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来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实践,特别是近年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尝试探索了新形势下美丽乡村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为在不同条件地区更大范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一、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概况
(一)浙江美丽乡村建设实践。进入新世纪以来,针对农村人居环境与逐渐富裕起来的浙江农民对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的实际,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于2003年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决策,2010年,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又进一步作出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新部署,此后,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内涵日益丰富,工作不断深入,形成了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格局。
从村庄整治到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示范引领阶段(2003—2007年),选择村经济实力和村班子战斗力较强的1万多个行政村,全面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卫生改厕、河道清淤、村庄绿化,并带动城市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五年建成了118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和10303个环境整治村;第二阶段为普遍推进阶段(2008—2010年),巩固提升第一阶段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并进一步拓展整治内容,把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和农房改造建设纳入整治范围,形成了农村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同步建设的格局;第三阶段(2011年以来),主要是提质扩面,进一步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实施整乡整镇环境综合整治,把建设“生态省”、贯彻“绿色浙江”战略贯穿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启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呈现出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不断改善和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发展有机融合的良好态势。
经过十余年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2.6万个村开展了以环境治理为主的整治建设,占全部行政村的90%,建成了一大批错落有致、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的农民新家园,涌现了一批富有江南风韵的特色村、精品村、示范村,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规划引领、以点带面、逐步深入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思路,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累了经验。
(二)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包揽过多和群众参与不足。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以政府推动为主,政府在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既是主导又是主体,具体到村庄选点、建设规划、资金投入、项目实施都由政府为主大包大揽。而社会力量和村民群众参与明显不足,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美丽乡村建设决策机制,使村民群众的意愿在村庄规划中得不到尊重和体现,村民群众筹资筹劳投入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主人翁的作用难以发挥。没有村民群众参与,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关注度下降,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民对政府的依赖思想。
二是重项目建设轻运行管理。对美丽乡村丰富内涵认识不足,对既有的乡土文化传承重视不够,偏重于项目建设和村庄外形塑造,甚至以硬件建设代替美丽乡村建设的全部内容。因此,有的地方政府花重金打造“盆景式”美丽乡村,喜好“高大上”的形象工程;有的给村庄涂脂抹粉,搞了一些面子工程;有的村建的时候轰轰烈烈,外型也确实美了,但后续维护管理跟不上,几年下来,设施破损严重,新貌又变旧颜。
三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不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预算安排,地方层层比拼。据统计,建设高峰期,全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美丽乡村创建的资金超过100亿元。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使建设资金筹措成为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一大瓶颈,不仅造成地方财政的巨大压力,而且,出现了行政村为争取项目,相互攀比,竞相跑部门、跑资金、上项目,同时出现了村级组织不惜后果高额举债搞建设的情况。
四是对发展村域经济关注不足。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项目投入没有很好地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结合起来,使美丽乡村缺乏可持续发展基础。
二、浙江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新探索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决策,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于2013年作出了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将浙江省列入了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省财政厅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美浙江”建设的新要求,认真总结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着重从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作用,建设可持续可复制美丽乡村的目标。选择安吉、龙游、遂昌、玉环、永嘉等县开展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领美丽乡村建设的“遂昌模式”。遂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山区,山地面积约占88%,区位优势不明显,但生态环境良好。遂昌县围绕将山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竞争力的目标,依托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原生态旅游资源,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引领,探索了政企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三农”跨越式发展的美丽乡村建设新途径,通过“三买”实现“三赢”的美丽乡村建设“遂昌模式”。
一是买培训。由政府出资出场地,与当地网商协会(由网络运行商、服务商、网店经营人员等组成)达成政府购买服务关系,由网商协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电子商务知识技能要求,负责对本地青年农民、回乡创业大学生进行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通过政府购买培训,为当地电商人才积累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累计免费培训电商从业人员3100多人,其中,800多位受训对象开设了网店实现自主创业。
二是买平台。县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淘宝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设浙江省首个县级“特色中国——遂昌馆”,由政府提供该馆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行费用,委托本地电商企业——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遂昌馆的建立,为当地农特产品实现网上销售,农家乐、采摘乐、乡村游等项目网上推介,以及为本地农民网上购买日用消费品搭建了重要平台。
三是买服务站。采取政企合作模式,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用财政奖补的办法,支持浙江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全县各行政村建立电商服务站(网店),实现了电子商务网络延伸至每个乡村,从而极大方便了当地农户的农产品网上销售和日用消费品、农用生产资料等的网上购买。
遂昌县采取政企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领“三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使得传统山区经济跃上了信息化的快车道,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概括地说,就是通过“三买”实现了“三赢”。
一是农民赢在增收。通过电子商务这一信息平台,有效解决了城乡市场即时对接,从根本上缓解了农产品“卖难”问题。而且网上销售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大大提高农产品的效益,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据统计,目前,遂昌县有1000多种农特产品在网上销售,2013年销售额已超过2亿元。
二是企业赢得发展。经过短短两年多的发展,遂昌县网店协会会员已由成立初的100多家,发展到目前的1400多家,会员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升;遂昌电子商务的业务范围由原先的竹炭制品、烤薯、菊米等单一的土特产品,扩大到生鲜农产品、服装、旅游预订等多个领域;遂昌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由成立初期以销售浙西农特产品为主的单纯网店,转型升级成了主要为遂昌广大网商提供采购、物流、仓储、运营、相关场地建设等平台服务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公司。对遂昌遂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言,除了业务范围的扩展及获得稳定的收益外,更重要的是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和信息数据,为下一步农村电子商务向全省,甚至全国农村延伸积累了经验。
三是政府赢在节约高效。遂昌县通过“合同采购,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向企业购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是政府转变职能的生动实践。一方面,政府没有自己直接去建学校搞培训、建网站搞营运以及建服务站搞服务,而是通过市场的手段,借助企业的专业力量来做专业的事情,体现了高效;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建,有效节省了财政资金,而合同管理、以奖代补的科学采购机制也保障了采购资金的效率,体现了节约。
(二)农村垃圾处理“源头分类、减量处理”的龙游“贺田模式”。村庄美不美,首先看环境,而环境是否整洁美观,垃圾处理是关键。针对以往农村垃圾“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运行机制普遍存在的垃圾总量大、清运难及时、终端处理成本高等弊端,龙游县贺田村创造性地把垃圾处理工作重点从终端处理转到源头分类减量处理上,建立了“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定时定点投放,可追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机制,有效破解了村庄垃圾处理这一难题,被外界称之为“贺田模式”。
1.把好源头分类关,实行垃圾分类处理。首先,对农村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分类,村里将垃圾细化为有机垃圾(剩饭剩菜、菜帮菜叶子、瓜皮果壳等)、可回收垃圾(废金属、纸类、易拉罐等)、有害垃圾(废旧灯管、灯泡、电池、农药瓶、油漆桶等)、建筑垃圾(灰土、拆房石头、砖瓦等)四类。在此基础上,村里为每个农户配备两个垃圾桶,人均每月免费发放10只垃圾袋。各家各户自觉就地将自家垃圾分别装袋投放,为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
2.把好垃圾“身份”关,实行定时定点投放。贺田村把全村划分为5个卫生责任区,分别设立垃圾投放点,要求农户在每天早晨6—8时将不可回收的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村保洁员每天上午9点半之前清运完毕。为了将这项规定执行到位,该村制定了“源头可追溯”制度,即按不同卫生责任区,对每只垃圾袋进行二级编码,一级代码表示户主所在卫生责任区域,二级代码表示户主代码,村干部和卫生保洁员“见袋知主”,对从垃圾袋中发现出来的问题及时干预、纠正。投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后,场地整洁无明显异味。
3.把好垃圾处理关,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该村在对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的基础上,采取科学的处理办法:有机垃圾集中堆放发酵做肥料还山还田;有害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后由村保洁员集中清运进行焚烧;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集中收集后定时清卖,收入上缴村集体;建筑垃圾由村集体就地填坑造地。为了“消化”可回收垃圾,村里专门请垃圾废品收购站每半月定时到村集中收购,进一步畅通了垃圾产、收、销、处理的渠道。这一机制运行后,需要由村转运处理的垃圾总量减少60%以上。
4.把好制度关,实行长效保洁管理。一是强化村民自律,把垃圾源头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可追溯及其他约束村民卫生行为的要求一并纳入村规民约中,督促村民自觉执行;二是实行计分激励制度,划定农户卫生责任包干区,与每家每户签定了“门前三包”、“禽畜圈养”等协议书,全面实行检查记分奖励制,检查结果全部计分量化到户张榜公布,年终根据各户全年得分情况,予以不同等级的奖励;三是建立党员干部分区包干制度,每个村干部负责3个投放点及所辖农户的卫生保洁督查工作,按月考核。
贺田村的四项举措,一举解决了村庄垃圾处理的难题,龙游县、衢州市及时对贺田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落实垃圾“源头分类可追溯、减量处理再利用”处理模式,并进一步扩展到“无违建”创建、洁水养殖、分区域禁限养猪等“生态家园”建设内容,有效推动村民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户厕改造、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工作,带动全市6.7万户农民主动参与自家门前的管网铺设和卫生改厕,全市963个村学习推广了“贺田模式”。此做法引起了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极大关注。
(三)发挥财政奖补机制作用,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玉环、安吉、永嘉经验。地处海岛的玉环县,成功地将近年来广受欢迎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应用于美丽乡村创建之中,目前已累计实施一事一议项目340个,总投入5.7亿多元,受益群众35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进了海岛美丽乡村建设。玉环的做法和经验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政府情况介绍,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由财政部门统一协调,打破条块限制,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将农业、林特、水利、交通、文化、卫生等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各部门在农村进行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一事一议机制,实行项目化操作、阳光化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通过这一机制已累计整合支农专项资金1.5亿元。
二是严格落实筹资筹劳。将村民筹资筹劳作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前提,规定项目开工前所筹资金必须到位。近年来,村民筹资筹劳达2400余万元。
三是广泛动员社会捐助。发挥民间资本充裕优势,动员村“两委”班子、工商企业主和德高望重人士参与捐助,并以建立功德碑等形式予以表彰,累计获得各类社会捐助现金2000多万元,捐地、捐物、捐工等超过4000万元。
玉环县的做法有效地整合了政府资源,调动了社会力量投入的积极性,发挥了村民群众建设家园的主人翁作用,形成了强大的美丽乡村建设合力。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安吉县运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与当地金融企业农信社进行合作,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以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为质押,放大贷款规模,引导银行贷款用于乡村建设项目,有效解决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前期投入不足的难题,这一做法为其他美丽乡村创建县(市)广泛借鉴。永嘉县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农民土地合作社、实施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有效激活了农村要素资源,充分激发了村民群众投入积极性,实现了农民增收、村集体资产增值,使美丽乡村建设拥有了强大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