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中共中央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了新的反貪总局。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因屡次接受访问而进入人们的视野。
邱学强,1957年8月生于山东莘县,曾任青海省玉树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青海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厅长等职。2011年1 2月2日,晋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检察官。
据介绍,邱学强具有组织指挥办理大要案、疑难案件的能力。在青海省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参与办理原青海省副省长韩福才受贿等一批大要案,因秉公执法,成绩突出,曾先后两次荣记一等功。到高检院工作后,他带领办案人员查办了多起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荣记一等功两次。邱学强在办案中严格依法办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邱学强作为反腐败战线的一名老兵,亲身经历了反贪总局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全过程。自1995年设立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党中央提出了改革方案。邱学强介绍,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邱学强对新的反腐总局很有信心,他说,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纪检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总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的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效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