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的不归路

2015-05-30 10:48
蓝盾 2015年12期
关键词:沅陵县绿衣出租屋

2014年1月29日14时,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有人在夷陵区小溪塔夷陵二巷8号房间内发现一名女子倒在房间里面,地上有大量血迹。

民警马上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显示,死者为女性,系被人用匕首刺伤,流血过多导致死亡。受害人叫王德翠(化名),案发时47岁,宜昌市兴山县人,独自在小溪塔做生意。

民警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发现她长期独居,与丈夫感情不和,还与一名中年男子保持暧昧关系。但经过走访调查,这两名男子的作案嫌疑都被排除。

嫌疑人寻仇报复和因为感情纠纷而作案的可能性,都被警方一一排除了。对于办案民警来说,现在侦查方向又回到了原点,一切仍然要从案发现场、也就是受害人王德翠居住的那间出租屋开始。

民警通知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的物品进行清点,发现她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包不见了,包内有她的各种证件、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另外,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一把有血迹的弹簧刀。经过线索的一步步确认,警方推断这起案件可能是一起流窜人员因抢劫财物引发的杀人案件。

但奇怪的是,办案民警在物证实验室对作案工具进行了检验,却没有发现有价值的指纹。另一方面,民警在案发对面的小区进行走访的时候,意外发现在案发地对面小区的3楼,一位住户为了防止停放在楼下的私家车丢失,在阳台上装了一个视频监控,探头刚好对准案发现场出租屋的大门。

从视频里,警方发现在1月29日13时10分,有一名身着绿色上衣的年轻人进入案发的出租屋,两分钟后离开。20分钟后,也就是13时23分,这名绿衣男子第二次进入这间出租屋,约7分钟后离开,离开时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

绿衣男子从出租屋里匆匆出来之后,就急忙向马路边走去。公路上的视频监控,清晰地拍到这名手拿红色塑料袋的绿衣男子,从受害人的房屋仓惶走出来后,招手拦下一辆黄色出租车。

按照出租车的行驶方向,民警沿线进行追踪,其中一个路口的高清摄像头,清晰地拍摄到了这辆出租车的牌照,民警很快就找到了这辆出租车的司机。

根据出租车司机的描述,该名男子最终到了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长途汽车站。警方立刻调取了长途车站的视频监控,发现这名绿衣男子于案发当天15时到达长途客运站,从安检入口进入了候车大厅买票,于15时50分上了一辆长途客车,去往荆州沙市区。民警顺线追踪的结果是:这名穿绿衣服的男子,最终消失在了湖南省沅陵县。

湖南省沅陵县成为该男子最终消失的地点,案件的侦查暂时告一段落。与此同时,宜昌的另一路民警,也对这名绿衣男子案发之前在宜昌的整个活动轨迹进行了梳理:该名男子在1月28日早上,坐长途车来到了宜昌市,当天23时在一个网吧里上过网,之后在第二天的凌晨2时,来到了宜昌市夷陵区的一家快餐店,并逗留整晚。

经过综合调查,可以看出这名嫌疑人在宜昌市没有亲戚和朋友,并且经济十分窘迫,无处可去,只能在街头游荡。街头的视频监控也记录下了他晚上在街头游荡的画面。

现在,虽然嫌疑人的身份还没有确定,但是,他在宜昌市的活动轨迹,以及案发后的去向,都被民警清晰地刻画了出来:1月28日早上,他来到宜昌,白天在市区闲逛,随后在一家快餐店待了整整一夜;1月29日13时23分,他进入被害人的出租屋,7分钟后,于13时30分匆匆离开,乘出租车到了宜昌市长途汽车站,坐长途客车首先到了湖北荆门,接着从荆门的长途汽车站又转车到了湖南常德;1月30日,他在湖南常德乘坐短途客车,到了湖南省的沅陵县,并从此失踪。

通过对这条行动轨迹的追踪,警方得出了一个重要判断:嫌疑人的家一定就在湖南沅陵。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查找这名“绿衣人”的下落,把重点工作放在了他最终消失的湖南省沅陵县。然而,沅陵县是湖南省面积最大的县,有67万人口。从中查找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子,犹如大海捞针。正在这时,一个偶然的发现,让侦破工作迎来了转机。

在湖北宜昌,当初曾搭载嫌疑人前往车站的出租车司机,在洗车的时候,从车后座的夹缝里找到了一团带血的面巾纸。民警立刻把带血的纸团送到实验室进行DNA检测,将检测结果在全国海量的DNA库里面进行比对,确定了在出租车上提取的那个纸团上面的血迹,与一名叫宋波(化名)的男子的DNA是一致的。

宋波,1986年出生,是湖北省天门市人。2010年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因为抢劫被判刑两年,2012年刑满释放。民警把宋波的前科资料调出来,发现他的照片和监控录像上看到的嫌疑人照片基本吻合。民警又找到了宋波出生地的公安机关以及工作时间比较长的居委会的干部,最终确定视频上的这名男子就是宋波。

至此,警方可以确认,宋波就是这起案件的嫌疑人。在研究其个人资料时,民警得知,宋波幼年丧母,父亲随后续娶了一名湖南省沅陵县的女子,并且把宋波也带到了沅陵。在追踪那名身穿绿衣的嫌疑人时,民警发现,此人最终消失的地点正是湖南沅陵,这和宋波的情况非常吻合。而据调查,宋波7岁的时候,父亲把他送给了沅陵县一户姓张的人家收养,宋波就是在那个家庭中长大成人。

宋波的养父母告诉警方,宋波从13岁开始就在社会上流荡,很少回家,这次春节回来也只住了两个晚上,然后去了怀化市找朋友。办案民警迅速与怀化警方取得联系,并通过缜密侦查发现宋波的确在怀化一个网吧出现,最终顺利将其抓获。

宋波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说,自己来到宜昌,本来是想找个工作打工挣钱,可是正好赶上春节放假,根本找不到工作。很快,身上的钱就差不多用光了。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一天宋波在伍家岗五一广场附近发现路边小摊上有卖弹簧刀的,就产生了抢劫的邪念。

当宋波路过一间出租屋时,房门没关,室内只有一名女性,拿着一个袋子在数钱,全部是100元的钞票。当时,宋波已经在宜昌街头游荡了两天,身上仅剩两元钱。走投无路的困顿,把积压了很久的邪恶欲望通通释放出来。丧失理智的宋波猛地向受害人王德翠扑了过去,用弹簧刀威胁抢钱。王德翠在激烈反抗中受伤流血,宋波把王德翠的财物通通拿走。

由于害怕警方找到自己,宋波用自己的衣服擦掉了匕首上的指纹,离开了出租屋。匆匆逃离现场的宋波并没有意识到,受害人王德翠因失血过多,最终不幸身亡。直到归案后,他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弥天大祸。在看守所内,宋波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悔恨,愧对受害人的家属,默默等待法律严厉的制裁。因为抢劫和故意杀人,宋波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贪念和残忍,让宋波沦为一个杀人恶魔。因为缺少母爱,父亲又对自己漠不关心,缺少家庭温暖的宋波很早就开始在社会上四处游荡。而在流浪漂泊的日子里,他也在放纵着自己的仇恨。由于缺乏警醒和自制,最终成了一个杀害无辜的邪恶凶徒。宋波的经历警示人们:人生的轨迹应该由自己掌控,不管处于怎样的环境,都不能失去一颗向善守法之心。

(摘自《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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