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英
对我来说,我觉得,在我的法律观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法与情共存。特别是在我们的新中国时代下,这种法、情共存则越来越得显现出我们国家的民主、人性化!
就在这个月初,在四川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对夫妻联手,打死了自己那个染上多年毒瘾的儿子,而在他们居住的地方,有数百名群众一起联名到司法机关求情。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在今年三月的时候,两个老人因实在受不上吸毒儿子的打骂、骚扰,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将自己才二十五岁的儿子打死。这个男人,吸毒多年,经常向家里要钱来吸毒,如果两老人稍有不从,他轻就砸砸东西,但要是厉害起来就要放火烧房或是拿刀去砍人。在之前,老夫妻俩不止一次报警,公安部门也多次处理却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无奈,他们只好选择把儿子打死……
这件事后,当地400多名的群众自发联合向司法机关提起申请,表示受害人本身就是当地的一个毒瘤,周围的人都憎恨他,而老夫妻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做出这一举动的。
最后,法院在“法”与“情”上徘徊了很久的时间,最后判决夫妇两人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这一判决,我觉得,是对的,也是大都数人所能接受的,“法”和“情”的共存也是我的法律观。(指导老师:林文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