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越来越密,以前的成本核算制度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最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发行不仅满足当前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提出许多创新理念,给成本核算中指出更细更精确的方法。现就此制度作一阐述。
关键词: 成本核算;经济需要;创新趋势
成本核算是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重心,它把企业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按照不同的对象进行分类和归纳,以实现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的计算。成本核算是否能够做到真实可靠,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的分配、计划和预测等工作,同时也会对企业进行各项决策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所以,最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发行,正是对已有的成本核算制度不足的补救,同时,适应当前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当前世界上有部分国家或地区还未能完全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的经济地位;并且,其他国家时有出现对我国的出口实施反倾销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企业加入到世界市场中参与公平竞争。所以,对本制度的制定和研究,是为了促进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得到世界普遍承认的需要,也是为了提升我国企业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
其次,为了响应国家提出的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还需要承担起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责任,这就需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把关生产环节,体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资源节能与循环使用、生态环保等方面支出,新要求需要我们必须制定新的成本核算制度,来规范和引导。
再次,现已完成的《会计法》,虽然对成本核算有所规范,但涉及范围太少,且比较凌乱,以点的形式分布在有关准则中,缺乏系统规划,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指导性有所欠缺,这样,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将极大地改变这一状况,并且丰富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最后,在我国现在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尽管企业依据各种法律和法规等要求及企业的现状,规范了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核算的方式和方法,但是由于没有规范统一的成本核算体系,财务人员在计算成本过程中存在很大散漫性,造成一些区域性核算方法,严重损害了成本信息的客观性和具体性,从而影响企业正确决策,所以制定全新的统一的成本核算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增强企业成本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成本信息的质量。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是适应了创新发展趋势
该制度除把产品定位为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同时外延扩展为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外,主要归结为以下两点:
首先,综合以往发布行业类别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要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要求,重新分类为十一个种类,这种分类来源于以下充足的理由,(一)是基本上覆盖了我国往年所发布的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核算范围,能够有效保障政策能够长久持续的实施,能够保障新制度顺利的替代老制度实施;(二)与国民经济的其它分类标准保持了基本一致,保障了本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相关企业的深入了解和操作提供了便利(三)是涵盖了各项生产性服务的类型,保障了企业所存在的核算制度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着较为广泛的适用性;(四)是充分考虑到金融相关企业所存在的特点,规定金融企业并不适用本制度。
再有,由于当前我国企业生产制造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导致制造所产生的费用急剧增加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果单是用人工小时的办法已经无法准确计算出各种产品生产的成本,如此一来,制造费用就更加难以科学合理的进行分配,那么其也会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而作业成本法就是响应这一难题而迎刃而出的,它的本质就是为了合理确定各项生产所产生的间接费用,让管理人员将关注点转移到成本所产生的原因上面,而不应该是只关注成本所产生的结果上。通过一系列的成本计算工作和有效的控制手段来解决以往产生间接费用责任不明的缺点,让以往多个不可控的环节变成可控环节,使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了归集和分配。它能够帮助企业把产品的各项成本核算信息充分结合起来,提升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另外,因为作业成本法要把公共费用打乱重新归集,不容置疑它增加了成本计算的工作量,加大了核算成本,这样,企业选择该方法时,需要结合本企业实际,酌情慎用,对那些规模小、产品范围窄、间接费用低的企业就不适应运用,只有大中型企业较适用。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一、企业在编制和执行产品预算表时要充分运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实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落实,在成本管理上严格实行责任制,严格控制产品各项生产环节,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二、对于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以前是以成本项目内容和费用项目内容来区分,没有一个清晰的区分标准。而现行的制度遵循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就清晰地指出核定界限,比如超市的商品成本应该包括物流运费等相关费用,制造业产品成本应该包括所有能使得物料到达生产场地的支出。
三、企业应当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结转,就是说,新的成本核算制度也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性,它是对传统成本计算要求、过程、方法的传承和衔接,为保持成本核算的一贯性核算要求,所采用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企业应当按规定标准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它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每月必须按时编制报表是一种法定要求;二是考虑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虽然是按照规定标准编制,但本制度不涉及企业内部产品成本信息披露要求。
总之,以上所述都是为了引导人们详尽地了解制度实质,以便更好地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发展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