笪可宁 郭宝荣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除了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之外,越来越追求住房等更高层次的生活享受。因此,为了迫切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全国各地广泛推出了保障性住房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真正达到惠民的根本目的。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然后介绍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制度发展障碍,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与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分配。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发展障碍;制度建设;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142
众所周知,住房是人们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之一。对此,国家积极推行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基本需求。所谓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根据分类保障原则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造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其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1.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供应不足、建设力度不够
目前,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资金不足、建设力度不够,政府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数量也过少,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保障性住房数量较少,尤其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更是少之又少,无法有效满足当前众多低收入家庭住房特别困难的需要,也是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基本问题之一。
1.2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居民收入审查形同虚设
大家都知道,保障性住房政策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经济困难家庭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平等地有所居。然而,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公平现象,居民收入审查形同虚设,资格审查不严,收入核定存在着瞒报、少报、不报等虚伪行为,相应的监督体系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导致保障性住房流入很多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中。
1.3保障性住房标准过高、覆盖对象较窄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大大超出了最初“经济、适用”的基本要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超大面积、超高标准,以迎合某部分人的不正当需求和牟利,导致中低收入家庭更是负担不起相应的费用。另外,保障性住房的覆盖对象仅仅局限于城镇居民人口,对于流动人口、农村进城务工群体等住房极为困难的群体尚未充分考虑在内,不利于促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惠及到所需家庭。
1.4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过程中,尚未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收入标准审核制度、自购商品房登记制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档案以及全面、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等等,无法有效对权益人的就业、收入等进行实时、准确地动态管理,难以做到及时复核和清退不满足申请条件的家庭,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监管较为困难。
2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障碍
2.1建设制度障碍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体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资金投入和国家资金投入的比例方面,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使更多的人可以享有住房的权益,其投资利润较少,资金回收周期较长,同时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较大影响,所以,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来予以保证。建设制度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
2.2分配使用制度障碍
分配使用制度障碍主要影响到我国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者的权益都有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使用制度障碍主要体现在分配准入申请人的信息存在不对称、办事流程不够公开透明,审查力度不够以及监察不到位等方面,同时,申报人的收入不明,申请资料不全以及弄虚作假等现象也普遍存在,制约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快速发展。
2.3退出制度障碍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障碍中,住房退出制度障碍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较为严重。当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申请居住后的住户,在后期家庭收入及个人条件不再符合居住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后,自动退出情况较少,部分保障性住房的回收再利用率较低,政府对于这类住房的回购价格和方式,以及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和退出租赁制度的规定还需细化。
3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
3.1强化政府资金投入制度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作为我国政府为保障人民享有正常的住房权利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住房投资渠道主要是来源于各级人民政府,这也是国家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时所依托的重要投资渠道。但是,由于我国在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保障性住房投资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致使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进而影响到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布局,所以,强化政府资金投入制度对于同步社会住房需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保证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3.2健全准入审查制度,加大审核、信息披露和公示力度
作为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关键点的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制度,关系到整个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场经济信用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同时对审查和评判保障性住房准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情况,以及企业运营状况和信用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规范和健全准入审查制度。推行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加大审核、信息披露和公示力度,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带来的影响,加大公平分配和降低腐败问题发生概率都有较大影响,同时可以有效地保障国家相关住房政策的实施和运作效率。
3.3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机制,确保分配的公平性
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机制,健全相应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从法律制度层次来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环节,同时加大监管询查力度,进而确保分配的公平性。科学有效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体制,有助于维护住房的公平性以及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可以从加强分配过程的监管力度,制定科学具体的轮候排序原则和措施,以及建立较为规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和分配结果公示制度等不同途径来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
3.4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推出机制对于应对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发展障碍,强化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机制,可以有效地完善收入审查和收入变动的实时监测机制,公平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对于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员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检测与跟踪,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退出保障性住房优享待遇,建立相应完善的有效推出机制,与准入机制相辅相成,共同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循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健全准入与退出制度,完善分配监管机制,才能有效维持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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