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的表哥有一双儿女。3个月前,表哥遭遇一起交通事故,由于身受重伤,医生诊断他有生命危险。在这种危急情况下,表哥请求3名交警和医护人员作见证人,立下一份口头遗嘱。如今,表哥经过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身体也好了起来。请问,表哥的口头遗嘱还有效吗?
我国的遗嘱种类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五种,法律对各种遗嘱的有效成立都有相应的要求。其中,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表哥因交通事故受重伤且有生命危险,口授遗嘱时有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因此这份口头遗嘱是有效的。但是,现在他经过治疗已经摆脱了生命危险,身体也渐渐康复,这说明他已经有条件、有能力采用其他的形式立遗嘱,这份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潘家永(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主任,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