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金融中心建设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 研究分析了金融中心建设在深圳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与贡献。在总结国内外金融中心建设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剖析了深圳金融中心形成的主要发展路径以及关键性支持因素,探讨了新形势下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机遇及挑战。
[关键词] 金融中心 金融市场 改革创新 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5)02-0037-08
[作者简介] 张鸿义(1945 — ),天津人,高级经济师,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 . 深圳)常务理事,长期在中国银行海内外机构任职,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汉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兼职教授,研究方向:金融。
经过30多年奋斗,深圳从一个昔日落后的边陲小镇, 一跃而成为我国经济中心城市和金融中心城市之一。这是在改革开放大政策下, 中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深圳是如何建设成为金融中心城市的?其发展路径和关键性的支持因素是什么?在中国金融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大背景下,深圳的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挑战?这就是本文要回答的主要问题。
一、国内外金融中心建设理论总结
关于金融中心的含义,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很多学者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金融中心的本质是金融机构的集聚(金德尔伯格,1973)。另一种观点认为,金融中心除了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高度集中外,各类金融市场能自由生存和发展,金融活动与交易较任何其他地方更能有效地进行(饶余庆,1997)。还有人认为,金融中心就是匹配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规模化中介金融流量的城市(罗伯茨,2003)。国内的研究者提出“钱才集聚论”,认为金融中心是各种金融资源相对集聚的场所,从本质上可以将其归结金融资本和金融人才两方面(魏佳臻、张建森,2011)。
金融中心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自然而漫长的过程,其形成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城市或地区能发展成为金融中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或因素,比如,便利的交通与发达的基础设施;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机构大量的聚集;宽松而严格的法律体系;稳定的政治形势(黄运成、杨再斌,2003)。也有人认为,金融中心必须满足“高盈利、低成本和高安全性”的商业环境和“高收入、高生活质量”的人才环境(魏佳臻、张建森,2011)。无论如何,金融中心对城市的发展意义重大: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便利,促进地区金融及相关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增加劳动就业,提升政府税收,最终提高居民福利;通过金融的反哺效应、辐射效应和创新效应,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巩固和提升中心城市地位。
从金融中心的形成看,国内外学者将其划分为自然形成模式和政府引导模式。自然形成模式是指随着经济的增长,经济总量、国际贸易、区际贸易及投资也不断扩大,实体经济对金融的需求必然增加,进而产生新的金融需求。政府引导形成模式是指在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规模都相对弱小并且经济发展规律不发生作用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使用政策工具刺激金融市场的发展,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储蓄,刺激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金融中心的分类、评价和比较研究是金融中心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领域的研究是对金融中心含义、功能、形成条件、影响因素等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延伸,有助于对金融中心建立更加清晰明确的定义,对金融中心的发展程度和功能发挥进行量化分析,判断金融中心所处地位并估计其发展潜力,找出影响金融中心发展的主导因素等等。目前国际上较为权威的金融中心评价是伦敦Z/yen Group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是综合开发研究院自2009年起发布的“CDI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
二、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现状及意义
(一)深圳金融中心概况
近年来,深圳金融中心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进展有目共睹。2013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008.16亿元,仅次于北京、上海,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4%,仅次于北京排名全国第二;深圳拥有各类金融机构315家,打造了包含深交所、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国信证券、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博时基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等在内的一大批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深圳建成了立足本地、辐射全国,由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和地方产权交易所构成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在我国乃至全球资本市场中都有一定的地位,深交所在2011、2012当年的IPO数量均居全球第一位。
随着前海合作区开放开发成为国家战略,前海先行先试政策效应开始释放。前海率先实施跨境人民币贷款发展,首家民营互联网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成立,以及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等超过万家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在前海的集聚,正在成为深圳金融中心建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
在国际上,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于2009年9月第一次对深圳进行评价,在2014年3月和9月发布的第15期GFCI和第16期GFCI 指数中,深圳位居83个金融中心的第18和第25位。从这份排名可以看出,尽管根据GFCI的分类方法,深圳还不是一个国际性的金融中心,但依托庞大的国内市场,其金融中心规模和竞争力已可与巴黎、迪拜、悉尼、慕尼黑等国际金融中心相媲美;在进入GFCI排名的中国内地3个城市中,深圳排名长期领先于北京,在GFCI 15中一度还排在了上海之前,说明深圳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得到了国际金融界人士的高度认可。
在国内,自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发布以来,深圳均作为全国性金融中心,排名中国金融中心的第三名。作为中国重要的金融市场中心、金融机构中心和金融资本中心,深圳对全国具有较好的金融辐射服务能力。
(二) 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在自身快速成长的同时,深圳金融中心在促进深圳城市发展、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推进我国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战略意义。
首先,深圳金融中心的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引进和培育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市场,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作用,为深圳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和融资便利,促进了特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金融中心功能发挥, 加强了与国内外的经济联系和合作, 增强了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和影响力;通过加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等,完善了金融服务体系,使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上升;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吸引了众多人才,为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金融业的发展推动了国家税收的大幅增长,增加了深圳财政收入,提高了民生福利,促进了财富积累。
其次,深圳金融中心的发展促进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香港顺利回归和维持繁荣稳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深圳积极借鉴香港发展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加强与香港的金融合作,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另一方面,作为香港与内地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深圳积极承接和配合香港资本向内地流动,为国际资本的流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渠道。当外部经济不明朗时,加强与内地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 有助于促进香港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三,深圳金融中心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一方面,深圳金融中心通过金融的反哺效应,在促进自身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推动了金融资源向腹地加速扩散,直接服务了珠三角区域和广东的实体经济,为广东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深圳与香港的金融合作模式为扩大粤港金融合作提供了经验和平台,促进了广东与香港金融资源的进一步流动,推动了区域金融资源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四,深圳金融中心发展为国家推行金融改革开放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案例和经验。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阶段,深圳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国家对特区金融建设的政策支持。同时,深圳也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及金融主管部门的主导下,进行了诸多方面的改革,包括启动了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改革, 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试验,建立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的探索,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等等,取得了多个领域的成功,为全国范围内金融业改革创新提供了经验,充分发挥了金融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深圳金融中心发展历程及成功因素
(一) 深圳金融中心发展历程
纵观深圳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在发展初期政府的引导作用较大。随着特区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深圳逐渐成为金融资本的集聚地,金融中心最重要的特征——金融集聚效应开始显现。在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的双重作用下,深圳强化金融政策完善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后发优势,实现了赶超式发展。
1988年,深圳市政府开始探讨利用政策优势,借鉴海外经验,推动深圳银行、保险、证券业的改革与创新,进而提出了建设深圳金融中心的可能性。当时深圳市政府根据国家改革和深圳发展的现实需要,在这一领域已经进行了多方位的探索。但是面对深圳百业待兴的金融需求, 大量内引外联企业的引进, 以及促进各类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 推行股份制改造和建设证券市场的课题又历史地提到了深圳决策层面前。从1987年国有资产改革和股份制改造起步, 到1990年底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运行,我国资本市场的试验踏上征途。
金融机构的大量聚集和金融资本的不断积累,是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基础条件。到1992年,深圳已经积累了一定规模的海内外金融机构和资本。当时,深圳金融中心建设还面临一个定位问题。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中心城市,深圳发展初期的金融辐射力比较有限,应定位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但与一般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不同,深圳毗邻香港,此时全国性的货币市场——深圳经济特区融资中心也已成立,证券市场中 B股发行也己蓄势待发, 这使得深圳成为了承接国外资本与国内资本的重要集散地。于是市政府提出“把深圳建成联系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并将其明确写入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深圳金融业发展的目标定位。1996年,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正式写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明确了巩固和强化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地位的目标和措施。2003年以后,深圳金融市场发展更加健全,对珠三角及全国的金融辐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的金融合作也进入新的阶段,初步具备了发展成为国家重要金融中心的条件。2007年,深圳金融“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立足深圳,携手香港,联通全国,走向世界,做实、做强、做出特色,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业持续均衡协调发展,努力把深圳建成中国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化的金融中心城市”。
(二)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成功因素分析
1. 立足国家战略的改革创新
在30多年的金融发展过程中,深圳始终立足于国家战略,努力扮演好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中心的角色,在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立足金融改革创新战略。深圳在推进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推动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等方面一直领先于全国其他城市,创造了中国金融史上100多个“第一”。近年来,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的领域主要体现在为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创建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场外市场等多种平台为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机制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二是立足金融开放战略。深圳在实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探索新的金融发展方式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深圳在从国外引进金融机构、资金、人才和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金融机构、资金、人才和服务的内外辐射。近年来,深圳努力构建 “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和“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积累了经验。
2. 抢先发展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的匹配效率,其规模是衡量金融中心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回顾深圳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早在1985年,深圳便成立了全国首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吹响了我国外汇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号角;1990年,深圳外汇调剂中心确立外汇调剂公开市场运行新模式,市场交易逐步规范,成交快速放大;1990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投入运作,标志着深圳证券市场进入集中交易和规范化发展阶段。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成立深圳融资中心,同业拆借市场得到规范发展;2005年深圳设立上海黄金交易所深圳备份交易中心并开办黄金夜市交易,进一步巩固了深圳黄金市场在全国中的地位。
3. 培育法人金融机构
大力培育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是深圳市政府促进金融业发展和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性举措。深圳通过培育法人金融机构,有效地提高本地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对于打破金融垄断,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在培育本地金融机构上,深圳市政府采取了两种方式:一是采用政府主导的方式,如深圳发展银行的培育;二是采取以市场与企业推动为主导,政府积极支持的方式,如招商银行和平安保险等的成立。在成立第一家法人金融机构——深圳发展银行的过程中,由于业务归属和组织框架方面的问题,深圳市政府克服诸多困难,在“边上报,边改造”中,经过多次的沟通、报批、考察,终于获批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尽管多年来深圳发展银行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但它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是宝贵的财富,其开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路至今业已在全国开花结果。
4. 积极引进培育金融人才
金融人才是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如果没有一支懂业务、有胆识、敢创新的人才队伍,打破陈规,积极探索,就没有改革初期深圳金融多个“第一”的传奇,就没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提出,也就没有深圳金融中心城市今天的成功。在人才建设方面,深圳一方面通过招贤纳士吸引了一批金融人才和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大量的培训,创造条件,培养人才。正是这些优秀的金融人才成就了今天深圳金融中心城市的地位。
5. 努力完善运营环境
为改善深圳金融生态环境,将深圳打造成为金融发展的一方热土,历届深圳市委、市政府,各监管机构、经营机构、行业协会等齐心协力,致力于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体系,为深圳金融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稳定增长的基石。此外,市政府还坚持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环境,倾力将深圳打造成适宜金融业发展的城市。
6. 依托深港金融合作
位处珠三角,背靠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是深圳独特的区位和市场优势。依托深港金融合作就是顺应了金融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多年来市政府致力于为深港金融合作搭建平台,促进了两地共同发展。早在深圳金融业发展初期,深港两地的金融业就开始有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当时,香港不仅是深圳金融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源泉,在金融创新方面也提供了一个现实的样板。从1982年“南洋商业银行”和 “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的引入,到香港汇丰银行、中银集团成员行、东亚银行等一大批香港金融机构在深设立营业机构, 发挥了“鲶鱼效应”。从新鸿基证券公司免费担任深圳资本市场顾问, 到香港联交所和证监会的鼎力支持;从平安保险公司借助香港, 引进摩根士丹利和高盛两家投资银行, 到聘请国际会计师行和麦肯锡咨询公司加快推进公司规范化和国际化;香港国际金融资本和服务的多方引进,不仅为深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和服务, 同时也引进了发展市场经济的新观念和参考规则。
进入新的阶段,深港两地的金融合作也开始不断深化。2003年以来,CEPA、《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协议的相继出台为深港金融合作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而随着前海开发开放获得国家批准,深港的金融合作更是提升到国家金融发展的战略高度。目前,除了两地互设金融机构成为常态外,深圳和香港在金融业务领域的合作也日益宽广。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始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跨境清算和结算服务。至2009年7月,深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此外,在资本市场领域,通过利用QFII、RQFII和QDII制度以及港股ETF、海外指数LOF等系列金融创新产品,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分别成为合作双方金融机构配置金融资产的重要场所。
四、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评价及
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 深圳与国际主要金融中心的差距
根据GFCI评价,目前全球只有两个全球性金融中心,分别是伦敦和纽约。在这两个中心集中了全球大部分金融资源,而其它金融中心无法望其项背。表1给出了深圳与国际主要金融中心金融相关指标的比较,从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深圳与伦敦、纽约、香港、新加坡等国际主要金融中心所存在的显著差距。例如,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只相当于伦敦的1/4和纽约的1/9,在金融国际化以及大宗商品定价权上,深圳几乎还尚未起步。
除了上述金融发展指标上量的差距之外,在金融中心发展的制度环境方面,深圳相对于国际主要金融中心的劣势尤为明显,主要体现在:第一,人民币不完全兑换仍是影响深圳金融中心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制约。人民币不完全兑换在客观上形成了国际投资者与深圳金融中心之间的鸿沟,拉大了深圳与国际主要金融中心的差距。第二,外汇管制导致资本不能自由地输入输出,限制了资本服务经济的能力。深圳金融中心的国际化发展受到限制,也难以充分利用外资投资渠道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及本地经济发展。第三,深圳的金融法律制度尚未与国际接轨。在财务信息披露、债权保护、交易制度、公司法、税收制度等与国际通行规则有较大差距,导致境外机构进入深圳存在壁垒。第四,深圳所处中国内地金融业态市场化程度不高。虽然目前深圳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机构体系,但中国内地金融体系相对封闭,无论对外资还是国内社会资本的开放都十分有限,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结构还比较单一,尚难以适应多元化的国际金融市场需求。
(二)深圳与上海、北京金融中心的差距
与国内先进金融中心城市上海和北京相比,深圳金融业发展许多方面也存在一些明显劣势。
一是在国家级金融中心定位上,深圳的战略地位不及北京和上海。北京是金融监管机构和全国四大行总部及2/3央企总部所在地,也是中国金融的决策监管中心,其作用和地位是独特的。上海是国家明确提出要打造的国际金融中心。而深圳的金融中心地位主要体现在扮演国家金融创新试验中心的角色,与北京和上海相比,深圳的金融战略地位并不突出,重大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和措施受国家现行金融体制和金融发展战略影响,金融开放创新力度受到一定制约。
二是深圳金融中心的规模体量与上海、北京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尽管根据GFCI、CFCI等评价标准,深圳是和上海、北京等量齐观的全国性金融中心,但深圳金融体量与后两者相比明显偏小(如表2~表4所示)。在金融产业绩效方面,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和金融从业人员数量等规模性指标均要大幅低于北京和上海;在金融机构实力方面,深圳法人机构数量和规模与上海和北京差距明显,深圳在引进知名法人机构上颇为不易,在金融资源竞争中优势不明显;在金融市场方面,与上海相比,深圳金融市场体系不够完备,缺乏银行间市场、外汇市场、商品期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市场规模也与上海存有不小差距;在金融国际化方面,深圳整体的金融机构国际化程度还是相对较弱。在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数量明低于上海和北京,深圳本地的法人金融机构,除了在香港设立了为数不多的境外分支机构外鲜有企业涉足全球其他金融市场,而北京、上海的中、农、工、建、交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已经遍布全球各地。
三是在金融生态环境方面,深圳生态宜居环境方面较好,但公共基础资源相对不足。与上海和北京相比,深圳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城市绿化、环境状况和社会保障方面,其它方面则相对不足,特别是在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以及城市对外吸引力方面劣势较为明显。
四是在金融人才方面,深圳的金融人才储备对比北京、上海有较大差距。目前上海金融从业人员已达32万,北京预计在35万左右,深圳只有14万左右。金融后备人才亦不乐观,深圳缺乏国内知名大学,而北京有各类高校70多所、上海有60多所。由于缺乏知名大学,深圳金融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从外引进。而近年来受生活成本、住房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北京、上海等地知名高校学生来深圳就业意愿减弱,深圳在吸引金融人才方面所具备的优势正在逐步减少。
(三) 深圳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综合国家和深圳发展形势判断,当前乃至未来较长远时期,深圳金融中心建设都将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为深圳实现综合实力提升和缩小与国内外主要金融中心的差距提供了宝贵机遇。
一是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机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境外交易主体对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货币的需求将上升,人民币走向国际货币的进程逐步加快。根据伦敦金融城的有关研究,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将成为未来国际金融中心集中争夺的热点之一。香港在发展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中已经取得先发优势,有望建设成为全球性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这就为深圳依托区位优势,利用前海开放平台加强深港合作,进而提升深圳金融中心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资源集聚配置能力创造了良好机遇。
二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机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未来我国金融业的改革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将取得更大进展,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门槛将大幅降低,利率市场化改革将稳步推进,直接融资比重将显著提高,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明显增强。在这一大趋势下,深圳金融中心的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则更加突出,这就为深圳再次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排头兵”的作用,围绕我国金融改革重大领域大举先行先试,特别在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产业金融、民营金融等新兴金融领域创新突破提供了巨大动力和市场空间。
三是我国“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战略实施的机遇。“一带一路”作为中国的国家战略,将开辟我国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合作的新平台,在一系列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及政策的配套下,中国企业将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水平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我国本土市场也将对“一带一路”沿线及其它国家企业形成更大吸引力,而全球跨国金融业务和金融交易将随之加大向中国倾斜,部分国际金融资源将向中国转移,这些变化也将为深圳加快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提供良好机遇。
四是深圳加快“三化一平台”建设的机遇。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深圳提出了将以实施“三化一平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战略平台)为抓手,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打造世界一流湾区经济的发展目标。随着“三化一平台”建设的推进,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外部环境将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将有所提升,金融制度将进一步与国际金融中心接轨,依托前海战略平台建设的金融资源集聚和金融辐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这也为深圳金融中心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动力。
在面临良好历史机遇的同时,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挑战因素也不容忽视。从国际看,随着世界经济逐渐复苏,全球正在掀起新一轮国际经济和金融竞争浪潮,围绕新的国际性金融中心乃至全球性金融中心建设而展开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从国内看,深圳也还面临着北京、上海两大金融中心乃至后起之秀广州、天津、重庆等区域金融中心在金融资源、金融政策方面的激烈竞争。
五、深圳金融中心建设的未来展望
从利用优势、弥补劣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的角度出发,未来深圳金融中心建设总体发展战略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积极支持、配合实体经济发展。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走出去”战略的逐步落实,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也为深圳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深圳应当大力拓展金融业的服务功能,提升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同时还应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能级和辐射力,为全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二是继续立足和服务于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扩大金融开放的重大战略。充分凭借深圳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创新产业,在金融机制创新、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组织创新中深耕细作,从而在国家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进一步夯实金融创新优势。
三是与上海、北京形成错位发展。深圳金融业较为凸显的比较优势是毗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以及前海打造国家金融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深圳金融业发展应当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扩大对国际先进金融中心城市的开放与合作,不断提升深圳金融中心的国际化水平和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
四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努力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在继续发挥深圳市场导向优势同时, 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性作用,深入研究金融资源集聚的市场机理,充分借鉴国际先进金融中心的发展经验,打造有利于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特别是针对深圳对金融人才吸引力不足的问题,要根据金融人才的生活、工作、学习、文化等具体需求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促进国内外金融人才资源在深圳集聚。
在以上这些发展战略的支撑下,放眼未来深圳金融中心可以朝着以下三个目标发展:
一是加强金融创新,完善金融风险管理,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在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深圳金融业可以发挥其产业基础、区位、政策、市场化等综合优势,围绕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的基本方向和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增强深圳金融业发展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深圳可以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金融业态创新和集聚发展,进而在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上形成良好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在推动金融创新开放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优化金融内控和监管,构建金融发展安全区。
二是提升辐射服务能力,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高地”。金融中心对实体经济的辐射和服务一般是通过法人总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两大渠道实现。可通过集聚一批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本土法人机构,形成一批市场功能完备、金融产品创新、辐射能力较强、国际参与度广泛的金融交易市场,促进深圳成为国内重要的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和金融要素资源流转配置中心。以机构集聚和市场建设为基础,大力提升深圳金融中心的资金融通、保险保障、财富管理、风险管理等金融功能,从而有效增强深圳金融中心建设对深圳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撑能力。
三是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共建全球性金融中心。在国家的支持下,香港未来有望成为全球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而其中的核心环节在于打通香港与内地之间在资金流通、资本服务、经济联系、人才互认互通等渠道,深圳在其中可以发挥关键性作用。深、港两大金融中心可以立足国家战略和整体利益,进一步提升金融合作战略高度,完善合作机制,以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逐步开放为契机,立足国家战略,发挥各自优势,深化金融合作,扩大跨境资本流动通道,促进资本市场互通,以“跨境贷”和“深港通”为突破口,推动两地金融市场融合,打造以向全球提供全方位离岸人民币金融服务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中心,提升在全球的资源配置功能和辐射带动效应,成为与伦敦、纽约相看齐的世界金融第三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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