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丑真的是“美的地狱”,当人们在这个地狱中越跌越深,即当所谓“审丑”也开始疲劳的时候,其表现就是——对真正的丑恶现象越来越麻木冷漠,其恶果就是——经典和优雅被破坏和颠覆。
[作者简介]潘飞,全国重点报刊特约文化记者、专栏作家、书评人。
《审丑:万物美学》
[英] 史蒂芬·贝利 著 杨凌峰 译
金城出版社2014年9月版
定价:138.00元
在美学中,丑指否定的审美形态。小学生的语文考卷若出现“美的反义词是什么”一题,孩子们会毫不犹豫地填上:丑。因此,在人类自小接受的任何美学知识灌输或培训的知识体系里,“丑”都是作为“美”的对立面出现的。
“美”的定义是每个时代的哲学家和艺术家都在孜孜以求着的终极命题,借由他们的皇皇巨著,我们完全可以构建起一部关于如何“审美”的观念史。然而,大多时候,丑被界定为美的对立面,却不曾有谁为此而撰写一部专论——丑沦落为边缘,被世人刻意回避、忽略,甚至歪曲。
关于美与丑的关系,人类一直在思考和探讨。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思想家们,在美和丑的问题上,他们主张美是绝对的,丑是相对的,孤立的丑是形成美的积极因素,丑只是美的较低等级而已。意大利学者翁贝托·艾柯在撰写那本惊艳之作《美的历史》时,仍然不忘记专门设立单章《怪物之美》来阐释美与丑的辩证关系:“所有文化皆有其美的观念,亦有其丑的观念……在西方人眼中,其他文化的拜物与面具是可怖、畸形之物,当地人则可能认为其中刻画着正面价值。”
在人类美学史上,无数文学、雕塑或绘画等艺术作品都热衷于刻画怪物、地狱、畸形人,黑格尔的《美学》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也对丑恶在审美中的快感有所形容。这是否与审美的基本特质相悖?艾柯指出,“表现丑”的艺术实际上与宗教的神秘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怪物”形象被纳入神学的普遍象征系统中,从而获得了道德意义;同时,就个体而言,“审丑”心态源自人类“天然的好奇心”。
丑首先是历史的丑。希腊古典时期里的神话传说创造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来证明异教神话的虚妄;《启示录》中以魔鬼、怪物、凶兆等形式出现的基督教宗教形象给人以恐怖之感;巴洛克时期风格主义大兴天下的背景下,人们对超乎寻常和引起奇妙之感的事物充满了探寻的好奇心,艺术家们热衷于探索暴力、死亡与恐怖的世界;在浪漫主义时期,以雨果为代表的艺术家对丑加以最热烈的赞美,并将丑视作新美学的典型;工业革命不仅为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文明成果,也极大地冲击着固有的精神家园,表现出别样的颓废之态;随着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思潮的盛行,人类创造并追捧的文明日益媚俗、低廉……丑在每一个时代均伴随当时的各种思潮、文化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丑不外乎于恐怖、恶心、荒怪、污浊、肮脏,可怕、畸形等含义(现象和情感)的综合,是一种“我们无法将之化成喜悦快感的对象”。罗森克兰茨在1853年写就的《丑的美学》一书中,援引传统概念,说丑是美的反面,正如恶是善的相反,丑则是“美的地狱”。
总的来看美丑的区别更多只是审美情趣的千差万别。前几年,在中国人眼里无论如何都进不了美女队伍的模特吕艳却成了西方时尚界口中的“东方美女”。若干在建筑师看来可以自我陶醉的设计方案,却沦为了民众嘲笑和讥讽的对象。给人类带来诸多好处的现代文明,反过来却给人类带来了戕害……由此来看,美和丑的差别居然只在一线之间。但是,值得警醒的是,如果丑真的是“美的地狱”,当人们在这个地狱中越跌越深,即当所谓“审丑”也开始疲劳的时候,其表现就是——对真正的丑恶现象越来越麻木冷漠,其恶果就是——经典和优雅被破坏和颠覆。比如,热播的电视征婚节目屡屡炮制的雷人语录就折射出了当下中国人屡屡被击破的道德底线和病态心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审丑”实际上是“审美”的倒影。审丑越流行,审美自然就越萎缩。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就会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