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诗歌以其意境吸引读者。诗人创作时大胆创新,使用语言表达技巧,使语言承载的意象前景化,引起读者的关注,从而使读者了解其思想。本文运用文体学中前景化理论,从反复,语音格律和比喻三方面分析了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中的语言使用及其产生的前景化效果,探寻语言与诗人思想之间的联系,已达到对作品及其作者有更深的理解。
【关键词】前景化 反复 语音 格律
一、引言
Robert Burns(1759—1796)作为苏格兰杰出的农民诗人,是18世纪后期诗坛上的一颗耀眼的新星。他的主要作品可以分为政治诗,讽刺诗和抒情诗三类。抒情诗是彭斯所有诗中最出色的,这类诗主要描写和歌颂爱情,大自然和人民的生活。其中爱情诗最为精彩,《一朵红红的玫瑰》(A Red,Red Rose,1796)就是他最著名的一首(何树,2005)。
《一朵红红的玫瑰》是诗人汇集若干英格兰民谣加工整理而成,他大胆剔除了其中一些过于俚语的部分,使古老的民谣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本文对该诗从前景化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印证或加深对诗歌的理解。
二、前景化的概念
“前景化”的概念源于俄国形式主义思潮,后来布拉格学派的Jan Mukarovsky 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述。他认为“‘前景化是‘自动化 的对立面,是对一种行为的‘非自动化(Foregrounding is the opposite of automatization,that is,the de-automatization of an art.);客观地讲,‘自动化能使事件‘程式化,而‘前景化则是对‘程式的违背(Obviously speaking,automatization schematizes an event; foregrounding means the violation of the scheme.)。”
“前景化”在标准语言和诗歌语言中有不同的目的。在标准语言中,是为了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所要表达的主题上来;而在诗歌语言中,“前景化”是为了把表达的行为,即言语自身的行为置于最突出的地位。换言之,“前景化”把标准语言推到背景位置,从而把对标准语言的种种违背推向前景。由此可见,“前景化”是将变异的语言表现形式突现出来,一方面引起读者的注意,另一方面,使诗歌语言本身充满表现张力。
三、一朵红红的玫瑰中的前景化分析
今天前景化已为国内众多的学者所认识和接受。学者们以前景化理论讨论小说翻译,或是前景化与翻译之间的联系。在诗歌批评方面,有的学者从音系层讨论前景化在体现诗歌美的主题时所起的重要作用,有的从韵律的角度讨论诗人展现主题的手法,也有的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层次去讨论黑人诗歌的音乐性。本文这一部分将从反复,语音格律和比喻三个方面来分析《一朵红红的玫瑰》中前景化的表达。
1.从反复来看“前景化”。为了强调某个意思,突出某种感情,有意识地使某些词语、句子甚至段落一再重复出现,这种辞格叫反复。(兰宾汉、邢向东,2005:297)在诗歌的创作中,诗人们经常使用不同程度的重复来加强语气或突出题,主要表现在词语和语音的重复上。这种异于常规语言的变异形式对于诗歌语言的“前景化”有重要意义。根据反复的成分之间的间隔,反复通常可分为直接反复和间接反复。彭斯在诗中同时运用了这两种反复方式。
(1)直接反复。彭斯在诗歌题目“A Red,Red Rose”中就用到了直接反复,“red”一词被反复使用了两次,这一反复是一种语言的变异,因为在常规的语言运用中,人们无需进行重复。“red”的反复起到了强调的作用,玫瑰的“红”色被突出出来。尤其重要的是,诗人在两个直接反复的成分之间加上了一个逗号,这个逗号使语速慢了下来,一种对这种“红”色由衷喜爱的情愫便被表现地淋漓尽致。诗中第二例直接反复的成分是“and fare thee well”,尽管是短暂的离别,时间却显得特别的长,主人公和所爱之人依依惜别,怅然若失、不忍离去。在这里,诗人塑造了一个多情却又专情的青年形象,反复的运用对刻画人物的心理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2)间接反复。彭斯在诗中运用了更多的间接反复。在第一节中,两句诗的第一分句的前半部分“O,my loves like a”进行了反复,第二分句的结构完全相同。这一反复增强了诗歌的韵律美,读起来朗朗上口,同时也对主人公恋人的甜美形象起到了突出强调的作用。第二节中“And I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在第三节中进行了重复,强调了主人公坚定不移的爱情信念。另外,“my dear”第二节和第三节中反复了三次,“my love”在第四节反复了两次,这一近似“呼告”形式的昵称同样传递了主人公对恋人的炽热爱情,形象地勾画出了主人公和恋人即将分离时海誓山盟、甜蜜美好的画面。
2.从语音和格律看“前景化”。如果说“前景化”使诗歌语言有别于普通语言而成为艺术形式,那么节奏和韵律使“前景化”的作用更为突出,使诗歌语言在表现形式和表现功能上更加丰富,更有感染力。
诗人在诗歌的题目中和第一节的第一行和第三行运用了头韵的修辞方式。题目中“red”和“rose”的词首辅音“[r]”相同,第一行和第三行“love”和“like”的词首辅音相同。头韵的使用增强了表达的音响效果,使表达朗朗上口,和谐悦耳,产生了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另外,从诗中所使用O(=oh),like,rose,june,sweetly,tune 等词中,我们可以看出,诗人用了大量的长元音,双元音,如/i:/,/u:/,/ai/等。这样,使读者读来欲速不能,只能慢慢地吟诵,从而深深地体会到诗人对自己心上人真诚,温柔,持久,永恒的爱。
诗歌采用了扬抑格,每一节的一三句采用四音步句,二四句采用三音步句。这是在当时民谣中流行的韵律,便于诵读流传。诗歌采用了交叉韵的方式,前两节为abcb 韵式,一三句不押韵。后两节采用了abab 的韵式,一三句一个韵脚,二四句一个韵脚。韵脚从前到后依次为[n]、[ai]、[i e]、[v]和[l],鼻音、双元音、唇音和侧音都是比较柔和的音,虽然爱得轰轰烈烈,情意却很缠绵,韵脚的运用对表达这种情愫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从语义——比喻和通感看“前景化”。诗歌里常用的象征手法以及各种修辞手法亦是从语义角度突出“前景化”的表现。
诗人在第一节中连续用了两个明喻,主人公的恋人首先被比喻成六月里初开的红红的玫瑰。这不是百花园中普通的玫瑰,而是六月里刚刚绽放的“红红”的玫瑰。这玫瑰一切美好的品质都被赋予到了主人公恋人的身上,一个有着姣好的身材、美丽的脸庞、独特的气质和散发着缕缕清香的花季少女的形象便展现在读者面前。随后,女孩又被比喻成正在演奏的甜美的乐曲,乐声宛转悠扬。“‘我的恋人是如此美丽、端庄、善解人意,与之相处就像身处一间温馨舒适的小屋,品着浓烈醇香的美酒,聆听自己最喜爱的乐曲。她让你陶醉,令人沉迷,所有的烦恼、痛苦、忧伤将在这美妙的音乐中随风而去。”(余永锋,2005:107)此处将恋人比作玫瑰,是视觉上类比,而将恋人比作优美的旋律,又是听觉上的类比,无论玫瑰还是旋律,都将“前景化”置于突出地位,强调此种表现手法给人带来的美好联想。在比喻的运用中,作者还混合上了通感这一修辞手法,玫瑰色泽的浓艳和嗅觉的芬芳以及乐曲在听觉上的甜美悠扬都被拿来刻画女孩的形象。诗人在视觉、嗅觉和听觉方面的用意把主人公心仪已久的恋人的形象生动地展示在了读者面前。诗歌因涵义深刻而令人回味无穷,更因其语义的内涵而使之有别于普通语言诗人往往充分发挥想象力,诗人用违反常规的思维和手法将诗歌语言的“前景化”这一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
四、结语
彭斯热爱苏格兰的山水,人民,习俗和传说。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彭斯创造性地使用语言,利用普通的语言元素,通过其娴熟地修辞运用技巧来前景化诗中的意象,恰当地表达出那种强烈而真挚的爱情。从语言上分析作品,作为文学批评的有效补充,能够明白语言在表达作者思想时的机理,进而能更加深地理解作家及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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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韩秋实,女,(1986.10),汉族,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二语习得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