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佳威
一
梦莎是我大学时的小学妹,也是机电工程系的系花,因为她是系里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唯一能在美貌上与她抗衡的姑娘,据说都转了专业。
事实上,梦莎很抢手,虽然长得不算貌美如花,但也不至于“吓死宝宝了”,所以,在图书馆自习室里,常常有小男生羞涩地过来问她要号码,梦莎总是有礼貌地拒绝。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不谈恋爱的大学怎么能叫大学呢?
在大学里,唯独不缺肤若白雪、活力四射的年轻女孩,男生们像是在偌大的花园中追逐蝴蝶,一不小心就扑了个空,在梦莎长裙底下栽跟头的,自然也数不胜数。男生们在梦莎这里栽了跟头,转身又投身于其他女孩子,但唯独富1.5代不。
富1.5代懂得怜香惜玉,当他第一次捧着一束玫瑰花出现在图书馆时,引得众人啧啧惊叹。这束花,怎么说也得一个星期的伙食费吧!
梦莎目瞪口呆,说不出一句话来,半天才缓过神,抓起书包跌跌撞撞跑了出去。我跟在她后头追:“哟,好大一束花,看起来好贵的,你不要的话,我帮你拿去卖钱?”
梦莎停下来,白了我一眼,说:“都到这节骨眼上了,你还落井下石!”
那一刻,我们大眼对小眼,梦莎的眼神是复杂的,既有哀怨,又有愤怒。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下完蛋了,莫非梦莎喜欢我……不过我这人吧,就是“注孤生”的性格,然后摆出一副不正经的样子,咧着嘴坏笑:“梦莎呀,你若是从了他,那我们这群朋友也跟着你享福咯……”我还把这个“咯”字怪里怪气地拖了很长。
有了我们这种见钱眼开的朋友,富1.5代出手愈加阔绰。隔三差五带着零食到图书馆看望梦莎,我们也会分到一杯羹。并且哥长哥短地喊得我脚都软了,几次我都想摸着他的头说,你真乖哟……
这小子是个聪明人,知道要想赢得梦莎的芳心,要先赢得她周围人的支持,所以,在他几番表露真诚下——好啦,是看在零食的份上,我们都加入了他的阵营。
但是支持归支持,我们至多也是在梦莎面前为他美言几句,剩下的,就用钱砸吧!
梦莎气急败坏,抡起她手中的书就往我身上砸,无数图书馆的学霸投来憎恨的目光。
“你这孩子,怎么脑子就不开窍呢!”望着梦莎离开的背影,我嘀咕。
二
梦莎在凌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和室友们在阳台上喝酒赏月斗地主。梦莎哭得很凶,鬼哭狼嚎似的:我跟 ×× 分了。
我一时没转过来,××是谁?我怎么不知道?
梦莎抽泣着道出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梦莎在大学拒绝了那么多男生,是因为心底藏着一个人。在梦莎断断续续地回忆中,大致可以还原出那段故事。关于他,梦莎始终无法忘记跟他的最初记忆,那是高二的一次大扫除,男女搭配,梦莎和他搭档,他清瘦,站在桌子上擦窗摇摇晃晃好像一根高高的旗杆,风从窗外吹来,他的 T 恤被汗打湿了,在那次大扫除中,他包揽了一切杂务,梦莎想去擦窗,他火急火燎地冲上去说,让我来;梦莎说想去倒垃圾,他说,让我来;梦莎说想去厕所,他说,让我来。说完尴尬地挠挠头,这个我帮不了你,你自己去吧。
梦莎说,她忘不了那个笑容,这个笑容让她莫名心动,觉得他特有安全感。
“老三,你还打不打牌,不打别浪费我们时间啊。”
大约梦莎在电话那头听见了老大他们催我斗地主的声音,说了句对不起就匆匆挂了电话。再打已经是关机。
我拿起放在脚边的啤酒,心念道,原来梦莎喜欢的不是我,还好我没自作多情。这样想想,我“注孤生”不是没有原因的。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梦莎把故事的后半段说给我听。我记得那天我们坐在公园的长凳上,风一遍一遍从远方吹来,梦莎的裙角微微摆动。
“刚开始的时候,一看到他就紧张,于是默默地关注他,为了他低到了尘埃,最后我们交往了,之后他却像变了个人似的,很多时候,他都不顾我的感受,跟其他女孩子打打闹闹。那时候我天真地认为,只要对他好,他就会回心转意,就不会离开我。”
“这样的男生怎么会有安全感!”我又气又恼,但是转念又安慰她,“谁年轻时还没爱过几个人渣啊。”
后面的故事,也是我所知晓的,高中毕业之后,两人分隔异地,最终,他在大学到处扑蝴蝶,而梦莎,却为了他,拒绝了所有男生的搭讪,甚至从不跟男生单独出去吃饭。包括和我,虽亲近,但也刻意保持着距离。
梦莎曾经用省下来的钱买了张站票站了十几个小时去找他,但是他根本不见她,梦莎说,那天晚上自己走在街上,边走边忍不住嚎啕大哭。
受伤不可怕,可怕的是——受伤之后,依然放不下。
我问梦莎:你还爱他么?
梦莎坚定又绝决地回答:爱。
我该说什么,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只能买一根棉花糖给她吃,让她觉得不那么疼痛。
三
后来,我安抚了梦莎一个月,每天叫她调整好自己心态,远离渣男,甚至还特别为梦莎写了很多心灵鸡汤,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梦莎对渣男一往情深。
这时候,我们的小王子登场了。富1.5代的进攻更加猛烈了,听闻梦莎最近心情不好,不吃饭,富1.5代一日三餐都守在梦莎宿舍楼下,但是,这恰恰撞在了伤口上,梦莎每天在宿舍日夜颠倒,蓬头垢面,哪会出来见富1.5代。梦莎在电话里告诉富1.5代:你回去吧,我是不会见你的。
看着富1.5代落寞的背影,我只能上去拍拍他的肩,然后学着《纵横四海》中周润发扮演的阿海的语气说道:其实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你摘下来让我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就去跳海?
令人想不到的是,富1.5代真的去“跳海”了。他一屁股坐在梦莎宿舍楼下,并且扬言,如果梦莎不见他,他就坐在地上不走了。
喜欢一个人就像手里握着一只小鸟,抓得松,怕它飞走;抓得紧,它却可能窒息而死。富1.5代此举显然加速了这段单方面的爱情终结。
我看着他如此固执的模样,连声叹息:她不爱你,就算你去死,她也不会回心转意。
一整个下午,富1.5代都抱着鲜红的玫瑰站在那里,酷暑难耐,将他的T 恤浸湿了,宿管大妈看得心疼,给他递上了一瓶水。
后来,梦莎勉强见了富1.5代,富1.5代把花递给梦莎,只有短短的一分钟,却让富1.5代开心得像个小孩。我远远地看着富1.5代,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这一举动,很快在社交平台上爆红,坊间传言,富1.5代是有钱人,不惜为一个女子不吃不喝只为见她一眼。无数小女生为这种深情动容,纷纷赞其富1.5代为男神,甚至公开求联系方式。
但是,他感动了中国,唯独感动不了梦莎。
四
很多人说,梦莎铁石心肠,但是只有我知道,其实梦莎心太软了。
据说无情的渣男向女神求爱失败,又回来找梦莎,求她给他一次机会,他会改过自新,一心对待梦莎。这种话连三岁小孩都不会信吧,可是梦莎信。
梦莎兴奋地告诉我,他们复合了。
听到这句话我差点从床上摔下来,然后对着电话吼:“难道你忘记那些夜晚冰凉的眼泪了吗?你这个傻瓜。”
但其实,我理解梦莎做出的这种选择,是舍不得,她舍不得那么多年的感情付之一炬。虽然看不见远方照亮黑暗的灯光,但是她仍然希望,他就是陪伴她走过黑暗的人。
经历过这次悲痛,梦莎似乎变得成熟起来,她可以平静地看待这段恋情,因为时间已经把她打磨得不再是当日那个为了爱情义无反顾的小女孩。后来我见过那个渣男,那天他乘火车来看望梦莎,我们跟他一起吃了个饭。
我们约见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餐馆里,渣男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高瘦,头发很短,有些胡渣儿,表情很严肃,可能是先入为主的缘故,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
我想起那个在我面前哥长哥短的富1.5代,不免感到惋惜。小伙伴们也同仇敌忾地看着渣男,对他有所戒备,现场气氛颇为尴尬。
梦莎向他介绍我:这是学长,在学校很照顾我。
我尴尬地笑笑,他有礼貌地端起酒杯向我敬酒,感谢我多年来对梦莎的照顾。他很会喝酒,男生嘛,喝着酒聊着游戏就熟络起来,当我们聊得正嗨时,小伙伴白了我一眼。我这才想起,在来之前,我们私下决定给渣男点颜色看看。但是现在,我竟然胳膊肘往外拐,于是我便开始刁难起他来。
“听说你小子很花心呀!有没有秘诀传授给哥,让我也去泡个妹子。”
渣男脸色瞬间刷得阴沉下来。
“泡妹子的功夫哪有哥厉害呀,你说是吧?”梦莎忙替他解围。
眼看语言刁难失败了,正好渣男去上厕所,梦莎去柜台拿酒,小伙伴拿出一包粉倒进渣男杯子里。
“哎呀呀,虽然渣男是坏,欺负我们家梦莎,但是也不至于要毒死他吧,这可是犯法的!”
“什么呀,这只是一包芥末,哎呀,倒得有点多了。”
当渣男回来的时候,我们就鼓动他一口干,必须见底,才够诚意,所以我们看着他喝酒时那死了妈的表情,偷着乐。
纵然如此,我依然祝福他们能够走到最后,能够幸福,也愿意相信他真的回心转意,不让她在荒凉的夜晚独自流泪。
五
富1.5代开始过一段短暂的恋爱,但是很快就结束了,他忘不了梦莎。
后来我碰见过富1.5代,他请我喝酒,喝到后来,他红了眼。我把梦莎的故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他连声叹气,哥,还是你说得对,有些东西是不能够勉强的。
我记得那天晚上街上一直播放着阿桑的《受了点伤》,爱情只是昂贵的橱窗,沿路华丽灿烂 ,陈列甜美幻象,谁当真谁就上当。
最后我告诉他:“好好生活,好好地找个女朋友共度一生。”
“为我们未来干杯。”富1.5代说。
当我们杯子碰到一起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了心破碎的声音,那种心碎是对命运做出的妥协,也是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无法忘记的疼痛。
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富1.5代,他仿佛消失在了我们的世界里,后来,我听说,富1.5代并不只是1.5代,而是典型的富二代,他去国外留学了,有一大票女孩子追着他跑。而梦莎,和那男生的感情平淡无奇,没有激情,我也没有问她,这样的感情,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她不知道,其实这么久以来,喜欢怎样的姑娘我心知肚明,可是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她了。
我也终于领悟到,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伴着很多遗憾,有些喜欢是可以轰轰烈烈追逐,但是有些爱只能深藏在心底。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次告别,每次和过去的告别都是一种成长。
人的一生也会有很多段爱情,大多数的爱情都伴着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