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雯
摘 要:对于剥削的理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虽然马克思并未对剥削进行明确的定义但在他的著作中对剥削做了详细的论述。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没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中仍存在着剥削的现象,对于这些情况我们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来对待,正确理解现阶段剥削存在的合理性。
关键词:剥削;生产力
一、对于剥削的论述
什么是剥削?我国1999年再版的《辞海》给剥削下的定义是:1.压榨;侵夺;2.凭借私有财产无偿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1]。在《政治经济学辞典》一书中,剥削被解释为集体之间的无偿占有关系,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一些人无偿占有那些不具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人的劳动成果,而这些劳动成果不仅包括剩余劳动还有必要劳动[2]。《经济大辞典》把剥削定义为一部分对于生产资料货币资料的占有而无偿的攫取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马克思笔下的剥削的定义是剩余劳动的榨取。剥削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则源于剩余产品的出现。原始社会末期出现的剩余产品,奠定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出现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重要词汇剥削,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许多著作中屡次出现,却从未有确切的定义。但我们想要全面地认识剥削,仍然离不开马恩在他们的作品中对剥削的阐述。
马克思认为,“一般的剩余劳动,作为超越一定的需求量的劳动必须一直存活。”虽然马克思的这句话并没有对剥削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却深刻的揭露了剥削的内涵。马克思提到,剩余劳动不是资本发明的。社会上只要存在生产资料的归私人所有和垄断的情况,无论劳动者是否拥有自由,他们都要被增加额外劳动从而为资本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无论这些资本所有者是什么人。劳动者除了维持自身需要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外,还必须付出额外的劳动时间来为资本所有者生产剩余价值。而资本的所有者,无论是奴隶主、封建主还是资本家,他们都拥有一个特性,就是凭借自己所拥有或垄断的生产资料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部分或全部占有。
二、对于剥削的理解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剥削会出现,而劳动生产率则被马克思看作是衡量这一特定阶段开始的标志。人类社会上,当劳动生产率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剥削就会应运而生。马恩选集中提到,第一次社会大分裂是伴随着第一次社会化大分工而出现的,从此社会出现两个阶级:主人与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这句话揭示了当生产率提高到一定水平后,这两个阶级内部的矛盾对立就出现了。剥削的产生是生产力客观发展的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剥削是一直存在的。虽然不一样的社会形态中剥削的本质都是一部分人依靠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肆意占有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价值,但是剥削的方式却不相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级之间的剥削被赤裸裸的表现出来,被剥削阶级处于经济上的不自由或者半自由状态。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行为被掩藏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外衣下,资本家编织劳动和工资交换的假象来蒙蔽劳动者,从而达到侵占剩余价值、剥削劳动者的目的。
三、剥削在现实中依然存在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根本原则,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三个没有变”中指出,我国仍将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也重申“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当代最大的客观实际。但是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主义各项制度还不完善,因此实现共同富裕在现阶段还不能实现,我国现阶段仍旧存在着贫富差距,也同样存在着剥削。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是一种私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除了个体经济是劳动者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外,其余的都是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垄断,通过雇佣劳动力来无偿占有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剥削是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而存在的。目前,我国大范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也就决定了剥削在我国普遍存在的事实。
四、对剥削的科学认识
纵观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形态,我们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剥削的存在对社会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如果没有奴隶制,那么也就不会出现繁荣的希腊国家,希腊文化造就的古代文明也就无从谈起。同样,罗马帝国也就不会出现,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基础上所形成的现代欧洲也就不会存在。恩格斯说过,“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剥削的产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它的出现发展和灭亡都是随着历史的演变而发展的,而不是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同时,从人类社会形态演变的角度来看消除剥削,则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交互变革的过程,是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史。因此,我们对于当下剥削的存在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一)剥削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无论是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剥削都是生产关系的一种反映。生产关系只要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么生产关系就是先进的,也就是说剥削的存在就有合理性。现在我国的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因此对于国家来说解决广大人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这时,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就意义重大。对于国家来说,引进外资和发展私营经济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剥削,但是对于人民来说,这样做会促进生产力发展,使得人民的生活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并不能左右剥削的产生和消亡,对于人类进步来说,只要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我们对于现阶段社会所存在剥削现象应该实事求是的来看待,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剥削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允许剥削是为了最终消除剥削。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压迫,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共同富裕。共产主义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但也是人类历史上最艰巨的事业,为了实现这个最高纲领,我们必须使得生产力得到极大的发展。纵观中国的历史,我们经历了封建社会的剥削制度,但最终被我们所消灭;但现阶段,为了实现共产主义、为了发展生产力我们却又引进外资和发展私营经济,允许剥削的存在。我们现在允许剥削的存在,是为了实现最终目标储备力量、创造条件。只有生产力得到发展,我们才能消除剥削、实现我们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剥削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社会制度演进中的特定历史现象,它的出现和消亡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对于我国当下存在的剥削现象,我们要做的就是用发展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承认我国现阶段剥削现象所存在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第1册 [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2] 许涤新.政治经济学辞典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 于光远主编.经济大辞典(下) [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