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义坤 赖卓平 姚琪
摘 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的指导下,我国村镇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掌握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现状,保护村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解决非标民宅带来的危害,从建筑结构、建筑基础形式及用材、墙体形式及用材、建设者及其是否有资质和各项建筑功能评价入手,对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分析调查结果,发现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缺失严重,主要体现在建筑质量方面缺陷较大,结构安全存在隐患,安全性能、耗能、室温舒适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破损情况等各项建筑功能评价很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有效的改进策略。
关键词:村镇建设 非标准民宅 功能分析
中图分类号:F2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1-019-02
一、引言
我国正处于村镇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的指导下,我国村镇建设和发展确定了创建文明生态村、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村镇生态环境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工作{1}。那么如何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提高村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成为需要研究的课题。为了掌握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现状,保护村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解决非标民宅带来的危害,从建筑结构、建筑基础形式及用材、墙体形式及用材、建设者及其是否有资质和各项建筑功能评价入手,对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分析调查结果,发现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缺失严重,主要体现在建筑质量方面缺陷较大、结构安全存在隐患,安全性能、耗能、室温舒适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破损情况等各项建筑功能评价很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有效的改进策略。
二、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的界定
村镇非标民宅是指在村镇范围内建设的,未按照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造(以村镇居民个人或集体的经验、要求等),以至于功能和使用效果存在不足的民用住宅建筑。
建筑构成的基本三要素是:建筑功能、物质技术条件和建筑形象{2}。建筑功能,即指建筑的实用性,是房屋的使用需要,它体现了建筑的目的性,任何建筑都有为人所用的功能。建筑功能的要求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建筑功能的要求也将日益提高,满足新的建筑功能的房屋也应运而生。
村镇非标民宅功能,即指在村镇范围内建设的,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民用住宅的质量状况、安全性能、耗能、室温舒适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破损情况。
三、我国村镇非标民宅的调查情况
通过对我国村镇民宅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获悉我国村镇民宅大多数属于非标民宅。本研究报告将所调查的17个样本的非标民宅根据建筑结构、建筑基础形式及用材、墙体形式及用材、建设者及其是否有资质和建筑功能评价这些不同的方面进行统计和分析。
在所调查的17个村镇样本中,其中15份为村,2份为镇。样本村的总居住户数为13058户,镇的总居住户数为34000户。以下是村镇非标民宅在各方面的的调研情况。
1.建筑结构。在所调查的村镇中,村和镇的居民居住的结构类型有很大不同。村居民主要居住在砖混和砖木结构的非标住宅中,而镇居民主要居住在混凝土结构的非标住宅中。
村居民居住在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的非标住宅户数分别为6332户和6322户,均占调查样本的48%;居住在混凝土结构住宅的居民有331户,占调查样本的3%;居住在土坯结构非标住宅的的居民有73户,占调查样本的1%。
镇居民住在混凝土结构的非标住宅中的居民最多,为19865户,占调查样本的58%;其次是砖木结构的非标住宅,为7830户,占调查样本的23%,其余居民居住在砖混结构的非标住宅中。
2.建筑基础形式及用材。村非标民宅基础类型为砖石基础的住宅户数最多,为9224户,占调查样本的71%;基础类型为灰土基础的非标住宅户数为1775户,占调查样本的14%;非标住宅基础为混凝土与桩基础的户数为1669户,占调查样本的13%;在调查样本中,无基础的村非标民宅户数为390户,占3%;没有非标住宅使用钢筋混凝土基础。
镇非标民宅的基础类型分布与村非标民宅的区别较大,其中基础类型为混凝土与桩基础的户数有19865户,居首位,占样本的58%;村非标民宅中未使用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在镇非标民宅中有7830户,占样本的23%;基础类型为砖石基础的镇非标民宅户数为6305户,占样本的19%;镇非标民宅未使用灰土基础作为基础类型。
3.墙体形式及用材。据调查统计结果,村和镇的居民非标住宅墙体主要用材均为普通砖。
村居民非标住宅墙体多用材料主要为普通砖,为11802户,占调查样本的90%,只有少部分的非标住宅墙体是混凝土多孔砖、土坯或木材。
与村居民非标住宅相同,镇居民非标住宅的墙体主要用材也是普通砖,为17160户,占调查样本的88%。其余非标住宅采用的是多孔砖。
4.建设者及资质。在所调查的村镇中,村镇居民非标住宅的建设者主要是工匠和村民,占样本的86%,建设者是施工队的非标住宅占样本的数14%。在所调查的村镇中,村镇居民非标住宅的建设者大部分没有资质,为27565户,占样本的86%;有资质的有4993户,占样本数的15%。
5.各项建筑功能评价。在所调查的近3~10年建成的非标民宅中,超过1/2的村镇该种建筑功能均在一般及以下。1/2的村镇近3~10年建成的非标民宅使用功能、建筑物质量情况评价为一般,接近2/3的村镇近3~10年建成的非标民宅的建筑安全、建筑耗能、室温舒适性、建筑物破损情况评价为较差。但是建筑各项功能评价为很差的村镇却较少。近3~10年建成的非标民宅主要是在2004年和2007投入使用的,包含此类非标民宅的村镇数为10个占所调查村镇数的59%。
在所调查的建成超过10年的非标民宅中,超过2/3的村镇该种建筑功能均在一般及以下。1/2的村镇的建成超过10年的非标民宅安全、质量、破损情况评价为较差,建成超过10年的非标民宅的使用功能、建筑耗能和室温舒适性情况评价为较差的分别占29%、35%和24%。建筑功能评价为较好及以上的村镇极其稀少。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造的该类非标民宅的村镇为7个,占所调查村镇数的41%;在1990—2004年之间建造的该类非标民宅的村镇为10个,占所调查村镇数的59%。
四、我国村镇非标建筑功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根据调研报告显示,我国村镇非标民宅产业化水平低,住宅建设仍属粗放型生产方式,基本上还处于自己建设、自己组织、自己管理的状况,缺乏规划、定额、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等必要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因此,导致我国村镇民宅建筑功能严重缺失。
1.质量缺陷较大。首先是建造材料存在质量隐患,村镇居民建造民宅时不按规范随意采购建造材料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欠发达村镇,由于受到经济条件及资源的制约,村镇居民经常忽略建材质量问题而选择价格低廉的产品。村镇居民所选的建材中,“三无”产品比比皆是,这些材料根本不能满足标准民宅的质量要求,这就是村镇中出现大量非标民宅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其次是村镇非标民宅建造人员存在较大问题,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建造人员都是工匠和农民,均未接受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仅凭借经验施工。由于各地地理环境、水文环境、气候环境及风俗习惯各不相同,工匠凭借经验施工的方法给建筑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最后是建造过程的质量问题,整个建造过程没有规范的约束,偷工减料现象时有发生{3}。施工工序的安排不当以及建造材料的使用不当给村镇非标民宅带来了极大的质量安全问题。
2.结构安全存在隐患。根据调研报告显示,我国村镇非标民宅的建筑结构形式绝大多数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砖砌体强度不高,特别是抗拉、抗剪强度很低,因此结构截面尺寸一般较大,体积大,自重也大,对基础相当不利{2}。无筋砖砌体的抗拉、抗弯和抗剪强度低,延性差。因此,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建筑抗震性能很差。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材料本身抗拉、抗剪强度低,在局部温差过大、冻融循环作用和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外界条件下容易产生裂缝{4}。裂缝的产生对房屋的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再者,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均无正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钢筋等重要承载建材皆是凭借经验布置。基础、柱、墙、梁、板等主要构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并未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因此,我国村镇非标民宅的结构安全令人堪忧。
3.建筑功能评价很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村镇居民对住宅的建筑功能的要求正日益增加。例如:要求“三独”(独户、独厨、独厕)、“三明”(明厅、明厨、明厕)、“三好”(朝向好、通风好、采光好)、“三利用”(平面利用、空间利用、一间多用);要求“二台一院”(楼上主卧室有阳台、厨房有服务台、底层每户有庭院,对于台阶式住宅还有屋顶晒台){5}。然而调研结果显示:对非标准民宅的使用功能、建筑物质量情况、建筑安全、建筑耗能、室温舒适性、建筑物破损情况等各方面的建筑功能评价为不好或差的村镇居民人数占样本总数的78%。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我国村镇非标准民宅前期未进行专业的规划设计,使得住宅布局不合理,使用功能存在缺陷。再加上无专业人员对住宅进行修养维护,防潮、防水、防寒和防火功能严重缺失。
五、改进策略
1.加快村镇规划标准的实施。根据村镇的特殊情况,加快完善村镇规划标准体系。在完善体系之后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可通过编制相关图集、播放动漫画、发放宣传手册、安全知识读本,有奖竞答等多样式的活动来达到宣传目的。派遣专业人员向村镇居民解释村镇规划标准的内容和优点,逐步引导村镇居民摒弃非标准民宅所采用的旧的建造方法,改用标准里面规定的各项建造技术。让村镇居民尽快做到“知标准、懂标准和用标准”。
2.尽快在村镇推行工匠制度。加强村镇民宅建筑工匠的业务技术培训,彻底消除村镇民宅施工人员连基本的建筑识图和结构抗震知识都不懂的境况,加快速度建立一支为农村建房提供专业服务的工匠队伍。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工匠个人,颁发农民住房建筑工匠资格证书。让具有工匠资格证书的人员对村镇民宅进行施工,从而确保施工过程质量过关,提高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为加快工匠制度的建立,政府可采取一定的政策扶持:凡在本地区村镇由政府资助或投资的住房新建和改造项目,都必须由取得工匠资格证书的专业队伍承担。
3.做好建材下乡工作。地方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对建材的质量、功能宣传,提供质量认定服务。加快制定建材下乡补贴制度,合理规划、合理布局,为村镇民宅建设实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缩小城乡差距做出贡献。鼓励企业积极行动,抓紧启动建材下乡,研发下乡产品,铺设下乡渠道,做好品牌宣传。企业应加大适销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把质优价廉、环保低碳、品类齐全的建材产品送到农村。完善农民建材服务体系,确保建材下乡顺利实施。
4.做好免费提供村镇标准民宅备选图纸的工作。大型设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作,免费为村镇建筑提供可被村镇居民认可的建筑设计方案。可由政府赞助,由大型设计单位主办一个向全国征集村镇民宅优秀设计方案的比赛。设计方案应满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抗震、安全、资源综合利用为设计核心,按照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从当地村镇的实际出发,突出当地特色,适应新时期村镇居民的需求。也可由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向村民免费提供具有地方特色和乡村特色的农村住宅标准图集。
六、结论
通过建筑结构、建筑基础形式及用材、墙体形式及用材、建设者及其是否有资质和建筑功能评价入手,对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功能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本文确定了我国村镇非标民宅建筑质量方面缺陷较大,结构安全存在隐患,质量状况、安全性能、耗能、室温舒适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破损情况等各项建筑功能评价很差。从村镇规划、工匠制度、建材下乡以及免费提供设计图纸几个方面提出了改变村镇民宅功能的措施建议,为我国村镇居民提高居住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课题编号:1.东北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我国村镇非标建筑功能分析及标准化研究;2.“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J19B00)]
注释:
{1}王鹏,王舟,李勇,戴昌强.村镇建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24(10):100-101
{2}李钢,刘晓宇,李宏男.汶川地震村镇建筑结构震害调查与分析[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9,49(5):724-730
{3}毛文娟.村镇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浅析[J].中国科技信息,2012(14):62-63
{4}杨威,王满生,纪晓东,赵作周,陈俞,朱尔玉.北京农村砖木结构抗震加固动力特性分析[J].土木工程学报,2014,47(3):26-32
{5}王力争.我国村镇建筑安全问题分析[J].建筑安全,2007(12)6-9.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作者简介:第一作者:苏义坤,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博士;第二作者兼通讯作者:赖卓平,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三作者:姚琪,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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