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强与本真——影片《亲爱的》中母亲形象分析

2015-06-01 04:05李小莉
电影评介 2015年9期
关键词:儿子母亲农村

李小莉

一、影片简介

《亲爱的》是香港导演陈可辛执导的根据真实的故事原型改编的拐卖题材的电影作品。电影得到大众认可,收获了好评。作为女主角的赵薇,收获了香港金像奖的最佳女主角的殊荣,其演绎的农村母亲颠覆了她以往的银屏形象,她出色地还原一个乡音浓重的芜湖女人,一个为争得孩子抚养权的“顽固”的农村母亲李红琴。剧中最令人震撼的角色就是这位母亲,她在影片开始50分钟才出场,与影片一开始就出现的丢失儿子的城市母亲鲁晓娟,共同演绎虐心的寻子之路。

影片为两段式的叙事结构,前段表现一对离婚夫妇丢失儿子艰辛的寻子过程,后段是人贩子老婆李红琴讨要另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的事。剧中生意失败开小商铺的田文军独立抚养儿子田鹏,和公司白领的前妻鲁晓娟唯一的联系就是儿子,田文军开小店无暇顾及孩子的瞬间,孩子丢了!接下来离异的夫妻焦急地在城市的各个地方通过各种途径,开始艰难的寻找。这个过程中,他们贴出上万张的寻人启事,被骗,冒着生命危险不停奔走,同与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家庭一起携手,共同找寻失去的孩子。三年后,跋涉千里终于找到了孩子!但三岁就丢失的儿子田鹏已经几乎忘记了亲生的爸爸妈妈,他和农村母亲李红琴已经生活了三年。不知道亡夫拐卖孩子的李红琴失去了儿子“吉刚”(田鹏),也失去了从两个月大就开始抚养的亡夫从外“捡到”的女儿吉芳,在警局问话时,她抱起吉芳要冲出警察局!半年后,李红琴因妨碍公务罪释放,她开始了争取吉芳抚养的追诉之路,找福利院院长,未果又去找律师,愿意卖房打工付律师费,甚至不惜委身于不敢站出来的证人,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她去打工等着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电影《亲爱的》剧照

二、影片中母亲形象的塑造

(一)农村母亲——李红琴

1.男性话语权下的女性处境

剧中的李红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她生活在芜湖一个偏远的山村,与大多数农村妇女一样,在家守着,做农活,照看孩子,单调重复地维持着生活,是一个诚实本分的农村女人。早前她的男人在外“打工”,她就“嫁鸡随鸡”安心守着家庭,后来男人死了,她就守着男人从外面带回来的孩子,只要守着孩子,她的内心就是踏实充盈的,那也是她活下去的动力。她几乎不去想男人是否骗她,她单纯地选择相信:剧中她说自己不能生育,是他已死的男人生前告诉她的,她信,她的选择就是听从。后来阴差阳错地证明了是他男人不能生育!这个过于老实的女人如果没有争取孩子的这份执着,她也许永远孤独活在农村环境中,接受人们异样的目光,再次陷入人生更为艰难的生活状态。不能生育就逆来顺受,她认为是自己带给了这个家庭不幸,因为她不能传宗接代!男人拐回田鹏说是和外面的女人生的,她默然接受,并把田鹏当作亲生悉心养育。这个在男性话语权下的农村妇女接受命运的一切安排,唯有对孩子的一份母爱表现得“固执”!她没有生活的自主权,男人在时她就以他为中心,男人死了,她的生命和价值、她的欢乐就集中在孩子身上,以子女的命运为中心, 在儿女面前, 她甚至是“无我”的。这一个富有牺牲精神的母亲,她的归宿以陈旧的、具有封建传统的爱情婚姻观为基础,在一种浑然不觉的状态中,按照男性中心文化的要求改变着自己,接受生活。

2.坚韧顽强的母亲性格

李红琴有着传统的女性价值观,有孩子,她的生活有了意义,她愿一个人在农村艰难地带两个孩子。即使命运多舛,但她作为女人的最后诉求是她坚持要得到“吉芳”的抚养权。已亡丈夫的人贩子角色,给这个女人现实生活的处境带来了许多的无奈和无助。倾注了自己全部心力疼爱的吉芳不符合领养条件,不能证明是不是男人拐来的,她要在城市这个陌生的环境,面对陌生的人,陌生的脸孔的质疑,以及种种城市生活的困窘,坚持证明“女儿”是捡来的她可以抚养。她使出一个农村女人所有的劲儿,甚至倾家荡产卖掉老屋,为付给律师高昂的律师费,即使有被骗的风险;法律需要证人证实吉芳是“捡来的”,她颠簸找到曾和丈夫一起做工的唐青山请他作证,本来说好了但唐青山半途怕惹事在律师面前又反口不承认,她留下住址求唐青山去找她,下跪,给钱,最后还是委身这个农村男人才为她做了证。而福利院的态度和她的困窘处境让她妥协放弃收养,不得不改成申请寄养孩子。法官面前,她坚持孩子需要她,自己生活条件即使不好她也能抚养教育好“女儿”,她尽着最大的努力,但最后的结果还是不予受理。在情感和法律现实的选择上,我们看到她的无奈。在丢失孩子的父母面前,她觉得亏欠,在法律面前,觉得她没有理由,在福利院院长面前,她的想法显得可笑荒唐,法官面前,她的处境让人不予理会,但即便这样她仍然显得坚决和顽强,她在法官面前说:“吉芳希望我把她带回家,我答应了她的,不能说话不算话”……四处碰壁的她就是不放弃,选择继续向上级法院上诉。这个母亲的坚韧顽强,坚持的勇气,缘于她内心做母亲的那种使命和责任。

3.天然本真爱孩子的母亲

剧中的李红琴应该在田鹏没有被找回之前是满足和快乐的,当然她并不知情,她把对生活的爱都给了孩子,虽然一儿一女,都非亲生,但也凑成了她人生中的“好”。她男人从外带回的“私生子”她用心像亲生儿子那样抚养,她像所有母亲一样,视孩子为生命。她,爱孩子。

当田文军夫妇迫不及待地赶到李红琴家外的坝子,他们发现男孩儿长相非常像,再看额上的疤几乎确定就是自己的儿子,见李红琴出来追问,他一把抢抱过孩子撒命奔跑,李红琴大喊“偷孩子了”惊动全村老少,这时只有焦灼的追赶,死命的奔跑,田文军夫妇在跑,李红琴边哭边喊,紧紧跟在后面,令人动容,她被鲁晓娟摔在地上又爬起来继续追。被田文军扛肩上的孩子用手捶打田文军努力挣脱,朝着李红琴哀哭,不停喊着“妈,妈”,孩子努力挣脱希望回到令他觉得安全的“妈”身边!在警察局问话,李红琴的惶恐紧张无助和哀求,纯粹地表现出来,她想掩饰想说谎但又不擅说谎的那种不安和尴尬,最后恐慌让她不得不铤而走险,在警察局她抱起被男人捡回抚养的“女儿”冲了出去,对她来讲,再不冲出去,她在强大的警察面前将会失去这第二个她视为生命的女儿!

女儿被送到福利院,李红琴出狱马上去看她,院长拒绝。夜里李红琴只能悄悄爬上两层楼高站在空调上透过窗户看女儿,吉芳离开妈妈即使生活条件变好仍显得落落寡欢,看到妈妈在窗外,孩子一下子就激动了,隔着窗玻璃想摸摸“妈妈”的手,想妈妈的拥抱,可怜巴巴的喊声让母亲心碎,老师带走了吉芳,李红琴沿管道哽咽着悄悄爬下来,蹲在孤独的灯光下哭泣:“我每天都能梦到我女儿,我要不是想着她在这里等我的话,我都不晓得活着干什么的了。”吉芳是她爱的根,浓浓的母爱透着悲伤。

李红琴又经常悄悄去看田鹏,被田文军发现后不客气地驱赶,她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别给孩子吃桃,他吃了过敏!”和之前田文军寻找孩子时拍的视频上讲的话一模一样,只有对待孩子如己出,才有这样的关怀啊,足见这份母爱的细腻与真挚。

李红琴在深圳公交车上偶然看到站台边的田鹏,奋不顾身跑下了车,就为了看看曾经养育的“儿子”,她遭到与鹏鹏一起的一群丢失儿女的父母几近失去理智的谩骂和扭打,她泣不成声,却不作丝毫反抗,她跪地乞求原谅,实际他的男人拐卖孩子她是不知情的,这一跪是为自己的亡夫赎罪,是她失去养子养女后对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的深切的理解和感同身受,她深深的歉意在她无力也无奈的一跪之下看得人心碎。这个农村女人的质朴、善良与真诚,闪耀着人性的光芒。

(二)城市母亲——鲁晓娟

田文军和鲁晓娟在影片前段展开艰辛的寻子之路,后段则是两人找回孩子后尽心呵护,孩子终于回归的过程。鲁晓娟是一位在深圳这个发展城市生活的女性,是田鹏的亲生母亲。

1.独立好强的都市女性

和农村母亲李红琴相比,深圳白领鲁晓娟截然不同,她是一个紧随时代潮流的女性,她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漂亮能干,有一份值得羡慕的事业,有自己的追求。和田文军离婚后她再婚,在平时有机会就带孩子一块儿。她和田文军的对话让人看到她很要强,坚持自己的主张,不作让步,她很想把孩子带在身边,她认为孩子小时候在母亲身边很重要,但田文军得到了法律认可的抚养权。田文军总结了一句:咱俩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我认命,你不认命。这也是对曾经生活过的鲁晓娟的一个评价,鲁晓娟好强,不愿认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改变现状,她的经历和成长让她和田文军格格不入才导致了婚姻的终结。再婚的丈夫给予她最大的支持,同意她带孩子,他也希望鲁晓娟给他们这个新家一个孩子,这个想法被鲁晓娟拒绝他选择了忍受。而鲁晓娟想以他们夫妻的名义继续收养吉芳,为争取回儿子的心,弥补丢失儿子感情上的亏欠,这个丈夫实在忍不下去了,这一变故令他们的生活彻底结束。鲁晓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也不愿多去解释,从感情到孩子,她清楚做了选择。她有都市女性独立果敢与要强的个性。

2.坚持不放弃,真正“找回”孩子的母亲

鲁晓娟也是一个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爱藏起来的人,很多感情她都放在心里。孩子丢了她茶饭不思,精神越来越恍惚,自责歉疚压抑,不能原谅自己,晚上睡到两点就坐起来不哭不说,她自责于自己为什么要离婚,也许不离婚孩子就不会丢了,她自责于自己感觉在丢失孩子前最后一次好像看到孩子在追着她的车跑,但她却没有停下来,是她弄丢了儿子,她在失子人群组成的分享会上连续两声“对不起”后的痛哭,也是她第一次发泄丢失孩子的痛苦。这种心情一直困扰着她。在前往一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落网的监狱,他们怀着渺茫的希望,打起精神,乐观面对,毕竟那虽然渺茫,但总有希望在,但最后谁都没有找到,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和失望交替下,长期的找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折磨着鲁晓娟,但她从心里就没想过要放弃寻找儿子。

同李红琴一样,她也是一个坚持不放弃的母亲。在乡村找到儿子那一刹那,她激动的泪水一下涌出来,她和李红琴扭打,竟然把在农村劳作的李红琴两次摔在地上,跑到没了力气,抱着孩子痛哭,儿子的不相认让她愧疚地流泪,巨大的痛苦都已承受,接下来她要真正走进儿子心里,她开始了不懈的努力!除了经常陪伴儿子,鲁晓娟还带儿子去福利院看“妹妹”杨吉芳,看到儿子和这个“妹妹”那么开心的笑脸,一根巧克力棒都要留着给妹妹一同分享,她下定决心告诉儿子要收养“妹妹”,儿子因此在回家后的半年第一次主动牵了妈妈的手!这一刻的鲁晓娟,顿时泪眼盈眶,这许久以来的歉疚和亲情的疏离一下子因为这主动的牵住妈妈的手让她信心倍增,母爱的温暖无私最终打动孩子,却打破了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平衡,可是即使离婚决绝她也要给孩子感情上的温暖。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母爱都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令不同的女性几乎做着同样的选择。

在这样的处境,这样特定的情况下,两位母亲的情感表现更为淋漓尽致,母亲的形象被放大,在更多矛盾与纠结中看到母亲们的坚强坚持和本性中闪耀的本真的母爱的光辉。片中,众多丢失孩子的母亲更扩大了这一特殊的群体,折射出强大的力量,为了找到自己的孩子,她们要面对内心的痛苦,别人的质疑,长期的压抑,希望与失望的折磨,极度难过与自责,甚至被人骗着也是一种“希望”,这个“希望”就是疲累身心的支撑点,是寻找下去的动力。通过这些形象,我们或许会更多地关注和反思,除了看好自己的孩子,严惩人贩子,更要在民主、文明、法治的社会寻求拐卖儿童这一社会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希望通过更人性化的方式让这些母亲的爱不要那么曲折痛心,这就是这部影片和影片中的母亲留给人们的,对这一社会存在的深刻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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