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冀萍 叶超
【摘要】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考核、监督和管理,是高等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考虑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性,不断健全中层干部考核机制,构建中层干部监督机制,从而使中层干部真正成为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本文对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考核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中层干部 考核 监督 管理
1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地位作用及考核存在的问题
1.1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地位作用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作为部门管理者,承担着本部门的领导职责,安排好实施的程序,管理好实施的进度,整个管理井然有序,才能创造更高的工作效率。同时,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作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发挥着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位置决定了他们与外部接触较多,能够掌握大量的外部信息,很容易产生工作的新点子和新思路。
1.2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考核存在的问题
考核方式比较单一。一是缺乏对日常工作的考核,只注重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不算帐,年底算总账,往往近期工作成绩作为定期或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偏重于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而缺少实地的、跟踪的动态考核。
考核程序不够规范。考核不严格按程序进行,或者只是搞民主测评,简单地履行一下民主程序;或者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只凭自己的主观印象搞内定,最后不负责任地将考核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考核内容不够具体。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对考核内容的没有进一步细化、量化,规定得比较模糊,没有明确的尺度。导致考核评价比较笼统,或偏重于某一方面,不能全面的反映院系负责人的真实情况。
2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考核需遵循的原则
导向性原则:考核方案的各个项目、各项权重、各项分值要真实地体现各个中层干部的工作实绩,真正体现“促进学生、教职工和学校发展”这一中心。
科学性原则:方案的制订必须严禁权力属性的个人化,做到集民智、聚民心、集思广益。
真实性原则:考核的结果应该是中层干部工作的真实写照,它不仅是一位中层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展示,更是对一名中层干部之于学生成长、学校发展贡献大小的衡量。
公平性原则:公平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追求。公平不等于平均、不等于相等,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这并不违背公平原则。
3 健全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考核机制
要真正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必须在考核方式、程序和内容上进行改革,建立健全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机制。
3.1 完善考核方式
要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前考核、届中考核与届末考核相结合,以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特别要通过平时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年度总结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详细了解考核对象的一贯表现,为年度考核、任职前考核、届中考核、届末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3.2 科学设置指标
考核指标的设置,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要充分体现不同工作、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要充分体现考核内容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突出考核重点指标。
3.3 注重多维评价
要把上级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本单位评价、基层群众以及社会评价结合起来,避免以偏概全。要以扩大知情权为重点,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要探索公开、公示、公议等做法,深入了解中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强调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加强集体研究和综合分析,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
3.4 合理运用考评结果
首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考评体系要与任用制、辞职制、交流轮岗等制度与办法有机结合,并根据不同的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其次,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最后,利用考评结果,加强教育与管理。
4 构建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监督机制
4.1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监督机制的构建
应建立配置科学、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真正为学校发展服务,为师生谋利益;二是要加强监督机制,通过加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等方法,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三是进一步构建中层干部作风问题发现机制,把可能发生的腐败解决在初始阶段;四是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4.2 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监督机制的落实
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理顺高等职业院校中层干部的工作关系,完善工作议事规则;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形成班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营造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强化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收入申报制、诫勉谈话函询制,约束和教育干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他们参与培养、教育、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全过程;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和审计;强化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制度,对来信来访反映严重问题或来信来访比较集中的情况,要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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