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装置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解析

2015-05-30 12:03刘永庆李微
企业技术开发·中旬刊 2015年4期

刘永庆 李微

摘 要:炼化项目设备种类繁多、结构复杂,尤其反应器类轻则百吨、重则千吨、尺寸超限,如何把这些庞然大物安全运抵工程现场,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和重点。

关键词:大件设备;运输模式;超限

中图分类号:U4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11-0113-01

1 大件设备概念分析

大件设备:重量超过40 T或外型尺寸长度与运输车辆一起超过18 M或宽度超过3.5 M,或高度从地面超过4 M的设备。为便于对大件设备的管理,通常对设备分级进行细化。

2 运输特点

尺寸超限和质量超重:随着炼化装置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反应器、塔器、换热器等尺寸超限、质量超重的设备越来越多。目前,中石油广东石化重油加工项目最重的加氢反应器重量约为2 000 t,其他反应器也都在1 000 t级以上,而且有10台之多。运输管理环节繁杂:采购分为业主采购和承包商采购,运输也会涉及到业主、设备制造厂家、承包商、物流服务商甚至是施工单位和监造单位等多家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对接。运输管理也需要分别从进口大件设备运输、承包商采购大件设备运输、业主国内采购采大件设备运输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统筹策划,运输管理环节繁杂。

3 运输模式解析

3.1 运输模式

3.1.1 采购方自提

优点:业主可以统筹安排设备运输,降低物流成本;便于运输和吊装的协调,能统筹考虑厂区道路预留,有利于工程建设计划的安排。能做到整个运输过程可控和可追溯性,根据设备运输状态随时调整吊装计划,减少现场大型吊机的闲置和挪位。因业主选择物流服务商,因此运输质量能得到保证。

缺点:业主需要协同运输商和制造厂家进行对接,随时沟通发货计划,加大了业主的协调工作;如果运输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会增大了业主的索赔风险,并有可能会延误工期。

3.1.2 制造厂家送货

优点:业主可以在施工现场收货,不必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大大降低了业主的责任风险;厂家按照制造进度发货,而不需业主协同运输商和制造厂对接、沟通发货计划,减少了业主的协调工作。承担设备运输工作的物流服务商由设备制造厂家自行选择,省去了业主方针对此环节的招标、委托、合同谈判等工作,减少了业主的工作量。

缺点:厂家送货可能存在为了节约物流成本,选用的运输商服务质量、服务时间得不到保证的风险;同时增加了输商和吊装单位的协调工作,运输过程和时间不可控,给项目吊装计划安排造成极大麻烦,大型吊车的进出场时间以及挪位、改变工况等无法提前制定计划。

3.2 运输招标方式

对业主自提的设备运输的招标,通常有两种方式:

①在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前,采用框架协议的模式,对大件设备运输进行招标委托。②在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业主根据采购合同进度,并依据详细的设备信息,进行大件设备运输招标。虽然采用框架协议的招标委托方式具有费用统一、减少业主工作量等优点,但如果采用框架协议的模式进行招标委托,因影响大件设备运输报价的主要因素如设备的制造厂家、运输路线、设备重量和规格尺寸以及设备的发运批次等都是不确定的。

3.3 存在的不足

3.3.1 运输成本核算不准确

根据其他项目的大件运输招标经验,物流公司大多依据业主提供的设备制造厂家、交货地点及交货批次等详细信息进行运输报价,这样能够精确计算运输费用。如果采用框架协议的方式招标,由于以上设备信息不明确,物流服务商无法准确核算运输成本。

3.3.2 运输商投标报价费用对比难度大

如果采用框架协议的方式招标,运输商会根据不同厂家的发运条件,结合不同重量和规格尺寸的设备,报出一个初步费用,但是其运输方式、海运船舶使用等基本信息很难确定,各家考虑不一致,因此费用很难进行对比。

3.3.3 物流成本不可控

后期由于设备重量和规格尺寸,以及出厂批次的变化,可能造成合同费用的变更,使得整个物流成本不可控。因此建议不采用在没有具体设备尺寸清单及制造厂信息的情况下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

4 运输实施建议

4.1 进口设备运输

业主应及早完成进口货运代理服务商招标工作,并签订了框架协议,明确进口物资均由该公司负责承运至项目施工现场。建议通过自建码头上岸的进口大件纳入项目统一管理。

4.2 承包商采购设备运输

对于承包商采购的大件设备运输,由承包商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自行组织运输。承包商根据设备等级编制运输计划并报送业主批准。运输计划重点提出大件、关键设备的运输安排,同时制定大件设备运输方案,包括运输前的准备工作、运输时间、运输方式、人员安排等,大件设备运输方案编制完成后报送业主批准后实施。

4.3 国内设备运输

4.3.1 运输模式原则

国内大件设备运输模式的确定原则如下:分段(或分壳片)运输、需要现场组焊的大件设备,原则上由制造厂家运输至施工现场。整体发货或分批发货但不需现场组焊的大件设备,要求设备供应商分别按照“现场交货价”和“工厂交货价”进行报价,业主综合考虑两个报价,并对设备运费进行评估后,确定采用哪种运输模式;业主自提的执行“业主自提的设备”管理要求。大件设备运输模式确定后,业主和设备供应商在设备采购合同中予以约定。

4.3.2 自提设备的运输方式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自提的设备可分为陆路运输和海陆联运两种类型。

①陆路运输。所有采用陆路运输方式运至施工现场的大件设备,为方便业主管理并保证运输周期和质量,建议将其货运任务委托给一家在陆路运输方面具有较强的资质水平和业务能力的物流企业。在对国内多家物流公司考察对比并综合考虑各家的技术优势后确定物流服务商。

②海陆联运。采用海陆联运的方式运至施工现场的大件设备,建议采用“门到门”的运输方式,业主负责确定物流服务商从生产厂家直接运至施工现场,无论业主采购、承包商采购,所有经项目自建码头上岸大件物资,建议执行以下管理方式:

滚装方式上岸:合同约定执行“门到门”运输条款,由合同约定的物流服务商自行负责滚装下船并运输至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吊装方式上岸:由建设单位统一招标确定码头至施工现场物流服务商,对由自建码头上岸大件物资统一协调管理。

4.4 运输招标方式

对于业主自提的设备运输,建议待大件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或设备参数及制造厂家已明确的情况下,采用“一单一签订”或“多单捆绑签订”方式签订“门到门”运输合同,这样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对于码头至施工现场物流服务商确定,项目前期会对大件设备由码头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进行策划确认(一般为500 t以下大件设备采取吊装上岸方式),建议依据运输重量、尺寸的不同等级,确定“t(m3)”取费标准,签订框架协议,且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由自建码头上岸大件设备执行上述协议。

参考文献:

[1] 吴强.大件货物加氢反应器运输方案设计与实施[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6.

[2] 王慧.湖北咸宁核电厂大件运输方案研究[D].重庆:重庆交通大学,2012.

[3] 霍树军.电网企业大件运输方案评价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