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廷梅
农经体系是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中央作出了一系列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农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经体系肩负着更大的职责、承担着更繁重的任务。针对当前农经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重庆市永川区的实际,依据农村经营体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就进一步做好基层农经工作提出个人见解。
一、永川区农经体系建设概况
近年来,永川区“三农”工作稳中有进、势头良好,呈现出一系列趋势性的积极变化。农经部门一直是区政府搞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坚持先行先试,在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试验、财政支农资金农民持股、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林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量化确权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成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一)永川区农经体系现状
全区共辖23个镇街办事处,208个行政村、2523个村民小组、24.1万农业户,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调查核实为105.81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3.5万个。2001年机构改革后,保留了区农经站,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定编规格17人,现有在岗人员12人。全区23个镇街农经站全部被撤销,农经工作的职能职责因各镇街工作划分不一,因此归口单位也不尽相同,有将农经工作的职能职责分解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的,有分解到镇街财政所的,有分解到镇街经发办等单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23个镇街有专兼职农经工作人员145人,其中从事农经统计工作的36人、从事农村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51人、从事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30人、从事农村新型主体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指导服务工作的28人。按人员管理归口划分:财政所的兼职人员44人,农业服务中心的兼职人员70人、经发办的兼职人员31人。按编制划分:事业编制人员81人,参公编制人员27人、公务员编制人员32人,临聘及公益岗位人员5人。撤销了镇街农经站后,职能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70人,镇街农经站 75 名农经工作人员因身份(事业编制)调整到其他站所;目前镇街基本没有专职农经管理人员,部分镇街具体农经工作仍由调整到其他站所的原镇街农经工作人员办理。
(二)永川区农经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永川区农经管理机构在改革过程中撤并转,历经多年建立的基层农经管理体系被完全打乱,农经管理机构在基层出现断层。随着统筹城乡的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的各项职能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但基层农经体系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体系不够健全,机构性质与承担职责不匹配,队伍素质与履职要求有差距,工作手段与承担任务不相称。
1.业务素质不强、农经队伍不稳。
农经业务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人员变动随意性大,完全由镇街做主,农经人员调进调出,区站无从知晓。全区农经工作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小,相当比例的人员是从其他机构转调或临时抽调的,缺乏农经或农村管理工作经验。
2.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
基层对农经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认为工作是虚的,抓与不抓与自己的政绩业绩考核关系不大,大多数人员的精力用于镇街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只是“蜻蜓点水”,完成一些硬性任务。对农经工作形成表面化的现象,影响农经队伍整体活力。
3.人员工资待遇低、晋升职称职务难。
农经体系大多数人员工资待遇和职称难以落实,评定职称和晋升职务难,使得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挫,导致农经队伍不稳定。
4.农经工作职能交叉,监管难以落实。
永川区镇街农经体系实行“条块式”管理,使业务指导和监管难以落实。一方面,造成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工作推诿扯皮;另一方面,上下关系没有理顺,给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管带来严重影响。
5.农经体系不顺,业务素质不高。
“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利农经工作安排,人事安排由组织人事等部门掌握,日常工作由镇街政府安排,实行属地管理,农委负责业务指导,虽有助于统筹安排工作,但存在着管人不管事,管事不管人的弊端。镇街大部分农经人员现合并在农技部门,人员分散,不便管理。
6.同工不同酬,缺乏激励机制。
永川区农经工作考核评比较单一,体现不出先进与业绩,缺乏激励机制,干同样工作工资水平低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导致人员积极性不高。
7.工作经费短缺,业务经费少。
农经体系承担着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多项职能,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需要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目前,镇街机构经费预算较低,镇街农经工作没有独立的经费安排。人员经费少,导致面向基层农经人员培训少,农经调研基本停滞,农经统计日益边缘化,影响了农经人员素质的提高。
8.农经体系监督管理处罚难。
农村经营监督管理职责和社会化事务管理严重弱化,区农经站属于参公事业单位,而乡镇农经干部属于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开展监管工作缺乏权威性。在维护农民权益,查处违法行为时,只有调查权和建议权,没有处罚权,造成一些问题查而难处。
二、永川区基层农经体系存在的必要性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保障。
农经工作是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发展实际情况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保障。
(二)实行农村财务代管的重要保障。
目前,永川区全面推行农村社区财务代管制,23个镇街对村社财务进行代账式财务代管。只有建立完善基层农经体系,才能有效规范农村财务、农民负担、收益分配等方面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保证。
作为全国农村试验区,农经体系承担了当前大量的农经工作和最难最艰巨的探索农村改革的任务,涉及到农业的方方面面。为此,需要建立完善基层农经体系,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保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农民新型主体,探索壮大林业经济的新路径。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的需要。
当前,永川区农经体系承担着促进农民增收、创建全面小康社会、发展农村合作专业组织、清产核资量化确权、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试验、财政支农资金农民持股、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开展农经综合服务等多项农村重点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基层农经体系,就可以分析农村经济动态,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农村会计培训、财务集中代管业务指导、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以及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涉农乱收费的调查处理,涉农信访接待与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创新和完善农村经营机制的需要。
目前,农经工作的职能职责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不再是过去农业统计、农村收益分配、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管理等简单的业务指导与经营管理。只有创新和突破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不断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才能做好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三大”制度的改革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程社会化服务主体、家庭农场等农民新型主体的培育,农村“三权抵押”、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重点工作。
(六)农村经营综合执法的需要。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已由一般的服务型向执法、执纪的综合管理型转变,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执法执纪职能越来越强。只有建立完善基层农经体系,才能适应农村经营综合执法的需要,既有调查权和建议权,又有处罚权,杜绝乱收费等现象。
(七)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需要。
通过建立基层完善农经体系,才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新型主体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工作,才能监管好涉农资金的使用,带动更多的家庭农场经营者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探索实施“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模式,让更多的电商平台进入农业。
三、加强永川区农经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构,打好农经基础。
永川区农经管理部门坚持从适应工作需要出发,针对当前农经工作职能职责变化的特点,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恢复镇街农经站或设置农经工作专职机构,充实农经人员,并按农经工作新的职能职责设岗位定编制;在管理上恢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在体制机制上确保各个层级层次的人员稳定,在农村改革创新上确保各项农经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农经活力。
一是提高农经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在提高基本工资待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经人员的福利待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加大奖励范围和力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通过农经工作评比等多种形式,采取表扬、奖励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经业务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农经人员和单位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发农经体系干部活力。
(三)保障经费供给,提高经济待遇。
永川区根据工作需要和农经体系的现状,在财政部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保证农经机构的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经费,也相应纳入财政预算,并设立农经机构基础设施专项资金,以便机构顺利开展工作,人员安心留守工作岗位。同时,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明确编制、出台政策,纳入参公管理。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市、区、镇街建立“三级”常态化培训机制,坚持定期举办系统性农经业务技能培训班和网络远程教育,采取交流考察等方式,拓展农经干部培训渠道。不断更新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技能知识,不断提高农经干部队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农经干部的思想素质,教育帮助农经干部树立爱岗敬业、全心全意服务“三农”的意识和观念。
(五)探索新途径、打造新亮点。以申报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探索财政支农资金农民持股分红、农村土地经营权二次流转和风险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涉农资金农民持股成为新常态,让土地股份合作成为新途径,让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成为新探索,用工业化的思路谋划农业发展,实施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战略,谋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四、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转变机构性质,增强行政职能。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建立有权威的农经管理机构,应当使其机构性质、机构规格、职能职责等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为此,市级职能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争取把基层特别是镇街农经机构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职能职责纳入政府部门的职责,把农经体系机构纳入行政管理范畴,把农经干部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增强农经体系机构的行政职能,使之不仅有调查权、建议权,而且拥有处罚权。并严格按照参公单位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农经机构的行政职能,真正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或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做到有为、有位,真正发挥基层农经管理机构全面履职履责和基层农经工作人员探索创新农经工作新局面的作用。
(二)强化管理职责,提高执法能力。按照规定,目前乡镇的主要职责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营主体的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这也是基层农经体系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各项农经管理工作的落实,乡镇应设置农经体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
(三)加强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监督。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农经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不断创新农经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同时,加大对农村财务的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由财政所统一纳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对村社代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改善,不断将农经工作推向深入。
(作者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