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学论》是西方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捷克著名教育家扬·阿姆斯·夸美纽斯的教育代表作.该作品1632年成书,1657年正式出版,其内容较系统地论述了人生和教育的目的及任務、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旧教育的弊病、改革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教育和教学的总的指导原则、教学论(包括教学原则和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分科教学法)、体育、德育、学制、课程、学校管理等内容,堪称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部体系完整的教育学著作.
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提出了“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纯粹、最卓越的”这样一种不同于西方中世纪基督教的人性观. “博学;德行或良好的道德;宗教信仰或虔信”是人生和教育的目的及任务之所在, 而要造就一个人, 就必须由教育去完成.在批判旧教育诸多弊端的基础上,夸美纽斯提出了改革旧教育的根本原则:一是“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二是“泛智原则”.在“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的指导下,夸美纽斯系统论述了教育和教学的直观性原则、自觉性原则、系统性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量力性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泛智原则”的指导下,夸美纽斯提出了从学前教育到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的具有民主色彩的四级单轨学制的构想,并设计了“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泛智课程.此外,《大教学论》对于班级授课制、学校管理等问题也做了详细论述.
因为所处时代和作者个人的局限,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的一些教育思想具有较浓厚的宗教色彩和机械引证自然的不足,但他能直面传统教育弊病,在革新教育的实践中勇于探索、理论上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大教学论》中丰富的教育思想也值得我们进一步去研究和发展.
(推荐人:周红安1)