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丽娜·买买提
摘要 城市是人类聚居的载体,也是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最为集中的地区。对城市的规划和设计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对此进行的研究也成了城市规划领域的新课题。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探索解决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思路,并就当前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观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可持续发展 对策
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城市规划管理很好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相对滞后,以至于不能满足于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普通老百姓对城市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城市规划的支持和参与,南此城市规划的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其他问题。在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压力,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失衡等各方面的影响和挑战,使得我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困难和问题都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变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加快,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城市规划问题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相关的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未来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如何确定城市发展道路和城市的性质极其规模是当前发展中的主要探讨热点。
一、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南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其次,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闩南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南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大多是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资料的收集和研究一社会经济状态分析一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一确定城市规划的目标一根据目标分解为具体指标一按照以上问题提出不同的规划方案一研究不同方案的利弊一确定总体规划一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分区规划一详细规划一近期实施方案制定一建设规划的管理。通常情况下,规划的重点在于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规划和管理,城市规划的着眼点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在有关城市规划的法规中提出了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但在实际操作时由于缺乏必要的保证措施和有效的实施手段,往往忽略了资源和环境的问题,而把主耍注意力放在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上。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再次是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最后是要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可持续发展观念下城市规划的思路框架
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城市规划中除了包括常规的规划内容之外,还必须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预测在不同政策方案下,城市系统的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状况,在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力两个关键指标的约束下,制定城市的发展方案及相应的发展对策建议,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需要对城市规划的内涵进行必要的拓展。
1.规划内容已不局限于城市本身的发展,而是将与之关联的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诸多因素纳入规划过程,在保证上述因素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的前提下,寻求城市適宜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与发展方式;特别在规划的开始,就把城市的环境分析和城市的资源分析和城市发展的需求分析一并考虑,南此得出平衡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初步方案。
2.整个规划的出发点不仅是以往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关系,而特别强调了城市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这是可持续发展观念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要求。
3.资源环境体系的基本承载力是决策城市规划方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控制点,即规划方案中建议的城市规划不能突破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需要说明的是,城市规划方案的确定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承载力和供给力指标的约束。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环境污染的排放因子和经济发展的资源消耗特性会相应发生变化,导致环境承载力不断增大和资源供给力的加大,以及城市系统允许发展规模上限的扩大。可见,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指标的引入,保证了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四、结束语
城市的发展是人类居住环境不断演变的过程,也是人类自觉和不自觉地对居住环境进行规划安排的过程。城市规划是国家对城市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是国家调节城市和区域经济的一种直接或者间接的工具。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观念指导下的规划理念,将能推动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化。尤其是在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将发挥直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