特色产业补助政策宣传力度,培育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
(三)着力构建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果园村”模式证明,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是解决当前农业技术推广难的一种好方法。当前,巫溪县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只在马铃薯统防统治、核桃高接换优上有一定程度上的应用。我们应该大力推广此种方式,运用现有资金力量,鼓励有技术、有实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各类经营主体,力争在未来二至三年内,全县四大主导产业都有活跃运行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
作者:重庆市巫溪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