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A股上市公司交易案例數量超過4450起,規模1.56萬億元人民幣,涉及上市公司超過1783家,較2013年同期分別增長274%和210%。這一切的背後,頻頻出現的併購後遺症,則為某些上市公司的盲目重組敲響了警鐘。
解析:
上市公司在實施併購重組時須從多方面進行把關,以維護投資者以及上市公司本身的利益。首先,併購重組應主要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如果業績承諾不達標,重組方案應注明上市公司有權以一元的總價格回購資產出售方所持一定數量的股份並予以註銷。其次,對收購的標的資產必須有盈利要求,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被收購的資產此前必須連續3年實現盈利;二是業績承諾的盈利要求從一般的3年時間提升至5年。從2014年諸多上市公司公告的重組方案看,併購虧損資產的不在少數。如果不能為上市公司帶來盈利,這樣的併購又有何意義?第三,上市公司在實施併購重組時,不要盲目追求市場熱點,或盲目進行跨界併購。像前兩年影視、手遊成為熱點,但這些熱點資產的估值高,要價也高。由於熱點往往存在週期性的特點,業績的波動與不確定性較大,並不利於上市公司業績的穩定提升。至於跨界併購問題,由於不同行業的管理方式與方法大相徑庭,上市公司能否真正做好亦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