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入2015年,在低碳發展領域大陸就有幾件大事,一是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開始實施,二是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三是碳排放權管理暫行辦法,四是建立了能效「領跑者」制度。
新環保法的實施,陸續公佈了4個配套辦法,並逐漸展現對違法排污的「零容忍」,環保主管部門實施按日計罰的處罰辦法,實施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辦法,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對企業都將帶來層層壓力。大陸環保部門繼實施《清潔空氣研究計畫》以來,再度公佈「第二批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進一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涉及大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 )、道路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源、生物質燃燒源、揚塵顆粒物等方面。
大氣、水、土壤(地下水)等三大領域,是今後大陸環境整治的重點方向;而「大氣十條」早在2013年底就率先推出,就緣於霧霾引發的關注;而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成為重中之重,預示著新環保法首先會在大氣治理這一領域開端,透過節能減排和低碳發展,減輕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降低霧霾大面積影響。
2015年初以來,大氣排放不符合規定的企業都面對到空前的壓力,鋼鐵、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企業受到嚴密監控。除了大力落實脫硫脫硝之外,還透過餘熱回收,甚至粉塵、有機揮發物的回收處理等減輕空氣污染;相較水污染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空氣污染的擴散速度與範圍最大,影響也最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