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
2015年已经过半,电影市场红火,各主要指标保持着高速增长态势。全国影院上报票房、人次、场次情况受到业内外高度关注。就相关问题,《综艺报》采访了电影资金办主任姜涛。
《综艺报》:据了解,电影资金办的“全国电影综合信息系统”(简称“国家票务平台”)经再次升级后,数据的准确率、及时率大为提高,请介绍一下上半年全国影院报送数据的主要情况。
姜涛:新升级后的“国家票务平台”,在原有基础上又实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一是可以通过“MD5校验码”来验证影院安装的票务系统,与资金办备案准入和影院所在地电影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版本是否一致,从而判明影院票务系统是否有过自行修改;二是影院上报数据通过资金辦配发的U-key(数字签名),标明影院身份,这样国家票务平台据此判断影院上报数据的状态,查明影院上报的原始数据和统计数据是否及时、完整;三是强调电影票是当前在影院观影的唯一凭证,电影票必须印上由影院数字签名生成的二维码信息,从而判断电影票是否由合法的票务系统生成;四是完善市场监督机制,通过电影票二维码扫描,查验电影票的真伪,从而判断影院上报数据是否完整、及时(间接可判断是否有“售票双系统”行为)。
电影资金办于近期组织31省电影资金办对影院1-6月上报“国家票务平台”整体情况进行了排查。截止6月30日,“国家票务平台”共收到全国5402家影院上报数据,合计票房收入202.36亿(含经过催报、补报成功的142家影院,增加票房2052万),上报率达到100%的影院共有5265家(报满为181天),占总影院的97.5%。经各省核实,这5265家影院中,虽然上报数据不缺天,但也不一定营业达到181天:如属1-6月期间新开业影院406家;营业期因节日放假、停业装修、停电等有停业时段的影院1015家。
影院上报率不满100%需要补报的影院有137家。其中32家影院错误使用影片编码、105家影院超过补报时限(规定期限为7天),这两种情况需要按程序完成补录。错用编码的32家中,有8家是票房排名前1000的影院、有4家是票房排名在2000内的影院、有21家是票房排名在前3000的影院。另外,浙江省有一个影院,使用两个影院编码重复上报,需要更正。
《综艺报》:通过上半年的实践,向“国家票务平台”的报送数据工作,哪些方面有所改进?
姜涛: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国家票务平台”,虽然已具备“实报天数”和“未营业天数”“缺报天数”功能,但全国使用这项功能的仅有25省,仍有6省未用;在使用的省份中,有的认真到位,有的不够深入。我们要进一步要求省专资办加大此项功能使用力度。二是针对“超过补报时限”和“错误使用影片编码”的影院,要求省专资办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督促影院尽快按程序补报。三是“国家票务平台”中,“实报天数”与“未营业天数”“缺报天数”的合计数相加有时不等,现已通知设计单位立刻改进。四是完善现有制度,促进影院主动使用“国家票务平台”,规范上报票房数据行为。
《综艺报》:关于“国家票务平台”工作,电影资金办在未来还有哪些想法?
姜涛:在“国家票务平台”方面,我们要加大技术监管力度。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升级、完善“国家票务平台”,是电影资金办近期的主要工作,这也是全行业规范电影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对“国家票务平台”技术上改进完善,使其逐步成为全国电影市场的监督平台,通过二维码扫描,让全国广大观众都能参与到监督影票的真假,规范电影市场之中,从而真正杜绝偷漏瞒报的丑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