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又是一首分手快乐?
大众需要进一步开拓在小型车市场,所以选择了在这一块颇有建树同时又风头不盛的日本铃木作为合作伙伴。一进行合作,大众就拿出了一贯的强势态度,这让心思灵活的铃木非常不爽。
8月末,英国伦敦国际商务仲裁院经过三年多之后,终于认定大众应当放弃铃木股权。从文件内容看,仲裁院认为自从2011年11月18日铃木递交终止合作的仲裁申请开始,大众和铃木之间的联盟在实质上就已经名存实亡,而终止申请于2012年5月18日生效。也就是说,铃木将再也不是大众的“小伙伴”了。
先回顾一下这两家公司的纷争史(恩怨史):从2011年3月起,大众在出台的报告中称可对铃木的“财务及运营方针起到重大影响”,将铃木视为“联营公司”,因而遭到铃木方面的抗议;2011年9月11日,大众指责铃木从菲亚特采购柴油发动机从而违反了协议。次日铃木反驳“违约”说法,并抱怨大众在铃木经营方面过分干预,侵害了铃木的独立性;同时,铃木汽车还宣布计划终止与大众之间的联盟,并要求大众出售所持铃木股份。10月中旬,大众坚持拒绝放弃所持铃木股权,并数次主动“摇橄榄枝”,均未使铃木方面回心转意。10月底,在发布第三季度财报期间,大众汽车声称铃木不再是盟友,推翻了之前竭力阻止联盟关系恶化的言论。其表示:“对铃木汽车施加显著影响的机会当前已经荡然无存。”同时补充指出已经将铃木列为“其他股份”分类。2011年11月,铃木汽车宣布开始申请仲裁,以解散其与大众汽车的联盟,要求大众汽车售出所持有的铃木股份,并单方面宣布联盟解体;铃木汽车在2012年7月的股东大会上表示同大众汽车的协议已经失效。因此,大众不再具备持有铃木股权的合法依据。2012年10月,唯恐天下不乱的菲亚特表示考虑加强同铃木之间的关联,此举可能加剧菲亚特和大众的纷争。
上面一大段看似无厘头的事情其实很好解释,大众需要进一步开拓在小型车市场,所以选择了在这一块颇有建树同时又风头不盛的日本铃木作为合作伙伴。一进行合作,大众就拿出了一贯的强势态度,这让心思灵活的铃木非常不爽。大众的傲慢与官僚作风最终让铃木抓狂了,所以开始了分手官司。
仲裁结果出来后,铃木汽车董事长铃木修在新闻发布会上抑制不住欣喜之情:“仲裁结果浮出水面真是喜讯,好比如鲠在喉终于解脱,最终实在大快人心,此后铃木可以专注于业务最高目标。”大众也当仁不让地发布了声明,表示接受仲裁结果,将抛售所持铃木19.89%股权,同时指出抛售将对公司利润和现金流带来积极作用。不过本次仲裁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大众起诉铃木破坏联盟协议,大众表示将保留起诉铃木带来损失的权利
再回想铃木近年的产品力一直不强就更清楚了:财务状况不能太糟糕,更不能太好,否则和大众的关系就无法斩断。而大众近几年的惨烈内斗也让他们无法顾及铃木的事情,再加上大众在华销量的严重下挫,还是抓住机会抛售铃木股份捞取现金才是王道。对于铃木来说,新的生活即将开始,现在没有了大众的束缚,再做不好市场就是自己的问题了,而大众接下来面临的重重问题也再也不会拖累自己了。对于大众来说,接下来拿到钱后就该认真处理内部的事情了,小车战略缓一缓也没关系,只要以后不找菲亚特合作就不会立马死翘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