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正发
各位理事:
现在,我代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监事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总社和各级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城镇集体经济平稳增长,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联社职能创新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城镇集体经济稳步增长。2014年,全国集体控股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279.6亿元,同比增长4.09%;利润总额1837.8亿元,同比增长2.36%。其中轻工集体控股企业实现主营收入6266.6亿元,同比增长5.25%;利润总额402.9亿元,同比增长4.67%。据对10个省市联社调查统计,所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6366.33亿元,同比增长11.88%;利税总额1635.06亿元,同比增长7.32%;利润总额1062,12亿元,同比增长6.76%。
——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各级联社和所属企业深化改革、改制,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力度,整合盘活各种存量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推动工艺美术等特色经济的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认真研究解决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的实际问题,推动政府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扩大社会就业。深入基层,化解矛盾,处理来信来访,帮扶困难职工,保障职工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联社职能创新迈出新步伐。各级联社加大转型创业工作力度,巩固发展现有主营业务,积极开拓新的业务,进一步扩大内外开放和合作,部分省市恢复联社机构,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服务,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取得新业绩。
总社和各级联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及时反映诉求,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
积极向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委反映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的情况,多次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专题研讨会、工作协调会,以及通过向政府部门报送行业信息、专题信息,反映小微企业负担重、扶持政策不落实、企业经营困难等集体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总社、联社机构改革中的问题,集体资产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积极参与有关法规、政策的制修订。对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有关年度关税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进口技术产品目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所提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建议被采纳,涉及轻工12个行业、34项产品,惠及一批集体企业。
总社召开两次专题座谈会,就当前联社和城镇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总社还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集体资产出资人等问题,同省市联社联合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编发了《我国传统手工艺产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将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资料编辑《联社动态参考》,供领导参考。
各地联社及时反映集体企业改革、产业发展、职工生活及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推动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
(二)深化改革,增强城镇集体经济活力
深化产权改革,实现转型发展。浙江联社推进“二次创业”战略,将深化产权改革与完善企业经营责任制、期权激励等办法相结合,对重点企业实施直接注资、与企业经营团队同比例增资、向企业经营团队定向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的增资注资,提升企业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省联社加强资本运作,带动转型升级,成为中国资本市场首家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集体企业。密切关注文化传媒、环保节能、创投基金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机会,通过股权投资、资本收购等方式实现对新兴产业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取得大幅提升。全年营业收入75.76亿元,同比增长21.26%;利润总额4.49亿元,同比增长79.19%;母公司净利润2.82亿元,同比增长48.91%。上海工业联社新工联集团五个业务板块调整转型:商贸板块“资源整合”,酒店板块“做实做强”,金融服务板块“做稳做大”,房产板块“有保有舍”。集团连续11年盈利,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2亿元,净利润5800万元。北京市联社在深化改革中着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联社净资产逐年增加,连续七年对联社在职会员(职工)进行奖励分红。去年,联社所属的轻工集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0%。
制定改革措施,推进深化改革。吉林省联社制定实施全省联社系统加快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帮助改制后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武汉联社加强指导,帮助企业细化改革改制方案,解决改制启动资金,与政府部门协调,化解困难企业金融债务,妥善解决职工社保欠费等遗留问题。西安联社加强对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的分类指导,起草上报《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工业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
(三)强化服务职能,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完善服务平台,推进转型升级。总社和各级联社在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推荐重点节能技术,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编制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完成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培育和共建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拓展展会功能,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积极为集体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造条件。山东省联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编制家具、家电两个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总结推广两化融合典型经验,促进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联社系统经济总量占到全省工业经济总量的10.51%。上海城镇联社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快成员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的培育开发。去年,投入技术改造和创新资金1.5亿元,开发新产品567个。所属嘉定联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改造开发高品质创意产业园区。组建股权投资基金,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瞄准智能制造、高端医疗设备、环保节能、互联网经济等产业开展股权投资,形成了先进制造业、物业资产经营业、金融服务业三大产业体系,连续6年保持净利润10%以上和净资产收益率8%以上的增长率。广东省联社通过搭建“政策宣传、对标管理、联合发展、权益维护、行业协会”平台,指导和助推各地联社和企业的改革发展。山西联社提出从十个方面指导全行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及相关的配套文件,推动全行业转型发展,继续加大对直属单位和联社资产两个资源的重组,完成了山西工美集团和山西城联资产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新疆联社推动以生物发酵为主的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新兴业态。
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和特色经济。各地联社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和特色经济。广西联社营造特色区域发展的“政务”和“产业”环境,着力打造和培育特色区域品牌,建成18个产业特色区域。荔浦县年产衣架20亿只,销售额18亿元。产值、税收分别占当地工业产值和税收的30%和80%。山东省联社召开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工作座谈会,提出加快促进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通过政协提案,积极争取工艺美术保护资金。与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资格评审体制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意见》,开展省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广州、江门、肇庆三市在品牌推介、产业服务、产业集群、会展等方面结成战略联盟,共同推动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福建省工美中心建立全省工艺美术人才专家库,积极引导工艺美术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加强海峡两岸交流,参与第三届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品精品博览交易会。
(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就业、民生、维稳服务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吉林联社借助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围绕组织生产、项目建设、企业创新、民营经济、信息化五个方面,做好服务企业联系点工作,注重发挥“联”的优势,坚持“手拉手一起干”,帮助企业开拓就业门路。截至去年底,全省联社系统共吸纳从业人员94957人。山西联社编辑出版国家和地方有关中小微企业政策汇编,在全省开展“百强项目建设”活动,建立了项目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服务。江苏联社积极反映企业呼声,通过网站刊物介绍国内外合作经济发展模式和经验,行业发展的趋势,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新疆联社实施民生工业促进计划。创建和田玉文化创意产业园等6个民生工业示范基地和4个民生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安排就业人员7000余人。青海联社加大对全省民族手工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了一大批少数民族用品生产企业。
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广东联社搭建权益维护平台,指导各市、县设立管区,全省已建立各种形式的管区41个,统一经营管理退出企业的残存资产约29亿元。五年间管区所辖关停企业员工养老保险覆盖率由35%提升到66%,医疗保险覆盖率由27%提升到79%。上海生产服务联社通过修改章程等,解决退休员工和离开企业员工的股权退出机制,做好联社的维稳工作。西安联社加大对困难职工扶贫帮困力度,开展重点信访案件“百日大化解活动”。
(五)依法维护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摸清家底,加强监管。天津联社对集体企业投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与核对,摸清了底数,完成了联社资产情况清查报告,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做好不动产经营、会展服务、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及股权投资。内蒙联社就审计部门提出二轻联社资产归属问题,经请示总社正式批复后,明确资产属性及联社管理资产的合法性,成立了资产管理组织,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联社资产不流失。河北省联社依法恢复了对全省轻工集体企业及资产行使管理的职能,积极开展维权确权工作,努力保全省联社资产,并积极调研各市、县联社发展状况,使河北省联社的职能得到相当程度恢复。重新恢复职能的河南轻工集体联社,恢复与地市、县级联社的联系,积极开展资产的保全和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抓紧企业改制准备,争取资金,解决所属企业困难职工的安置等问题。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总社召开了财务工作会议,就严格预算管理,强化监督管理,防止金融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行了部署。浙江联社全面开展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完成34项制度的新增和修订工作,推进联社和集团公司规范运营。北京联社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完善颁布制度44项。上海城镇联社研究探讨联社系统预决算管理办法,指导区(县)联社健全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开展监事会干部培训,加强对集体资产的有效运作和权益维护。武汉联社加强对直属单位和改制企业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企业实施改制和处置资产做到必审必评,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计评估备案手续。
(六)探索职能创新,增强联社实力
适应形势新变化,扩大服务功能。上海生产服务联社积极承接政府机构改革中下放的职能,承接国有企业剥离的集体资产,逐步实现对国资委系统集体资产、集体企业的集中统一管理,着力把市联社打造成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集体经济的平台、集体资产流动平台、集体企业监管平台。以市联社、化工联社、医药联社为母体,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了上海上谊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城镇联社针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情况,及时组建上海城联投资发展公司,会同区(县)联社和直属成员企业共同投资开发租赁、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项目。
拓展服务范围,加强队伍建设。吉林联社提出“拓展成员,延伸手臂,注重服务,促进发展”的方针,拓展服务范围,扩大联社经济总量。广西联社创建了自治区联社、市县联社之间的服务工作机制。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各市联社扩大成员单位,目前20个特色区域成员达2478家。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提高集体经济和总社、联社的影响力。总社与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等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国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征文活动,总结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集体合作经济的实践和创新之路,上海工业联社等单位开展集体经济发展中政策法律环境等调查研究,形成一批理论新成果。总社继续加强同国际合作社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扩大总社和各级联社的国际影响。
二、2015年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在新常态下正在发生深刻而积极的变化,呈现出经济总量所占比重减小、质量提升、增速放慢、结构优化等特征。
当前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主要经济体走势和政策取向继续分化,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依然突出。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正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由产业中低端转向中高端,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口。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增速持续回落,轻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速分别由2011年的19.9%和15.52%回落到2014年的8.7%和5.2%,其中轻工集体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的增速同期分别由19.95%和23.08%回落到5.25%和4.67%。城镇集体经济既面临我国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进程中的共性问题,又面临自身的特性问题。
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增加,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利润增长空间进一步压缩,一些企业自主创新和竞争能力不强,质量效益型增长面临巨大压力,多年积累的历史负担尚未完全解决,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结构调整阵痛显现。由于集体资产监管法规不完善,出资人不能依法确定,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存在不少实际问题,加大了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难度。
同时,我国城镇集体经济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各地联社和集体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改制、转型发展,闯出了一条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和特色的发展路子。城镇集体经济正由传统轻工集体经济转向跨行业、跨产业、跨城乡融合发展,工艺美术等特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发展迅速。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正由单一形式转向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和韧劲。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蕴藏着集体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需求。电子商务、“互联网+”行动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计划,为适应个性化、定制化、柔性化生产和服务方式的小微企业、集体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发展的广阔空间。
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两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加突出稳增长同调结构、转方式的有机结合,更加突出创新驱动,更加突出发挥优势和特色,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总社和各地联社深化改革、创新职能,提升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城镇集体经济结构和各地联社管理体制呈现出多样性,做好今年工作,必须从各地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按照问题导向,做好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要着力把握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集体经济同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判断没有改变,集体经济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没有改变,党和政府始终坚定不移支持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决策没有改变。
从近几年总社每年召开的部分省市联社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看,尽管遇到前所未有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各种困难,参加座谈会的近20家省市联社,每年都实现经济稳定、较快发展,结构不断优化,效益稳步提升,在企业改革转制、资产重组、资本运营、职能创新等诸多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联社工作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展示了新形势下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显示了对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自信。我们要学习借鉴先进联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牢固树立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来解决集体企业和职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把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
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年面临的困难比去年还大,稳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合理区间的增长是调结构、转方式的基础,稳增长是城镇集体经济保障供给、促进就业、繁荣市场的硬道理。要在稳增长中优化结构,用经济平稳运行为调结构、转方式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不失时机地推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和产业升级,把稳增长同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要发挥优势和特色。巩固发展有比较优势的主营业务,积极发展适销对路、有市场前景的日用消费品、老字号特色产品,进一步发展工艺美术、手工业等文化创意和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新业态,努力使产品和服务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二是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优化技术结构,加大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高端装备、高端材料、进口替代技术的攻关,让“中国制造”升级为“优质制造”、“精品制造”。
三是实施绿色发展。变压力为动力,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破解资源和环境瓶颈制约,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四是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协调解决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和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环境。
(三)以消费者为中心,培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我国消费方式正由模仿型、排浪型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多样化、时尚化、个性化、定制化转变,商业模式正由传统的店商向线上线下结合、体验互动等多种方式转变,产品普及和升级换代相互交替,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要紧紧围绕消费者的需求,加大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紧紧抓住两化深度融合和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增强创新动力,密切跨界合作和融合发展,发挥消费者的主体作用,满足和创造新的需求,培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思路,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项目为抓手,融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工程,推进经济合作、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总社、联社内外之间、相互之间的项目合作,总社要为相互合作创造平台,提供协调服务。
(四)增强法制观念,切实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具体工作和内容。我国《宪法》、《公司法》、《物权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对城镇集体资产的性质、产权归属、行使权利都有明确规定。各级联社和企业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侵占和流失。
(五)创新完善职能,不断增强自身实力
准确把握深化改革、创新职能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壮大城镇集体经济的大局,坚持为成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坚持集体经济基本属性和优势、特色,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联社职能,选择和完善切合自身实际的管理模式。
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研究解决企业改革改制、联社拓展服务领域、集体资产整合、资本融合、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在法规建设等外部环境不完善情况下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在解决实际问题进程中推进环境的改善。
始终把提升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把发展作为最主要的职能,作为第一要务,以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发展的动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三、2015年重点工作
做好2015年工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从全面深化改革中获取发展新动力,提高集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总社和各级联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调研,推动城镇集体经济稳定增长
加大调研力度,密切跟踪经济运行变化和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加强集体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统计服务,及时了解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提高反映诉求的前瞻性、针对性,促进城镇集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抓住政府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及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的各项举措,积极提出和实施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
重点就改善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及时解决影响稳增长的共性和突出问题,改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降低进口原料关税,对资源再利用实施鼓励,扶持出口等实际问题,提出建议。
继续开展轻工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推荐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平台的作用。
(二)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围绕消费者需求,加快产品结构调整。设计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质优、时尚、环保、实用的新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端产品,着力开发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产品,满足和创造不同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做好优势品牌产品、品牌培育管理先进企业推荐、评审表彰和宣传。
加大两化融合和“互联网+”进程,优化技术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密切产学研用结合,针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瓶颈和短板,加强联合攻关,加大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进程。用装备和技术替代人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用技术改造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
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把产业有序转移同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发展新型制造业基地、文化创意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大向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转型力度。继续做好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的共建复评工作,提升特色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水平。
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总结城镇集体经济“十二五”期间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提出“十三五”期间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三)深化企业改革,增强经济实力
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总结前段集体企业改革成果,分析研究集体企业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就解决城镇集体经济深化改革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从实际出发,采用资源整合、资产组合、资本融合、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优化企业结构和资本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借鉴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经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合作和融合,增强集体企业的活力和经济实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总结完善职工持股制度,探索合理股权结构,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共同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四)进一步推动工艺美术等手工业产业发展
对工艺美术、手工技艺等手工业指导协调服务,一直是总社和各级联社的重要职能。多年来,总社和各级联社为推动工艺美术、手工技艺等手工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产生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影响。
2015年,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推进工艺美术、文化创意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传统技艺和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作品创作同市场运作、产业化相结合,创造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和精品,培育更多优势产业和企业。积极参与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和园区建设,进一步做好工艺美术、手工技艺等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的培育共建和规范管理。
积极承接政府下放职能。做好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荣誉称号的评选表彰和奖励工作。《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明确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交给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总社同轻工联合会合署办公,总社和各地联社要认真抓好承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职能下放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搞清产业和人才分布现状,完善科学分类,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和落实工作。
(五)研究解决总社、联社深化改革中的实际问题
总社和各地联社进入深化改革新阶段,必须从实际出发,转变观念,转型发展。
认真总结和巩固发展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实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按照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着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发挥总社和各地联社的作用,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的要求,研究解决深化改革的实际问题。
一是始终高举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旗帜,保持总社和各地联社机构、队伍稳定,依法维护集体资产权益,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管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如何变动,这一点始终不能变。要主动加强宣传,增进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总社和各地联社职能的了解,增强总社和各地联社的影响力。
二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搞好职能定位。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深化改革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按照最大限度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和联社自身发展的原则,明确职能和机构属性。
三是构建新形势下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努力提高总社和各地联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受成员单位、政府和社会欢迎的有效工作方式,以有为才能有位的思路和实际工作业绩,赢得各方面的认可,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领导团队和员工队伍建设,加快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依靠自身素质的提高,促进集体经济和总社、联社自身的发展。
(六)营造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落实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妥善处理好集体资产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发挥各级联社监督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法制宣传,依法维护集体资产权益。
充分利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契机,继续推动解决城镇集体经济法规不完善、出资人不能依法确认等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有关集体经济、集体资产法律法规的修订,积极参与同集体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总结宣传各级联社改革发展和职能创新经验,深入开展对联社职能创新与改革发展模式、集体经济产权结构与改革趋势、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城乡一体化中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编辑出版《集体合作经济干部读本》,推进政府有关部门对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了解和认识。
完善《集体合作经济信息》编辑工作,加强总社网站建设。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大会,加强与各国手工业合作社的交流与合作,为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各位理事,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自信,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新的业绩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