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
浅析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原则
◎李博
公共设施常常被视作一个城市的“家具”,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节奏的现代都市生活中,公共设施设计更加注重人与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改善了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活质量,丰富了人们工作之余的生活,创造出合理、生态、个性化的公共休闲空间。
1.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原则是公共设施设计中最基本的原则,它在使用者与公共设施接触的过程中满足使用者生理或物质的需求。公共设施的功能性是依据社会公众在公共空间各种不同需求而产生的,因此,公共设施设计必须要具备与之对应的功能性。不同的空间场所的公共设施有着不同的功能需求,因此,要确定一个场所中公共设施要具备的功能,就要在该场所中进行一定的人群需求调查,来明晰该场所中要具备的具体功能需求。在进行设计时,还要满足人机工程学的要求,体现出功能的科学性。
2.系统性原则
每个城市都有着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为人们的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条件。因为环境设计是一个复杂多元的学科,涉及到建筑、规划、工业设计、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的内容,所以公共设施的设计不仅仅是取决于一门学科或专业,它的研究与设计必然是以整体系统设计思想为指导原则的。在进行公共设施设计时,不能仅仅考虑单一的公共设施,还要充分考虑公共设施与周边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城市公共设施必须符合整个城市的环境设计,结合特定的环境,在不同的公共设施之间建立起一种内在的联系,形成城市公共设施的系统性和独特性。
3.以人为本原则
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设计中,任何设计想法和构思都要以人为本,因为人是城市环境空间的主体,公共设施是为人服务而产生的。因此公共设施设计要以人为基本出发点,满足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体现出对人的呵护与关怀,解决人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而且,在进行以人为本的设计时,更要考虑儿童、老人以及残疾人的特殊情况,体现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公共设施作为城市的“家具”,人与城市联系的“纽带”,它的设计不管是从整体还是从局部都应遵循“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4.个性化原则
所谓个性是指有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特质,公共设施的设计同样也要具备一定的个性化的特征,个性化设计原则的提出不仅是城市快速发展的必然,同样也是人们对于公共设施设计要求提高的结果。设计者在进行设计时不仅要满足人们的生理功能需求,也要考虑人们的心理审美需求,设计时应充分挖掘,研究公共设施与所处场所的个性因素,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个性化符号或元素,使公共设施具有鲜明的识别性,凸显出公共设施的个性化内涵。
5.合理性原则
在进行公共设施设计时,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不能人为主观的随意和盲目,因此就需要合理性的设计原则。在进行设计时必须要根据现存技术条件、经济成本和工业材料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更要避免人为盲目地追求形式主义,从而忽略了公共设施最基本的功能性,一件优秀的公共设施作品必然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所以要遵循合理性的设计原则。
6.形式美原则
形式美原则是人们在创造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一种抽象概括式的总结,它包括:对比统一、节奏韵律、对称均衡、比例尺度等方面内容,形式美的原则可以为城市公共设施设计提供美学依据,指导设计者更好地设计出符合人们审美标准的作品。只有灵活地运用形式美原则,才能使公共设施作品达到美的形式与内涵的完美统一。
7.绿色生态原则
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应符合一定的绿色生态原则,公共设施设计要尽可能的更加环保、生态、可持续,并且能循环利用。在公共设施设计的一系列过程中,要有效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尽可能使用环保绿色速生的材料,减少会产生污染的一次性材料。并且还要从功能、结构、拆卸等方面考虑,使部件和材料循环使用,把公共设施的绿色生态性与其功能、成本、质量等因素一同列入设计指标,使公共设施更加的绿色化、生态化、可持续发展。
现代都市的高速发展,也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等发生着改变。对于公共设施,人们已不仅仅追求满足其功能上的需求,也需要一定的审美和生态等方面的需求。因此城市公共设施在设计上不仅要考虑其功能性的实现,也要注重个性审美与自然生态的需要。只有考虑到公共设施设计涉及到的各个学科,把握公共设施的设计原则,才能真正设计出个性美观、安全便利、环保生态的优秀公共设施作品。
[1]安秀.公共设施与环境艺术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西)约瑟夫·马·萨拉.城市元素:设施与微型建筑[M].周荃,译.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服装学院13级研究生 ;研究方向:时尚品设计)
(责任编辑 刘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