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62岁的母亲乘电梯下楼买菜。突然,电梯急速下落,母亲受伤。邻居把母亲送到医院后,医生诊断母亲小腿骨折,腰部严重扭伤。我去物业公司讨说法,可物业公司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让我去找电梯公司。请问,谁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老人因电梯故障受伤,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电梯生产公司属于维修保护单位,应当对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实际管理者,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该电梯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并导致老人受伤,这说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其在安全管理上的不作为与伤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这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客观原因,物业公司应对伤者的人身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另外,伤者所需的医药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均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姚 懿(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