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映射及其反光

2015-05-30 10:48张延文
创作与评论 2015年24期
关键词:颍河老马

张延文

“《小镇人物》是孙方友的‘新笔记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孙方友从1985年1月起开始创作《小镇人物》,到2013年7月至,一共完成了393篇,在体例上绝大部分篇目为短篇小说,也有极个别的篇目为中篇小说。孙方友在创作《小镇人物》上,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分界线是以调入《传奇故事》编辑部任职为标志:第一个阶段(1985—1998年),孙方友一共创作了105篇,该阶段是其小说风格的形成期;第二个阶段(1999-2013年),创作了288篇,是其风格的成熟期。墨白将其第二个阶段写作进行了如下的总结:叙事风格日臻成熟,从容自然气韵畅通,出神入化,形神浑然一体。”①《小镇人物》中描写的故事,基本上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以孙方友的故乡河南省淮阳县新站镇为中心,也就是书中的“颍河镇”。这种带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地域性的叙事,在对生长在这片古老大地上的芸芸众生进行集中描绘的同时,展示出了更为深远、广阔的社会生活。正是在写作上的,对于人物和事件取材上的限定,才使得孙方友的《小镇人物》有了明确的界限,一种基于客观现实的规定性;在这种规定性之下,小说文本出现了细密而扎实的纹理,以小见大,言近旨远。个人的命运和共和国的历史,颍河镇和外部世界的关系,通过写实、隐喻和象征,将当下、过去和未来,个人、集体和民族,以地域文化的方式来反思民族的,乃至人类的命运。

波兰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美学家罗曼·英加登在其论著《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②当中,对于文学作品的基本结构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他指出文学作品是一个多层次的构成,各个层次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产生了作品的形式的统一性,作品从头到尾包含着一种准时间的“延伸”,以及由这种延伸而来的某些构造特性。他还指出,文学作品在每个层次上都具有特殊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作品本身是一个图式化构成,它的某些层次,特别是被再现的客体层次和外观层次,包含着若干的“不定点”,需要通过某些确定性来对其进行消除;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一个纯粹的意向性构成,它存在的根源是作家意识的创造活动,它的语言具有双重层次,既是主体间际可接近又是可复制的,作品因此成为了主体间际的意向客体;因此,文学作品不是一种心理现象,而是超越了包括作家和读者在内的所有的意识经验。英加登从现象美学的角度,对于文学作品的结构进行了带有一定的科技理性倾向的解析,他既强调了文学作品的意向性和不确定性,同时,也强调了固定为语言形式的文学作品的确定性存在以及在读者接受过程当中产生出来的客观性和超越性。在孙方友的《小镇人物》当中,有着大量的典范性的叙事文本,这些作品,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下,对于不同的接受者,产生出丰富的多义性。这种多义性的出现,既和文本当中大量的“不定点”的存在有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在叙事时,对自我的意向进行了有意识的隐藏,在向着社会现实接近的同时,又赋予文本面向未来的可能性。

写于1996年的短篇小说《巫女》③,塑造了一个“巫女”的人物形象:女主角胡梅出身巫婆世家,却是受过教育的新一代有知识有文化的巫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她是老三届初中毕业生,在“文革”中带领红卫兵检举揭发过自己的母亲,批判母亲的装神弄鬼行为。由于她的积极表现,成为了革委会的大队妇女主任,但由于生活作风问题被迫下嫁一个老实巴交的公社酒厂的工人。自此,胡梅开始重操祖业,成为有神论者的新领袖,每逢初一、十五就带领浩浩荡荡的信神队伍去陈州太昊陵、周口关帝庙烧香拜佛。胡梅不仅像传统巫女那样跳大神,还在表演祭祖原始舞蹈“担经挑”时,对服装、舞美、音乐等进行了具有现代意识的改良,但仍然保留了最早的唱词:“老盘古安天下人烟稀少,没有天没有地哪有人伦。东南山有一个洪钧老祖,西南山有一个混元老人。上天神只知道日月星辰,下天神只知道五谷苗根。”这说明了胡梅,对于传统中的精粹是有继承的,并在形式上,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革新。胡梅的“领导意识”,革新精神,凸显了女性的生命力和主动性。

胡梅率领的舞队受到来自省电视台到太昊陵采风的摄制组的青睐,上了省电视台,一下子成为了巫界名人,于是她乘胜追击,说服村支书在村东头大塘南边盖了三间土地庙。但她的家庭生活并未因虔诚祷拜神灵而带来好运,丈夫早逝,儿子又小儿麻痹,残障。好在儿子脑瓜儿挺灵,在镇上开了家裁缝铺,生意还算可以,又谈了个温良可爱的女朋友汪雪。但汪雪一家都信耶稣,她的父亲还四处传道,是方圆有名的传道士,父母极力反对女儿和巫婆的儿子结婚,除非胡梅改信耶稣,否则婚事告吹。胡梅虽然不乐意,但还是妥协了;但没了精神寄托的她,神经失常了。汪雪的父母在教堂为胡梅祈愿,结果胡梅唱起了经歌:“大哉羲皇,百圣之先;龙龟献瑞,图书是佳。画卦作易,文化绵延;阴阳九九,以合天道。”后来,在大年初一,太昊陵的歌舞队里,胡梅强势回归。白小泉双目泪流,虔诚地为人祖爷跪拜上香。这篇小说,透过“文革”,来表现宗教问题,在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叙事里也是非常特殊的。这其中至少涉及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以胡梅、白小泉为代表的个人的命运与时代的关系;二、“文革”、改革开放等大的政治事件,对于时代文化带来的影响;三、新时期以来一直被有意无意地轻忽的“宗教”问题,特别是信仰冲突。孙方友,将这些巨大的社会命题,通过小人物的生活事件展现出来,比如,其中涉及到了文化传统的传承问题。白小泉原本认为基督教是大教,地位高,对于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的伏羲并不在意,最终因受到母亲的感化,皈依传统,从而赋予这个故事以文化象征意味。同时,故事当中涉及到的宗教意识的冲突,也隐隐折射出了当代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的多元与文化冲突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孙方友创作于1997年12月的新笔记小说《老马》④,用不到两千字的篇幅讲述了在颍河镇卖水的挑夫老马的异乡生涯。老马是天津人,解放前当过兵,在颍河镇部队被打散,就留下来了。一无所有的老马只有下力气讨生活,后来与雷家少奶奶,也是天津人的毛丽丽相识。毛丽丽特爱干净,不吃后面的那桶水,老马为毛太太打水,从河坡起到雷府上,不换一次肩,专卖前头一桶水。后来,解放了,雷家夫子作为反革命,被镇压,毛丽丽回家不被允许,就特意嫁给了同乡老马。但她有个条件,等形势平和了,先给老马生个孩儿,然后要老马放她回天津卫!老马满口答应,他要为妻子两分钱两分钱地赚回老家的路费。然而,天意弄人,接下来是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大跃进”“文革”等,两个人在政治运动中由于身份特殊,一个是“兵痞”,一个是“官太太”,自然逃不脱挨斗的份儿。等到老马有能力让毛丽丽回天津的时候,毛丽丽已经离开了人世。老马极其悲痛,一下买了好几张去天津的车票,哭着在妻子坟前烧了。这篇小说,先从颍河镇上的卖水人老马那精湛的卖水技艺说起,附带着描绘了富于乡土韵味的颍河风情,清可见底的颍河水,养育了纯朴善良的颍河儿女,对于流浪的外乡人,包括他们终生未改的口音,都是包容的,接纳的。老马和毛丽丽之间,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到伉俪情深,而混乱的时局,辜负了像老马这样勤恳、善良的草芥一样的平民百姓,他们的悲痛,将和被污染了的颍河水一起,植入这个民族饱经沧桑的心胸。

如果视《老马》为一篇小小说,那么在叙事上,孙方友一反小小说写作的惯例:首先,在结构上,采用了头大尾小的方式,看上去有点失调;其次,整个叙事情态是平缓的,看上去波澜不兴,却暗流涌动,这也和小小说常用的一波三折的叙事方法不大一致;在叙事文本当中,有大量的“留白”,或者说是英加登所提及的“空白点”,增加了文本叙事的深度和多义性。比如说,老马的身世到底如何?他是哪个部队的?为什么不回天津?老马和毛丽丽之间的夫妻生活如何?这种遗形去貌的春秋笔法,有史官的风格,深得个中三昧。也就是说,孙方友在《小镇人物》的写作上,对于小小说创作,或者说笔记体小说的写作上,是有着叙事方面的创新意识的。这种创新既吸收了西方文化的现代理念,也借鉴了传统的叙事手法,改善了小小说模式化的叙事惯性,扩展了小小说的叙事格局,提升了小小说的艺术境界。在《老马》当中,老马和毛丽丽的乡愁,是小说的表层,对于乡土的,逝去的文化传统的乡愁更为深远、持久。而且,这种精神上的“还乡”,在今天看来,几乎是无法实现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暗地里滋生着一种彻骨的绝望。

孙方友创作于2008年初的《马文瑄》⑤,在其《小镇人物》系列里,就篇幅来讲,是难得一见的文字较长的小说之一,对书中主角马文瑄和他的故事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故事是从年过八旬的老革命干部马文瑄夜梦其母,要求他回乡祭拜开始的。在其老家颍河镇,马文瑄曾经是风云人物,十六岁离家,在陈州城里的贵族学校“成达中学”读书,在那里参加了地下党,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土改时期,上级派他回家乡担任第一任颍河区区长。他发动自家佃户,亲手枪毙了父亲马老阁,一下就打开了颍河区土改工作的新局面。他的生母是父亲的三姨太,当贫农团冲进马家大院挖浮财时,他的母亲竟吊死在了他住的卧房里。后来,马文瑄在自己的卧室里找到了一张油纸包着的宣纸藏宝图。他妈妈为儿子藏宝,并以生命为代价将其保护起来。马文瑄离开老家后,几十年没有回过颍河镇。离休二十多年了,他才最终决定回去,除了祭扫祖坟和怀乡之情以外,最为关键的就是这笔藏宝,毕竟他年事已高,时日不多了。另外,他家的祖屋,曾经在解放后做过乡政府大院,刚被乡政府卖掉了,进一步加强了他回乡的紧迫性。回到老家的他,发现物是人非,在祭拜过父母后,他虽然搞清了藏宝的位置,却决定烧掉藏宝图,将秘密永藏在自己心中,让宝藏先藏于地下,将来等后人挖出后再当文物去考证!马文瑄结束了酸涩的还乡之旅,不仅烧毁了埋藏在心中多年的秘密和向往,也焚毁了多年来秉持的信念和信仰,对自己的一生的所作所为发生了怀疑,甚至否定,在极度困惑之余,得出了自己不“正”的结论。

事实上,马文瑄多年来,对于杀父的行为也是心怀不安的。马家当年曾是方圆百里的首富,他的父亲叫马儒辉,马老阁是镇上人对他的尊称。马儒辉精通四经五书,为人谦和。父亲对他言传身教,慈祥而威严,就连他擅长的书法,也是在父亲的督导下练就的。马文瑄因常年练习书法到年老时仍然体健,事实上还在默默地承受着父亲给予的恩宠。马儒辉本乃一介书生,家财万贯都是继承来的,自己本没有做过什么恶行,但由于参与了政治,是国民党县参议员,就成了儿子杀他的理由。马文瑄的行为,从人性来说,是人类最大的恶行,罪不容赦。他无非是为了表明政治上的忠心才交的“投名状”。这其中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考虑居多,是人性的自私所致。马文瑄一生一直在为自己的言行辩护,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而那些理由往往是靠不住的。比如对于自己多年不还乡祭祖,他的解释是为了不让跟他一起参加到革命活动里的那些当年的佃户们动摇革命信念,其实无非还是为了保证个人的立场清白,再者也是怕面对千夫所指的局面,内心的愧疚让其不敢正视现实。他最终把藏宝图烧了,只是因为怕惹麻烦,怕钱财分配不均,怕用得不是地方;他其实完全可以把财物全部捐给福利事业;他快要死了,已用不上了;他妈妈用生命保存下来的财物,是马家历代的积累,不仅仅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还有他的子孙呢,他没有权力如此处置。由此可见,马文瑄不过是一个自私自利、虚伪卑劣、不负责任的伪君子,彻头彻尾的投机主义者和凶残之徒。

马文瑄的弑父恶行,让其众叛亲离,他的两位同父异母的姐姐至死不与他来往;同时,他的这种残暴的恶行也并未为他带来真正的政治上的好处。他的仕途并不顺利,这其中自然也与此有相当大的关系。由于他的权力有限,所以他的几个孩子也没安排得当,至今没一个混出头脸的人物。对于马文瑄来说,这不能说不是他的另一个隐痛。马文瑄的权力意识很强,他回乡时,离休多年了,还说怕惊扰地方,要避免县政府为了接待他而影响到回乡的计划;这种说法连他自己的儿子都觉得可笑,回头望他一眼,令他难堪!曾经跟他一起闹革命过的家里之前的佃户宫二牛见面叫他“大少爷”,他不乐意;叫他“老区长”,他嫌人家叫的官职太小了,他还干过县长、书记、专员、组织部长、畜牧厅党委书记;而且,在他看来,若按资格,他至少要当个部长或省长。而他最后把藏宝图烧了,其中霸占的欲望,也占了不小的成分,在潜意识之中,仍然是权力欲在做怪。马文瑄革命一辈子,最终还没跨过权力的槛,或者说,他无非是用自己看似“高尚”的借口,为个人的欲望服务,并因此甚至可以做出天理不容的恶行。马文瑄当年杀父,按他的说法是为了快速推进土地改革,好让广大的穷苦人得解放。问题是,如果仅仅因为一个人有财富,并且参政了,就应该被杀死,就应该把他的财产全部褫夺,这种行为显然是毫无根据的;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来进行的话,社会将一直处于动荡状态,永无宁日;同时,处于敌对思维的人与人之间的非正常关系,将彻底败坏社会道德,摧毁伦理底线,从而种下集体反社会、反人类的恶果。当宫二牛喊出“大少爷”时,马文瑄还可以哈哈大笑,调侃自己的“革命白革了”;当他听说镇里卖自己被充公的祖屋,只是为了还领导们的吃喝账时,他的内心开始全面沦陷。马文瑄行为的正当性,彻底丧失了,他甚至开始感叹无法理解面对的社会:“可自己怎么办?如果按藏宝图索引真的挖出一批财宝来,如何处置?是交给乡政府让他们再度挥霍,还是分给那些当年随自己出生入死闹土改的老贫农团员?是交给国家还是归属个人?国家,在乡人的心目中乡政府就代表国家,可他们眼下连乡政府大院都敢卖掉他们还能代表国家吗?交给他们,就等于交给了乡党委里的书记和乡长,根据现在的权力分配,他们二人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将财宝换成人民币为他们服务!世道变得就这样如此地不可解!”⑥

作为一个具备了多年的斗争经验的老革命,马文瑄掌握了丰富的政治智慧,他敢作敢为,亲手杀父;他敏感多疑,小心谨慎,快要老死了,回乡为父亲立碑还小心翼翼,怕招来非议和风险;他城府颇深,善于观察和反思,儿子一回头就让其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和失语,他还能把天大的秘密保留到最后。就是这样的一个出身世家,有知识有追求,又有阅历的老同志,临死了却陷入了生命的悖论里,他为之奋斗的一生,显得那么的苍白和无意义。这是什么原因所致?这篇小说无疑是一部震撼人心的警世之作,揭示了中华民族在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历程当中所出现的巨大的悖论后面隐藏着的深沉的隐忧。革命如果就是为了“打土豪,分财产”,只会出现更多的土豪,就像今天的社会以“土豪”为荣,那么,这个追求显然是失败的。革命如果像马文瑄那样,是为了权力,实现个人强烈控制欲,只会带来丧心病狂的清算和无休无止的斗争。如果革命是需要先“弑父”来完成,那么,传统的败坏等于自毁长城,必然带来社会道德的沦丧,伦理价值的失范。一个连自己的行为正当性都难以理解、无法把握的马文瑄,怎么可能去实现自己的社会报复和人生理想?最终证明,马文瑄不过是一个裹挟在历史洪流里的一叶随波逐流的欲望的小舟,他从来都不曾真正看清过自己,他是一个没有自我的人,更不可能真正反省自己犯下的滔天罪恶。马文瑄的“弑父”行为,成为了巨大的文化隐喻,对于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来说,带来的严重后果,需要几代人去修复心灵上的创伤。而那些逝去了的优秀传统,真正能够恢复多少,也可能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孙方友的《小镇人物》,其中不少题材都来自于典籍与史志,特别是地方志,带有很强的史料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叙事带有鲜明的新历史主义色彩,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地方志”。同时,由于这些作品的文学性,作为叙事人意向性的表达的情感作用和个人意志,让其带上了一定的基于艺术天职的理想色彩。透过孙方友笔下的芸芸众生,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那些由于历史的映射而发生的反光,在暧昧不明的场域里,在情欲的纠缠中,透露出的人性的光明与悲悯。孙方友的小说叙事,营造出的多重意蕴,来自于其独立的、自由开放的精神立场,作为其作品特殊的精神价值和审美价值的保证,他让世间万象可以自由地在话语里穿行,彼此相关而从不粘连,用富于东方意蕴的格调为世界文学创造出了一片心灵上的自在之境。

注释:

①③④⑤⑥墨白:《<陈州笔记>的价值与意义》,孙方友:《小镇人物》(卷一),河南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第373-379页、第422-425页、第3-19页、第16页。

②[波]英加登著,陈燕谷译:《对文学艺术作品的认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

(作者单位:郑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责任编辑 马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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