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珍
老宋出院后知道大局已定,表示希望我和他一起到远方去。我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他要求坐火车去,我也没问他是不是打算怀旧。手忙脚乱收拾了包裹,买好票的当天夜里我们就上了车。
坐夜车总有一种驶过陌生人睡梦的感触,因为窗外一闪而过遥远温暖的亮光,像他人的平静生活偶尔倒影在我们破碎的波心。趁熄灯前我俩洗漱上床,在卧铺上像两尾分头搁进冰箱的直挺挺的鱼,听着车厢驶过铁轨的轰隆声,闭眼不看窗帘外那些稍纵即逝的幻影。
但是我们的手穿过护栏拉在一起。
这是开往加格达奇的K497,绿皮车。还没到春运期间,破旧的车厢没什么人,车外温度大概零下十五度左右,什么地方也许在悄悄地漏风,合衣盖着被褥还是觉得冷。有时薄窗帘被风吹动,远处的山岭轮廓突兀地逼近,像个张着大口的巨兽。我觉得恐惧,拉着老宋的手紧了一点儿,突然发现他在黑暗里看我,眼睛闪着光。
他轻声对我说,要不要下床,到接缝处抽一支烟。
我本来懒得动,想了一会儿,说,好。
接缝处有个大爷已经在那里抽烟了。看年纪叫大爷也不完全合适,因为我们也是三十出头的人了。但我也不知道该叫他什么。他无比漠然地看我们一眼,继续守着弹烟灰的地方。接缝处的窗没窗帘,外面黑黢黢的。
我俩也点上了烟,开始抽。一时间三个人喷云吐雾,整个接缝处白烟缭绕,厕所里有人咳嗽了几声,是个女的。老宋看我一眼,眼睛很亮。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以前一起看过一个国外的黄碟,就是在火车的厕所里。但是这里不行,这里太脏了。而且到处都是人。中国什么都缺,就不缺人,对于那位准大爷来说,我们俩才是突兀的存在,只能希望不大地等我们趁早离开,还他一个人的清静。厕所传来动静巨大的冲水声。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大姐头发蓬乱地出来。我认出她来了,她就是熄灯前老坐在我们车厢门口桌前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带了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出门,一路上都无聊地望窗外,偶尔低头看看手机,和那个男孩说一两句指令性的话。喝点水。吃个苹果。坐着,别乱动。很生硬。
我悄悄和老宋说,这妇女会不会是个人贩子。
他说不会吧,这孩子都这么大了。虽然比一般村里孩子白净点儿,但还是不如城里小孩洋气,看这女人的眼神也不怯。
现在这个疑似人贩子出来了。她已经认不出我俩就是一直坐在下铺不耐烦地等她从桌前走开的人了。厕所的窗户拉开一半,一开门,一股裹挟着暧昧臭气的强冷空气扑面而来,我打了个哆嗦。就这样的厕所还亲热?疯了。
斜觑老宋一眼,他也明白了。掐掉烟,两人沉默地相跟着回了笼罩在脚丫子味和方便面味里的铺位。我先爬进黑暗里,摸了一下包,还在枕头上。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也上去了。
这次我俩没有手拉手。他轻声说,睡吧。
我把气味复杂的被单拉低一点,不让它靠近我的嘴: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阳光分外灿烂。外面一定是下雪了,世界才会这么明亮刺眼。有人在连接处叫,没水了没水了!我看了老宋那边一眼,蜷成一团躺着,背对着我。我猛然间怀疑他已经死了,轻轻捅了他几下,心都凉了,他才睡眼惺忪地回过头:到站了?
我说,没,就是看你醒没醒。
还有两个小时才到站。夜里面经过的那些乡村和城镇都被远远抛诸身后,好像从未在太阳下存在过,要么就变成了曾经确凿虚度的过去。那个妇女没坐在桌前,大概半夜已经带着孩子下车了。我没脱衣服,一整夜和衣而眠,经过一整晚的人味发酵,早晨起来车厢里暖气特别足,袜子里的脚和背脊都流汗,眼睁睁看着铁皮盒子正在零下二十五度的冰天雪地里蜿蜒而前,却丝毫无法解救车厢里的燃眉之急。我想下车在月台上凉快一下,想抓一把雪呼地盖在滚烫灼热的脸上。但窗户锁死了打不开,很绝望。
老宋,外面下雪了。
他没理我,起来后一直在窗前兴致勃勃地翻一本地图册:你看看这段。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3°45′至124°26′;北纬50°09′至50°35′。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治旗毗邻,北面与松岭区接壤。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
我念出声。挺正常的一简介啊,怎么?
还没发现问题?
什么问题?
你再仔细念一遍: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
啊?这地儿到底归黑龙江还是归内蒙古?我总算明白过来。
这是个非常古怪的城市,从理论上来说基本是块巨大的飞地,明明在内蒙境内,又隶属于黑龙江,是东北大兴安岭地区的首府。老宋洋洋自得,继续念书:
大兴安岭是至今东北地区唯一的“地区”,首府加格达奇作为地区公署驻地,人口十二万多,具备了地级市的规模,但很难撤地设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兴安岭地跨两省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和松岭二区理应划入黑龙江,但实际上却一起划属内蒙古。这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双管”的格局……由于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在地理上属于鄂伦春自治旗,为此黑龙江省政府每年都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基于各种原因,呼伦贝尔市和鄂伦春自治旗纷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收回加格达奇和松岭两地,政府、人大、政协多年来多次向上级要求,但两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涉及林区和国家林业局利益,成为短期内无法解决、只能维持现状的棘手问题……
这事真复杂。我舔了舔嘴唇。你口渴吗?
老宋陡然从对中国国家地理的新奇大发现中回过神来,虚弱地转过身子,指着嗓子说,确实渴。直冒烟儿。
带上车的两瓶矿泉水早喝完了。上大学时每次坐火车还知道带个保温杯接水,现在早不记得了。不过带了也没用。刚才在床上就听见下面喊没水了没水了。如果没有冷水,那也就等于没有热水,这么多人干渴难耐,总有人会想法儿接热水放凉了洗手洗脸喝掉,一滴不剩。
等列车员推着餐车过来,再买两瓶矿泉水。我担忧地看着老宋皲裂黑紫的嘴唇,他的脸色比昨天上车前更差了。
为了忘记这脸色的威胁,我想立刻和他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大开着窗户,让中国北方的新鲜空气大量不要钱地涌入,而我们像两只灰熊一样安全快乐地在被窝里滚来滚去。
轰隆隆的声音由远而近。餐车终于推过来了。
在加格达奇站下车是下午三点半。月台上特别冷。我一下车先是觉得凉快,刚长吁一口气,厚羽绒服随即被寒意穿透,整个人瞬间变成一个冻僵的铁锚,举步维艰。老宋穿着防寒服鼓鼓囊囊,倒显得胖了不少。
说加格达奇是块飞地,可这块飞地占地一千二百多平方公里,十二万人在上面讨生活。他看起来是不冷,下车后还在滔滔不绝:也不知道这里的人和别人介绍时算自个儿是东北人还是内蒙人。
我打断他的畅想:你就这么爱来这三不管的地儿?
也许就因为这儿三不管。像我一样。他兴致很好地高声背诵起那首我们课文里都学过的诗来: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
去,去去。少来啊。我说。
而且这儿还管着大兴安岭。大森林哪儿都不管,只归这里管。他伸手往虚空信手一指:穿过大兴安岭一路向北,就是漠河了。我们国家最北的地方,有极光。
他之前从来没说过想去漠河。可是我猜他如果可以,也巴不得去看看。
这个火车站很老,月台那边正好停着一辆开往牡丹江的K7108。老宋正说着话,突然出神地看了一眼K7108。
你又想去牡丹江了?我说,就因为南拳妈妈那首歌?那也十多年没听过了。
月台上提着包拖着箱子的人来人往。说时迟那时快,老宋低头突然开始小声哼: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我聆听感伤你声音悠扬,风铃摇晃清脆响,江边的小村庄午睡般安详……
这个部分的副歌是女声。他憋细了嗓子,很入戏。过一会又自己切换回粗一点的男声: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啊,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我不理他,随他逗。老宋病后从一个理工科宅男变成了一个旅游迷逗逼,这转变太大了,让我挺不习惯的。他好像这一刻才重新发现这个世界的诸多令人留恋之处。也好像在这一刻才突然重新发现了我。
仍然是为了怀旧,老宋特意在网上订了个苏式老房子改造的家庭宾馆。三点半到站,折腾半天住进去以后才发现情调有余暖气不足。从火车上带下来的那点儿燥热早在冷空气里消散弥尽,好在洗澡水够热。我几乎快被烫掉一层皮地飞快冲了一个澡,一下子钻到冰窖一样的被窝里,差点儿喊出声。老宋匆匆擦了几把身也过来了,从浴室到被窝才一分钟路,进被窝时浑身的水珠冰凉。
这地儿太他妈冷了,到底有暖气吗?实在不行,得换房。都冻死人了怎么住啊?我他妈本来就快死了。
老宋的伪京腔愤怒地、色厉内荏地一连串往外蹦,声音发着颤,搂住同样冷得发抖的我。他从上学开始来北京打拚十多年了,一个浙江人,现在一开口就是儿化音。我想起他刚下火车时唱的南拳妈妈:到不了的就是远方,回不去的就是家乡。莫名其妙就掉了泪。
他看我哭就害了怕,摸索着,战栗着试图用吻堵住我的眼泪。欲望像冻在冰坨里的动物,渐渐焐化了露出轮廓,旋即飞快冒出热气,开成一锅热腾腾的好汤。暖气也渐渐热起来。大概是宾馆现烧的。之前没住人就关掉,省钱。
饱暖思淫欲。我俩趁势好好地来了一回,事后在床上放松地摊开四肢,心满意足地。
老宋说,以前没发现什么都不干,耗在一起这么快活。我们不吵架有多好。还有好多地儿没带你一起去看呢。漠河,牡丹江,伊斯坦布尔,喀什,柬埔寨,琅勃拉邦。以前太傻了。真的。老以为还有一辈子,慢慢耗。
我头枕着他胳膊,聚精会神地研究天花板上的圆钮到底是灯还是别的。我从来都搞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但每个酒店天花板上都有。简直是标配。
但是他一抒完情,立刻阴郁起来:你其实压根没原谅我,就是觉得我快完了,可怜我,让着我,是不是?
我们说好了的,不说这个。我蓦地背过身子,不再枕着他的手。
有好长一阵子,我其实挺恨你的。他不理我,自顾自往下说。恨你不在意我,恨你老威胁我说要离开,恨你宁愿和朋友发短信,聊天,吃饭,看电影,就是不回家。为了气你我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可干了又特别空虚。有时也害怕,觉得对不起你。那阵子跑业务酒喝太多了肝疼,就老咒自己:活着没劲,他妈死了就好了。我死了,你一定该后悔没好好对我了。很可笑吧,我就是希望你悔断肝肠。结果灵验了才知道,最悔的他妈是我自己。
我不说话。我还在生气他刚才说快死了的话。他使劲扳我身子,把我的脸对准他的脸,说:我说的是真的。真的。
男人痛哭的脸原来真的有一点可笑。我硬着心肠说:我有什么可后悔的?犯错误的又不是我。我一直好好地待在原地又没走。
他沉默着,手慢慢伸过来,想继续让我枕着。我梗着脖子,不动。
他反倒高兴起来:你真生气了。
我说,神经病。
别一下子对我太好。别因为我要死了,才对我好。
我咬着牙说,你就是贱,不习惯人对你好。
我以为这么说他该生气了。说完过一会看老宋,居然在沉思。
他说:你说人是不是都爱犯贱?是不是其实都不知道怎么对对方好?
加格达奇市区不大,说是兴安岭地区的首府,可到处都破破烂烂,凋敝衰败。一般城市入夜以后总会显得光鲜些,但是这儿路灯一开,黄光里的街道高低起伏,狭窄泥泞,更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城市了。听说之前下了好几场雪。今晚还得下。我们在附近的小馆子里随便吃了点面条,老宋说明天正好可以看雪景,可我想总共才十二万人分散在这一千多平方公里土地上,白茫茫一大片几个黑点,听上去感觉不免凄惶。
我有点儿后悔陪老宋来这么荒凉的地方。显然对身体没有好处,那么冷,雪地又潮。但他却一直挺高兴,说这儿发展不好很正常。以前林业管理的旧体制废除了,1970年代内蒙古版图又外扩了一次,收回了好多原本划给黑龙江的地方,包括加格达奇。现在黑龙江不能完全管自己属地里的城市,内蒙又嚷着要收回,结果哪个省都不愿意给这地区投资,生怕回头发展好了,没准就归别人了。
还是有个归属好,别两头落空。他边走回宾馆边说。没名分到头来也没着落。
我假装没听懂这弦外之音。人都不喜欢名正言顺的,觉得闷。
最后就知道了,得有人管着,有人送。
我知道你就图这个。
也不是。他说,也不全是。
第二天上午在市区里才逛了小半圈我俩就重新回到了僵硬的琥珀昆虫状态。右手插在他羽绒服左兜里,就像上大学刚谈恋爱一样。但是这会儿他的手也像个冰坨子,一碰两人都打哆嗦。
这个城市名字和归属地都离奇,陈升和左小祖咒还在什么歌里唱过,但实际上却是最乏味不过的一个县级市,地图里都说了,四五十年了,一直没法撤县设地,没法改变归属性,住着那十二万人,也一直没法告诉别人自己到底是东北的,还是内蒙的。
问了宾馆前台半天,只有一种东西堪称本地特色小吃:麻酱拌面。在市中心找了个人还比较多的馆子要了两碗,也觉得不过如此,太干。老宋吃了一口果然就不吃了,仿佛咽下去特别困难似的。走前医生和我说过,这种情况很正常,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尽量吃有营养的流食。但是他又特别不乐意喝粥,想吃烤腰子,大棒骨,羊肉串。真要了又吃不下,只能摆在那儿看看,看它们从冒着袅袅热气一点点变凉。
这里也有杨国福麻辣烫,无名缘米粉,真正开遍长江以北。这让加格达奇更像一个平淡无奇的北方城市了,刚走过的街道转过脸就忘了两旁的专卖店名字,最好的牌子也不过就是贵人鸟,以纯,真维斯,劲霸男装。全中国的县城都长得一模一样,连专卖店的女售货员也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站在店面百无聊赖地往外瞅,外面来去匆匆颜色黯淡的本地人,绝不往专卖店里多看一眼,飞快地走开生怕被拉进去。烧烤店的生意还没上来,两个大姐在嗑瓜子,聊家常,逗隔壁店家跑来跑去穿得圆滚滚的小孩。还有白天基本没生意的小发廊。偶尔棉布门帘子哗啦一声,走出来一个穿得过于厚实一脸懵懂相的女孩。
他们都在笑着,大人和孩子。他们看上去都像是会在没有温度的阳光里永远活下去一样。长大,老去,买菜,做饭,谈恋爱,逛街,生小孩,有人死了就参加追悼会,回来继续该吃吃,该喝喝。我心里发紧,突然觉得好不公平。
老宋平静地说,我这么渺小的人死了,地球照样转。你也一样,想好好活下去,就得想方设法把我忘掉。
我吃了一惊地看他。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他拉着我的手的关节凸起,很瘦。轻轻地摩挲着,一下一下。我垂下眼,不再看那些路人,想说点什么,终究没说出口。
你又不高兴了。老宋呵呵地笑起来。这样不好,讳疾忌医。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该是怎样就是怎样。我对你虽然不够好,有一点还是好的,什么都不瞒你。
我终于说,你就没想过这样对我挺残酷的。不管告诉我什么,都不担心我承受不起。
他说,可你承受得起。我知道你。我也承受得起。这很正常,也很真实。
说点别的好不好?我几乎是求他。说点儿高兴的,别老想着这档子事。
其实也没什么放心不下的了。就是陪你溜达溜达,再四处看看。说实话,有时候都有点儿不耐烦了。老等着,也挺磨人的,又疼。有时候就想,活着这么累,还好我不用一直活到老了。你还得继续熬着。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抽出手:你再说这种鬼话最后一次,我就走,立刻,马上。别以为我做不出来!
他笑起来,容忍地看着我,像看一个闹别扭的小孩。我不喜欢他这样看我。这样让我觉得他好像已经是个鬼魂,慈爱地看着在人世继续跌爬滚打煎熬数十年的我,而自己已经超脱了。
路过一个农贸市场,老宋突然馋起来,决定买一斤橘子,金灿灿的,提在手上。得意非凡地举着看。说在阳光下颜色真好,像列宾的画。
我们回去在床上吃橘子吧。
他刻意压低了声音。风流倜傥装不像,就显得有点儿猥琐。但我喜欢这股子蠢劲儿。
还没吃晚饭呢。我故意说。
老宋说:馋不死你。做一回,少一回。
这句话听起来特别耳熟。最早在一起的几年,不停地闹分手。年轻时都特别能作,一不高兴了就威胁他今生缘尽,相忘江湖。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我哄回来,每次上床和好时都咬牙切齿地说:这么桀骜,谁知道将来你是谁的女人呢。做一回,少一回。
起初几十次他真的数,后来渐渐数乱了,就不数了。架还是吵,只是频率渐渐降低了。这都多少年了。总超过八年抗战了吧。
我俩约好谁都不提他病的事,我一般不犯,但他老犯。真没想过一个癌症病人会有这么强烈的欲望,也许因为肝离前列腺比较远,不大影响功能。看了诊断书以后我也不太管了,来者不拒。也许我也想着:做一回,少一回。
其实什么都不做,就是搂着这个熟悉的日渐松弛的肉身也挺好。我假装没看到他日渐灰败的脸色,和化疗后大把大把掉在枕头上的头发。随身带了些止疼药,只要他一说肝疼就给他吃,饮鸩止渴。他特别爱吃橘子,如果不肯吃药,我就出去给他买橘子,一个橘子送一次药。其实我尝过那药一口,也不怎么苦。他可能就是想撒个娇。那么就惯着他吧—— 一直也没有这样过。以前一直都是对抗,性,关系。
家里人不太知道这些事。没敢和婆婆说实情,只说是良性的,可以控制。否则绝不会让他出院,早哭天抢地地过来了。哪怕在医院等死呢,也要化疗个一二十次的折腾得不像人形毫无尊严了再死。我也没和我爸妈说。也帮不了什么忙,平白地让他们担心,犯不上。
这终于变成我俩的秘密,一个天大的,又像儿戏的秘密。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挺没心没肺的。但是我们遇到的那个医生说,他这个拖的时间太久了,治与不治都差不多了。我们才刚分居半年多。他一直以为肝疼是被我气的,也没自己去医院看看。后来体检的时候才发现有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我有时候甚至希望他就这样死在床上。然后我一个人镇静而哀痛地走出去,叫医生,报警。但是这想像最终也没实现。每次事后他都顽强地挺直起身子来,甚至有力气下床去拿纸巾收拾残局。
会不会其实搞错了,其实你压根没得病。我说。千年王八万年龟,你还能活亿万年,我都化成灰了,你还在这世上炯炯有神。
老宋说,别骂人啊。你才千年王八呢。确证了好几次,真没治了。没病前我哪这么流氓。
那个房间的暖气后来特别特别足,又开始像那个火车车厢,干燥闷热得让人发狂。我想尽办法打开了锁死的窗,几朵雪花顺着风斜斜地飘进来,落在皮肤上像一个个冰凉的吻。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吻了又吻。不知道从哪里飞进来一只跌跌撞撞的飞蛾——多半是楼道里飞进来的,不太可能是从户外进来的——我要把它赶出窗外,老宋拦住我说,别,外面零下二十度。
我说,可我最怕蛾子,会掉粉。
会掉粉那也是一条命。放出去就死定了。
老宋确诊后特别地多愁善感。他都这么说了,我就不说话了。我们衣服齐整地并排靠在床头,看那只蛾子孤独地在屋子里盘旋,想像中翅膀上看不见的粉扑簌簌地一直往下落,落得我浑身发痒,百般不宁,只好问老宋:就它一只怎么繁衍后代?就算熬到来年春天也是孤家寡人。
可能有过伴,死了。
实在忍不住,我说:死了也干净。活着的那个更寂寞。归根结底也是要死的。
人活着是不大有意思。他茫然地盯着那只蛾子。你知道吗,我现在特别庆幸和你没要小孩。
以前不是这样。要不上孩子,老宋老怪我。也拿婆婆的话压我,旁敲侧击告诉我家里人都急得翻墙上树,怀疑我不爱他,偷偷吃口服避孕药。光为这个也吵过不少次。后来看病的时候我顺便也让他去查了一下男科,这么多年的沉冤终于得雪:精子活力不足。想想也是,一个病人。
现在万事皆休,终于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在一个没人知道的飞地,一个无人入住的小宾馆,没有小孩,没有第三者,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蛾子盘旋往复。我很少想到永恒,但这一刻,我的确希望时间可以停止。
他打破了这沉寂。到时候……你别难过。
我说,你管我呢。
那些影视文学作品不是都说,人要死了,就得表现得糟一点,那样真死了,活着的人就不会太难受。可是我又不甘心。我还是愿意你记得我。别太难过,也别完全不难过。别总记得我,也别完全忘了我来过。活过。爱过。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是不是不应该拉着你陪我到处跑,和你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
我有点儿警觉:你回头可别犯傻,偷偷跑到我找不到你的地方去死。你别逼我把全世界都翻过来。
老宋说:开什么玩笑。我还想能多看你一眼,是一眼。
说实话我也不喜欢他这么深情款款。为了制止他继续说,我俩就又来了一次,这次我没什么欲望。也许他也没有。只是觉得应该如此,否则无法确认对方和自己的肉身存在。但是他的声音明显不对劲了,好几次呼哧呼哧喘息着停下,歇一会再接着来。我说,还行吗。他咬着牙,说,还行。
疲倦漫长的等待中我睁开眼,看见窗外的天渐渐黑了。最后几朵雪花在路灯的光里飘进来,轻柔地打了个旋儿就消失了。这一夜就像是和人世间永诀,我好像也已经死了很久了,但是死人们还在徒劳无功地做爱。无休无止。
我们原本说好一直走到大兴安岭深处的雪乡去。最好能摘到几朵野生雪莲,再抓只野鸡,炖了给老宋补补身体。自从在报纸上看到大兴安岭最后一个伐木人也行将转业、无数间小木屋废弃在冰天雪地里的新闻,他就魔怔了,老说想去森林,挖松茸,抓野兔,自己烧篝火,住小木屋,当野人。也许能从此跳出三界轮回,长生不老。
所以我们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跑出来。我和家里人说是出差,和单位上是说请年假回家。他没告诉他家里人生病的事,但把病情诊断书给领导看了,回来笑着对我说:你肯定猜都猜不到,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已经参加了我的追悼会。
老宋对生死如此洒脱是我意想不到的。这说明我以为很了解他,其实对他了解还是不够。知道那件事之后我们冷战了半年多,病情初现征兆乃至于迅速恶化也差不多是这半年的事。老宋说这是报应,是因为对不起我,马上就现世报。他笑着说,死在你手里也算值吧。谁让我们一开始老赌咒发誓呢。
真的,大学时压根没遇到什么事,就老爱赌生咒死。刚谈恋爱时我就喜欢问他,如果我死了你怎么办?他起初说,你死了我当然就只能跑到教学楼顶上一跃而下。过几年又问,说,最多大哭一场,然后过两年再找一个,告诉她自己有多喜欢前面那位,你永垂不朽。再后来,再问,就说,烦不烦啊,老说这个。
为最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摔过东西。离家出走。一结婚就觉得从此完蛋了,永远陷落到婚姻的泥沼里不能自拔了,恐惧庸常恐惧得浑身发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对他要求特别特别高,也特别特别容易失望。也是为了气他,让他难受,故意说一些有的没的,又老嚷着要出国读书。其实也就是在地铁里背背单词做样子。哪有那么大的劲头,突破万难跑到别人的国家去做二等公民?除非是遇到天大的、过不了的坎儿。和平时代,又哪来那么多天塌地陷的事?
但也真就是遇到了过不了的坎儿。还不是老宋生病,是老宋出轨。
我还记得那一年事特别多。开头还挺好的,继续一起上班下班,偶尔还琢磨着去哪团购点好吃的改善生活。但还是老吵架。那是结婚以后的第四年,谈恋爱以后的第七年。我们谈了三年恋爱才结婚,所以也算某种意义上的七年之痒。他从某一天开始指责我的缺点就是脾气太硬,要强,而且又不懂服软。我说奇了怪了,你以前也不是这么一个直男癌患者,什么时候好饭好菜养得你这么大男子主义了?
出去遛弯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也发谬论。真奇怪,拉着你的手,就像拉着自己的。
我刚开始以为他是说熟悉亲切,后来才知道是说没感觉。
以前是我老挑他,那一年他特别挑我,各种看不上,习惯,爱好,甚至见识脾气。如果我生气了也不哄,打开车门跑下去了,他就自顾自开走。我再流着眼泪一路转几趟公交车回家。当时就以为恐怕真得离婚了,但又死活想不通,都提过,但每次提总有个人不接招。就这么一直耗着。每天早上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这么对我,凭什么?恨得咬牙切齿,说实话咒他早死也不是没有。
有时候偶尔两个人都在家,兴致来了做一桌子菜,他也不好好吃,没说几句又戗戗上了,我拉开门请他出去,当他面把没动过的饭菜全扣地上。他就真出去了,我也不打电话。最滑稽的一次,是两个人先后离家出走,结果在市图书馆外狭路相逢。他看见我有点喜悦,说,我准备还完书就到外地去,让你今晚独守空房,悔恨万分这样对我。我说,奇了怪了,你为什么不后悔这么对我?
就这么别别扭扭冷战了一年。过年的时候家里人都看出来他对我不像从前,言不听计不从,甚至于处处针锋相对。忍着过完年我对他说,要不就离了吧。他说,为什么?
我说,这样耗下去,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越来越低,对彼此的不满越来越多,对未来越来越灰心失望,何必呢。趁没有孩子早点儿离,也算是放彼此一条生路。
摊牌的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在灯下看我良久,我穿的正好是谈恋爱时他给我买的一件睡衣,上面有两只小熊亲亲热热地闻着花,拉着手。老宋表情多少也好像有点儿触动。又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怀疑你在外面有人。
我说,神经病。
我去年偷看了你的日记。他像是下了决心,咻地甩出一张王牌。
我一震。日记里是有那么个人,可那基本上是个文学形象。我没当成作家,但爱好了文学那么多年,一直还保留了点小资情调,婚姻生活多么平淡,就想像了有那么一个初恋男友对我恋恋不忘。其实我早忘了他,也就是除非写日记时发泄发泄不满。
你那么深情款款地怀念他……往事,时间,地点,氛围,都那么真切。我才知道你其实不爱我,一点也不。老宋伤心地说。所以我也在外边找了个人,我觉得她是真喜欢我。我也……挺喜欢她。
后来的事就都不用说了。那个情人节的夜晚基本上就被这一句话给彻底毁了。我日记里那个人是文学形象,这么多年从没联系过。可老宋这个“她”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活人,工作客户,隔几礼拜总有机会见一面。我抢过他手机,发现就在当晚他们还偷偷摸摸发了几条短信,就是那种,故意不直说但留有无限暧昧余地的短信。我看完顺手就把手机从窗户外扔出去了。十二楼。还在正月里,正好有人在窗外放烟花,手机掉下去的时候,一大朵烟花轰然升起,配得正好,挺壮观的。
我咬他,踢他,搧他耳光,歇斯底里地尖叫。他架住我,被打急了也回击我,但是手不重。我没想到自己会哭那么惨,那一刻真觉得天塌地陷。跑下去把他手机捡回来,拚命翻他手机里那个人的电话号码,未遂,那个支离破碎的手机被一把夺去,我没有老宋力气大。我质问他:你怎么不继续给她发信息?情人节啊,你发啊,发啊。你怎么不继续发?发一整夜?
老宋简单地说,你疯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他眼中面露喜色。也许他才是真疯了。
闹了一整夜之后他第二天还得继续去上班。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哭,哭得蹲在厕所的地上直不起身,照镜子的时候发现眼睛红得像兔子。冷战后他一直嫌我心思不在家务上,这次我把家里收拾得特别井井有条,拖地、洗衣服、换床单、刷马桶,目的大概也只是让他回来以后悔断肝肠。不知道为什么,这段关系里我们都发了疯一样想要对方后悔,谈恋爱、结婚全为了这么个目的,为此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这个目的就是一切结果。
等痛哭流涕地把马桶刷得像刚出厂,我收拾好东西,也就是换洗的几身衣服,几本书,洗漱用品,出了门。和单位请了假,把手机的芯片取出来扔在包里,买了张新卡换上,坐车到天津,又从塘沽坐船去了蓬莱半岛。渡海的时候我望着茫茫水面流泪,想好了靠了岸找个没人的礁岸就跳下去。
结果一靠岸我饿了。听说那里的海鲜特别特别好吃。我找了个小馆子,继续流着眼泪一个人自斟自饮,喝了两大瓶青岛生啤,又干掉一大堆海鲜:笔筒鱼、生蚝、海兔子。总共才二百块钱不到。喝醉了摇摇晃晃回到旅馆,一觉醒来觉得好像没那么想死了。为了个渣男,凭什么?但仍然一直躺着流眼泪,无论如何想不明白这七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个人的关系会不可救药至此。
那顿海鲜是我的最后一顿晚餐,此后我在旅馆里整整待了一礼拜没出门。除了偶尔下去吃顿免费早餐之外,一直睡,睡醒以后就哭,哭累了打开电视看一会新闻又睡。七天之后我终于腻味了这种悲痛的仪式感,忿然决定涅槃重生,再战江湖。换回以前的芯卡,准备回去上班,和这个该死的渣男离婚,迅速回到旧日的秩序。把芯片装上的那一刻收到无数条未读短信。一条条看过去,大部分都是广告信息,也有工作上的事。他也发了几十条,无非就是你在哪,快回来,回来以后再说。诸如此类。没说我错了。没说我爱你。
我没回复。
离岛的时候再渡海,我异常平静地望着灰蓝色的茫茫海面。这次没有死,将来大概也就不会想死了。我人生的某个分身大概已经死在了岛上,但是新的又开始重生。生生死死,周而复始。不那么恨,也不再相信爱情。或者说,不再相信自己以为的爱情。
回北京后我在单位附近租了个小房子。他偶尔给我打电话,我不接,他也就算了。过几天再给我打一个,有时候神经质起来,一连打两三个,也都统统不接。他也打我办公室的电话,听出来是他声音,就挂断。
后来也发短信给我,说对不起。知道自己无法被宽恕,但是希望能够再见一面,好好谈谈。
我删掉信息,从来不回。又过几日,给他寄去了离婚协议书。他那边终于消停了。
消停了八个多月,十月份的时候,我终于可以不吃安眠药安稳入睡、也不会在噩梦中泪流满面地醒来时,突然收到了老宋的一条新信息:我就要死了。希望死前能再见一面。
还是以前赌生咒死的那一套。我鄙夷地想。
但是过了两天他突然在下班后出现在我单位门口。一看他脸色我就吓了一跳:瘦得像个鬼,而且是个脸色蜡黄的鬼。我好歹也瘦了一些,但他看上去掉的斤两显然更多。如果比拚冷战受折磨程度,那么他这次又赢了。
他站在门口看着我,目不转睛地,像很多年没有见过似的,需要仔细辨认清楚到底是不是眼前这个人。他手里还拿着一张纸,远远冲我扬了扬。神情仿佛还有点得意。
我浑身颤抖,走过去,保持尊严地接过那张我以为是离婚协议书的纸:签好了?低头看完以后却笑了:老宋你从哪个医院搞来这么张鬼东西。为了演戏你也真是蛮拚的。
他不答,说,你瘦多了。
不是因为心疼他,只是因为他心疼我,我的眼泪立刻猝不及防地流出来。但表情还是笑着的。抬头看他,泪眼中只见他嘴唇不停哆嗦。
大哥你的戏真未免也太足了,不参加奥斯卡实在是可惜了。我说,我服了,你赢了,成不?
他不说话,继续呆呆地看着我,脸色特别难看。
我脸上还依然保持着一个僵硬的笑,但是渐渐笑不动了,也变成了哆嗦。哆嗦剧烈得渐渐让自己都害怕起来,两个膝盖互相碰撞,像筛糠。拿着那张纸的手也开始抑制不住地抖。我俩一起在十月底深秋的黄昏里发着抖,就好像两个害了帕金森病的病人,面对面地站着犯病,说不出话。
那瞬间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后来对老宋说:生离死别这种事,还真是他妈的不能乱赌咒。
从加格达奇才刚到伊尔施,才到大兴安岭边缘,还没正式进阿尔山森林公园,没想到老宋就彻底不行了。肝疼得特别厉害,最严重的时候手脚发紫,满床打滚,真的就像书里描写得那样,“脸色蜡黄,豆大的汗珠直往外冒”,一点没错。更谈不上再亲热。腹部浮肿起来,不能碰,一碰就淤紫一大片。有一晚他昏过去了几十分钟,醒来以后吐了点血,不多,紫红色,应该是上消化道出血。他说没胃口,但一直腹泻不止,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可拉的,都好多天没正经吃饭了。
连夜把他送去当地医院。医生像看见一个鬼:病情这么严重还在外面乱跑?真想死在外头?又骂我:她是你家属还是你仇人?她怎么也不管管?
我对医生说,我知道,我们过两天就回北京住院去,也不去大兴安岭了。
医生对我翻了个白眼,大概是从来没见过说话这么不着调的家属。他走后病房就剩下我和老宋两个人。老宋躺在枕头上,对我说,还没带你去看那小木屋呢。只能等下辈子了。
我哭得一时说不出话。他就自顾自地说: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做心理测验,每次选理想中的房子,我都选小木屋,你都选海景别墅。那时候我就想,看来这辈子我们过不到头了,终极目标都不一样。怪不得吵架后你拎上包就去了蓬莱岛。你走那几天,我其实查到了你船票的信息。果然是蓬莱,和我想的一点没错。就知道你在什么时候都不会虐待自己。吃海鲜了吧还?是不是还喝酒了?
我破涕为笑:吃了。吃了快二百,可撑了。
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那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那什么你。妈的,和别人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说得出口。
我当时是想吃完海鲜跳海来着。我说。你不知道那里的虾爬子多好吃。你也不知道你当时有多王八蛋。
他吃力地想伸手捂住我的嘴,不让我说下去,但够不着,只能在昏暗的光线里徒劳地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我拿嘴凑过去,让他捂住。他慢慢别过脸,我猜他大概也流泪了。
大学的时候我们总是坐火车去旅行,也总是上车吵架、下车吵架、在外地吵架。当然要好的时候比起来稍微更多一些。那时常常坐不起卧铺,经常攒了半天钱,才能买得起两张去程卧铺,返程只能硬座。到现在我还能想起硬座的灯从来不关,惨白的光照得所有人灰败不堪,就像此时老宋的脸色。因为担心扒手,我和老宋两个人只能一个人睡,另一个人撑着。有一次他睡着了,靠在我肩膀上流了口水。我替他擦掉,看他睡着以后松弛下来的眉眼,鼻子,嘴,一样样看过去,突然想,这个人大概就是这辈子最亲的人了。
等他醒来以后我取笑他,他说:你以为你没流过!上次你趴我腿上睡着,我半个裆都湿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尿裤子了呢。
那次我们嘻嘻哈哈了很久。那一路都没有吵架。所以一直记得,特别好。
在老宋的坚持下,我们回京依然买了火车票。还是那同一趟车的返程,K498。两个上铺。
这次我提前在超市买了个杯子。但是老宋已经喝不太下去了。他突然说想喝芬达。他一直就喜欢橘子口味的东西。不管是真橘子,还是汽水。
我突然问他,你想过没有,这么多人,这么年轻,为什么偏偏是你?——为什么偏偏是我?我做错了什么?
老宋说,可能是当销售员当久了,老得喝酒。也可能是被你气的。
我说,你到现在还赖我。
是啊,不该赖你。他想想又说。说到底还是我做错了,我对不起你。我一直都特别后悔。
我说,我也有错,我……
他递给我一张纸巾,低头喝芬达。小口小口啜饮,一小瓶喝了好久,很珍惜。我就再也、再也说不下去了。
回去仍然是夜车。仍然不时有一闪而过的光。有的时候是黄光,有的时候是白光,还有些时候是绿光,像微暗的嶙峋的鬼火。黑暗世界里有很多未知的东西让我害怕,也许老宋也害怕,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够让他不怕,除了紧紧地拉着他的手。
也不知道那只飞蛾后来死了没有。老宋和我一起凝视着窗外,突然说。
老宋追悼会上,那个姑娘也来了。就是那个“她”。她远远地站在人群外面,戴着一副大墨镜。我不认识她,可远远地看一眼就知道了。
那一瞬间所有的幢幢人影、哭声和说话声都远去了。甚至连老宋死掉这件事本身也变得遥远了。我眼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没有我想像中好看,是个普通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她的气质有一点点像大学时代的我,连发型都像,清汤挂面。老宋一直就喜欢橘子口味,不管是真的橘子,还是芬达。
我分开人群走过去,站在她面前。她本来一直低着头,看我过去猛地扬起脸,好像怕我打她。但我当然没有。我甚至还注意了一下她穿的衣服。她没穿正黑色,呢子大衣是一种很深的葡萄紫,戴了个乳白色假珍珠胸针权充白花。如果是我,可能也会这么穿,不太碍眼。但是我今天穿的是一件橙色的衣服。我是这么想的:老宋那么喜欢吃橘子,希望他眼睛最后是甜的。
两个女人这样对站着不说话也很奇怪。是她主动开的口,她说,对不起。真的。
我说,没关系。这也不怪你。
看不清墨镜后面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只看到两行泪从墨镜后的脸颊上直直地流下来。墨镜反光,照见我没什么表情的自己变形的脸。
她说,他病了以后……我们就没再见过面。他最后受了很多苦吧。
我还是忍不住埋怨了: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怎么就没发现他?早点去医院,也许还有救。
她避而不答这个问题,用力咬住下唇:除掉工作关系,我们私底下也就见过两三次。过一会儿说,就那么两三次,老宋还老提起你。他说你挺好看的。今天见了,比我想像中还好一点。
我想说谢谢她,又觉得有点恶心。想了想,终究没说。
她擦掉墨镜后面的眼泪,说,我走了。临走又突然回头:老宋最后一次给我信息。他说,他觉得其实并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我。但是他觉得他这辈子就认识你,你也就认识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但是我觉得应该告诉你。
我看着葡萄紫呢子大衣远去。我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但也许她只是为了安慰我。她看上去一点也不妒忌我,很奇怪的,我也一点都不妒忌她。毕竟人都已经去了。一切都永远地,永远地改变了。
他走了以后,我总梦见那个没去过的林间的小木屋。阳光灿烂,但天上飘飘洒洒地下着雪,天特别蓝。老宋笑嘻嘻地从小木屋后面铺满雪的小路上走过来,手上提着一个什么,有时候是只雪鸡,有时候是个兔子。他在梦里终于长生不老。有时候我也会梦见那个女孩一闪而过,还是戴着墨镜,看不清楚面孔。关于老宋到底最爱谁这个问题,我们所有人都再也无法知道真相了。也许连他自己也不是那么清楚。但是事情已经这样,爱啊不爱啊赢啊输啊什么的也没那么重要了。人世间有些事情往往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